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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时间:2010年05月12日09时04分来源:人民日报作者:钟纪岩字号:『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编者的话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如何把这一重要精神落到实处,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人民日报本期“本周话题”刊发的钟纪岩撰写的3篇文章,对此进行了阐述。重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胡锦涛同志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这一重要论述,为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点。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居于战略地位。《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明确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目标是: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目标的实现,将为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部署,认真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努力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对《实施纲要》的落实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阶段性要求,作出了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以及加强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等重大部署,提出20多项具体的立法工作任务。目前,一些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一些制度正处于调查研究阶段。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需要按照《工作规划》的要求,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把每一项制度制定好、落实好。进一步明确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这就是:按照胡锦涛同志的要求,围绕《工作规划》的部署,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制度建设。把近年来经过实践证明是可行的、有效的教育方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工作常态。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为重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制度;加强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基层党员轮训、流动党员教育等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代会代表的监督作用;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完善党内决策监督机制,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健全信访联系会议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坚持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排查和化解廉政风险;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逐步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探讨分析案件查处中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制度缺陷,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加强反腐败立法,修订完善惩治腐败的法律法规;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案件查处工作;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等部门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切实加强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应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纪委要把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协助党委抓好落实,切实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工作规划》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协调工作。应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那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和不抓不管、敷衍应付的,必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建设任务贯穿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全过程。核心:制约和监督权力胡锦涛同志指出,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把这一要求落到实处,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研究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依靠制度来保证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反腐倡廉的关键。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滥用和腐败。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所拥有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又服务于人民。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初步建立了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但也应清醒地看到,目前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还存在不少问题,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必须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应坚持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把制约和监督权力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方面的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规定,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的有效机制;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逐步完善监督体制、健全监督体系、明确监督责任,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制约和监督权力必须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始终面临着权力的考验。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把执政为民、秉公用权作为行使权力的基本准则,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制约和监督权力,必须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不断健全和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应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党内决策监督机制,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考察、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有力保障。强化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代会代表的监督作用,健全和规范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作为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巡视工作的党内监督作用。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健全巡视工作领导机制,选好配强巡视干部,完善巡视程序和方式,提高巡视成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上级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积极探索上级纪委支持和协助下级纪委加强对其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制度。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健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制度。充分尊重和切实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权。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制度等,不断完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注重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注重发挥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的作用,积极为各种监督创造能够监督、方便监督的平台和条件。抓手:提高制度执行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定好的反腐倡廉制度不容易,把这些制度落实好则更难。制度建设的成效如何,最终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胡锦涛同志强调,要“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这是针对当前制度建设现状提出的新要求,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检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提高制度执行力,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应把制度的落实作为事关全局的关键环节,放到突出位置来抓。建立健全保障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对制度落实的各项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落实时限和阶段性要求。同时,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障碍和阻力,为制度落实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切实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全党的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落实反腐倡廉制度的前提。制度的精神如果没有深入到党员、干部头脑中去,再多再好的制度也只是“耳边风”。制度的宣传教育过程,就是把制度规范内化为党员、干部道德信念、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的过程。应把制度作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制度内容、掌握制度精神,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遵守制度的习惯,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努力营造人人遵守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能否落实,监督检查系于一半。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应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健全制度本身的监督执行机制。每项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使监督制度落实的责任无可推卸。采用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随时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整合监督资源,注重发挥党内外群众、新闻媒体和人大、政协等监督主体的作用,积极为他们创造能够监督、方便监督的平台和条件。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督促领导干部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制度能否得到执行,关键在领导。要增强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督促他们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制度执行上率先垂范。要求全党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只有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做出榜样、抓出成效,才能形成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良好风气。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制度,还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违反制度的行为是对制度权威的蔑视和挑战,是对制度最大的伤害。目前,一些制度不落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及时受到惩处,导致遵守制度的吃亏、违反制度的获益。严肃惩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障和根本措施。应强化制度对权力的硬约束,使制度真正成为不可触犯的“高压线”。各级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抓敢管,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那些对制度规定置若罔闻、我
本文标题: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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