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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报告【精选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报告【精选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报告【第一篇】市委组织部: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干部任免规定,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证了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执行。xx年,市直教育系统共调整、转任、备案8名干部,其中2名为局机关公务员,6名为直属事业人员。所有调整、备案人员均在编制限额内和核定职数内进行,坚决杜绝“三超两乱”现象发生。一、认真学习领会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文件精神。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科级干部管理的暂行办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在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市委党校专题培训的基础上,局党组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培训,将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保证吃通吃透文件精神,为抓好选人用人工作夯实思想基础。二、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使“真正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以“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认可”为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依法办事”,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为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证。三、全面客观地考察被选拔对象的德、能、勤、绩、廉,防止用人失察,依据有关政策制定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对干部考察和干部任用工作程序均作出了如下严格规定。一是动议。根据工作需要并在编制职数内,局党组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人事部门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提出初步建议,并向局党组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需人社局审批的报人社局审批。二是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局机关科级干部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或需要调整交流时,一般采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方式;如属提拔任职的,必须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不得点名推荐;民主测评结果超过半数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学校主要领导、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局机关科级干部人选由市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三是考察。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方案。发布考察公告,学校主要领导、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局机关拟任科级干部人选由局党组组织考察。开展民主测评、组织谈话。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个人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廉政报告表、干部任免审批表,撰写1500字左右的个人述职报告。征求驻教育局纪检组、教育局监察审计科的意见。四是形成上会材料如下:考察人员情况一览表、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谈话情况;考察材料汇编;征求驻教育局纪检组、教育局监察审计科的意见的回函。五是党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集体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党组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议。六是任前公示。对拟提任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学校由教育局党组行文,其他事业单位属人社局备案审批的按照要求报人社局备案审批后行文。七是直属单位拟任副职领导干部、科级环节干部由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程序组织选拔,集体研究并报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由教育局党组行文。四、确保全程有效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积极征求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的意见,局机关监察审计科始终参与,强化内外监督,全面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把干部选拔过程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之下。同时畅通举报途径,接受各界对选用工作的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干部选用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监督制度。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上级党委有关选人用人的相关政策,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报告【第二篇】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了认真地自查工作。从自查情况看,20xx年以来,我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活动,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努力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相应领导工作岗位上,从而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激发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加强了水利干部队伍建设。一、基本情况㈠20xx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20xx年1月以来,我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条例》主要对局机关处室和部分基层单位空缺领导岗位进行了任免,共推荐和任免12名科级干部,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6名、正科级组织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具体情况见《20xx年1月以来党组提拔任用干部情况统计表》)。这12名科级干部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程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任命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㈡20xx年以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情况20xx年以来,我们按照预防、监督、查处并重的原则,不断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大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1、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一是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学习,突出新进领导班子成员、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这个重点,重点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全市《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内容,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及人事处负责人认真学习《条例》,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内容。二是召开领导班子贯彻《廉政准则》和《干部四项监督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尤其是换届工作纪律。三是通过学习调研、中层科级干部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提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知晓率,达到领导班子成员掌握《条例》、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的目的。2、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局党组坚持以职位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全面选拔科级干部。一方面以基本条件为标准选用干部。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严把基本条件关,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机关和基层单位工作特点的干部配备考核方案和任职条件。另一方面严格把握任职资格,根据《条例》的要求,对新提拔的干部依据基本条件,审查任职资格,把基本条件符合、资格合格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3、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局机关处室和基层领导干部队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程序进行。⑴局党组根据现有职位空缺情况成立考核领导小组。⑵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宣布干部配备考核方案,发放民主推荐表。⑶个别谈话推荐。根据单位在职人数情况,确定60%人员谈话推荐。⑷考核小组汇总民主推荐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民主推荐结果。⑸召开党组会,由考核组反馈民主推荐情况,局党组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⑹确定考核对象后,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民主测评。⑺确定考核对象后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职工。⑻考察,通过考察预告、考察报告,向局党组实事求是地汇报考察对象全面情况。⑼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对拟提拔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⑽任职前谈话,由党组书记提出遵守廉政规定和上任具体要求。4、落实选拔任用干部备案管理、交流、回避和免职等制度。坚持备案管理,任免文签发后由局党组在一周内报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备案。同时建立健全干部考察的实施情况、谈话记录、民主推荐表、民主测评表、考察报告、任免等资料的备案管理,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备案管理工作。同时坚持建立健全干部任免文书档案,加强干部任免文书档案管理。5、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为加强局系统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和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党组工作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一般干部末尾淘汰制度》、《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干部退休制度》、《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请假制度》、《机关干部考勤制度》等9项制度,还制定了局党组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XX市水利局党组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图》和《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加强干部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不断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选拔任用干部工作。6、营造健康向上的用人环境。为防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的发生和防止、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保证任命干部工作顺利进行和任命的干部质量,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11条措施、《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组工干部十严禁的纪律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一是强化学习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防止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生。二是规范操作,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局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防止和严格杜绝违规操作。三是严肃组织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任免期间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防止违规违纪用人和带病提拔,防止搞不正之风的人进入领导干部队伍。7、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组织人事纪律。局领导班子坚持在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之前集中组织学习一次《条例》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程序,明确工作纪律。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原则,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考察干部客观公正,全面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提交党组会议讨论任用的干部人选,必须经过组织考察,严禁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干部的任免,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进退留转,坚持个人服从组织;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人选,坚持出以公心;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坚持正确运用权力,廉洁自律,严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谋取私利,收受或索取贿赂;配备干部严格遵守领导干部职数,严禁突破职数、滥设职位提拔干部;严格保守组织人事机密,严禁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8、重视对群众反映选人用人问题和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我局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前,向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承诺,对干部群众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渠道的举报,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条例》和干部人事纪律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组织局纪检组、监察室和人事处进行调查处理,做好群众举报的受理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发挥群众的监督职能等形式,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没有出现信访举报问题,保证了所选的干部质量。㈢20xx年以来对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检查情况20xx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提高全局系统干部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主要是把科级干部的管理纳入全局统一管理范围,并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作出了明确规定。1、局党组直接管理的干部范围。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局属县级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局属科级企事业单位科级干部。2、干部管理的办法和程序。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局党组负责,其他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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