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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范例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煤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范例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煤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11.劳动保护用品由公司统一制定发放标准,各部门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上报增加劳保用品发放明细,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增加发放。2.公司每季度统一按各部门人数标准发放劳保用品,由有关负责人统一从总公司领取后发放到个人。3.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与酒店服务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4.各部门以主要从事的工种为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5.各部门有关负责人按月份统一从公司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后按本部门的实际需要分发劳动保护用品。6.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因病事假、离职等超过一个月以上者,部门有关负责人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个人明细账上将使用期限相应延长。7.对于低值易耗品如:线手套、橡胶手套等由部门管理负责人按实际操作需要发放。8.如在规定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内丢失或损坏劳动保护用品,按成本价统一在总公司有偿购买。煤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2为深刻汲取集团近年来发生的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至段建设项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工作,切实扭转各参建单位班组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上的不规范行为,根据《公司关于立即开展施工生产现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便函〔〕号)文件要求,结合高速公路至段建设项目五分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刻反思和汲取集团近年来发生的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由于不正确使用或使用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二、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成立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督导、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组长:副组长:成员:专项整治时间和工作部署(一)专项整治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二)专项整治工作部署1.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当前高速项目分部生产现场的突出问题分析,以安全帽、安全带作为本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同时各参建单位、班组可结合自身特点和突出问题剖析,增加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要求各参建单位、班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整改要求,确保经过本轮专项整治后所管理项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改观。项目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也将通过各种层级、各种形式的监督工作,及时开展工作纠偏,督促各参建单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时间要求:2021年5月31日前,各参建单位制定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各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盖章PDF扫描件)报送至项目公司安全部。2.认真检查,全面清理淘汰生产现场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项目公司安全部将牵头组织全面排查,督促各参建单位对所使用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全面检查清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清理淘汰所有质量不合格和使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同时要求各参建单位针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至少开展一次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的专题安全教育活动。时间要求:2021年6月30日前,要求各参建单位施工作业人员使用安全帽、安全带,质量标准和使用环境条件100%达标。2021年6月15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的专题安全教育活动,将专题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word)报送至项目公司安全部。3.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相关制度。项目公司安全部会进一步对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监管体系。同时要求各参建单位建立或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体系,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管理,确保自购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合格并正确使用。加强过程监督管控,通过安全生产费用核查及各类检查,确保各参建单位使用质量合格和符合使用环境的劳动保护用品。针对集团外的承包单位,也将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坚决杜绝作业人员使用质量不合格和不符合使用环境条件的安全帽、安全带。同时为有效减轻坠落对人员头部的伤害,各参建单位不得采购戴旋钮式调节装置帽箍的安全帽。时间要求:2021年6月30日前,对劳动保护用品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梳理,需制定或修订的进一步完善,将劳动保护用品相关管理制度梳理情况及安全帽、安全带全面检查清理情况形成报告(Word版)报送至项目公司安全部。4.严格监督,增强各参建单位抓好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结合项目公司安全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及定期检查,将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日常工作当中,进一步加强对生产一线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和整治力度,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时通报不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反面典型,对工作有创新、落实见成效的参建单位及个人,将予以通报表彰。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后,年内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如事故原因还在涉及使用不合格和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安全帽、安全带,将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实行顶格责任追究。时间要求: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项目公司针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督办时段。2021年12月27日前,各参建单位需将专项整治活动总结(Word版及盖章PDF扫描件)报送至项目公司安全部。三、加强过程管控,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项目公司安全部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资料收集、整理,并按《基础设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时间节点,做好资料上报基投公司安全管理部。煤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按照鄂工建办安质〔2019〕23号“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当阳关公文化小镇中轴区景观工程项目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于4月28日对现场进行了一次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专项检査,检查情况如下:本次检查重点一是查看分包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二是检查各分包单位是否按国家和项目部要求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三是现场检査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四是检查劳动防护用品报废等流程。项目部针对绿化工程施工内容特点,由项目经理带队对各分包单位分别进行了检查。从这次检查的总体情况看,所检查的分包单位及个人基本按照国家或项目部标准,配发和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基本满足要求。通过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按标准配备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有的分包单位未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下ー步,项目部将以这次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自查、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要求,抓好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各分包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量化标准,积极在项目部开展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重要性教育。二是加大管理力度,充分发挥项目安质部管理职能,提高各分包单位负责人对劳动防护用品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投入,并健全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三是抓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对不按标准配备、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个人.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和处罚。煤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3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强化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基础管理,防止和减轻从业人员在劳动作业过程中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提高劳动者、全社会职业安全健康意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省、市四部门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要求,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强化劳动防护用品基础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和职业病危害事故。二、检查范围全区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分类目录见附件1)的各类用人单位,突出检查采矿、陶瓷、化工、建筑施工、建材、机械、木材、石材加工等,重点检查辖区内粉尘和化学毒物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全区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三、检查内容(一)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二)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三)用人单位作业现场劳动防护用品正确配备与使用情况;(四)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计提及列支情况;(五)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及记录情况;(六)用人单位配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具备安全标志,采购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范标准(详见《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第十四条,呼吸护具和听力护具的选用标准见附件2);四、检查方式1.区安监、住建、质监、工商等部门抽调人员联合组成检查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抽查部分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2.乡镇(街道)要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对辖区的企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部门联合检查和部分重点企业抽查相结合方式开展。五、整治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前)1.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区开发区、水泉工业园区、各用人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采取有效方式,结合“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强化从业者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意识,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了解、参与和重视程度。2.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区开发区、水泉工业园区要制定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检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靠实责任。于6月底前将方案报区安监局。3.开展培训。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人员政策、法规、标准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及标准和要求,确保采购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同时能按要求正确管理劳动防护用品。(二)企业自查阶段(6月16日至6月25日)。各企业按照方案要求进行自查,6月25日前将《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自查情况表》(附件3)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表》(附件4)报所在乡镇(街道)安监站。同时,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制度完善,采购验收遵规达标,现场配备从业人员佩戴使用正确。(三)监管检查阶段(6月25日至9月20日)。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区开发区、水泉工业园区按照方案的检查范围,对照《劳动防护用品执法检查表》(附件5)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对现场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下达整改指令书,明确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力的要与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收到实效。(四)整改督查阶段(9月2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闭环复查验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问题,消除隐患。9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6)上报区安监局。六、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把整治作为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健康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制度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同时要以此次整治为契机把工业企业“尘毒”危害抽样调查、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陶瓷和耐火材料专项整治、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夯实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基础,提升
本文标题:煤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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