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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通用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师德师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通用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师德师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1为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中共山西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教党〔2015〕13号)和《关于在全院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实施意见》(晋工院党〔2014〕26号)精神,决定在全院教职员工中开展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强化队伍管理,优化师德师风为核心,以思想教育、集中整顿、制度建设为抓手,结合学院实际,着力解决学院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敢于创新、作风扎实的教职员工队伍,全面推动我院内涵建设提档升级。二、工作目标通过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坚决纠正教师队伍中存在的违反师德师风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构建防范违反师德师风行为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和杜绝师德失范现象发生,切实提高我院师德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师德素养。三、工作机构及职责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学院成立“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活动整体部署、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具体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由教务处牵头制定。工作组成员如下:组长:陈清胜成员:蔡红新、张兴、张生梁、李宏毅、薛巧英、孙亦慧、吉子轩工作组下设宣传教育组、自查自纠组、监督检查组,在学院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指导下具体负责师德师风整治的各项事宜。(一)宣传教育组牵头部门:宣传部工作职责:1.通过学院网站、校园广播、宣传栏、简报等宣传阵地和媒介,深入宣传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2.收集整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习近平总书记9月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及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形成学习材料,印制成册并组织学习;3.结合学习材料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师德师风教育理论水平考核进行命题,组织教职员工实施答卷,并组织专家进行阅卷;4.举办或邀请督导组进行师德师风专题教育辅导和推进会;5.及时宣传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切实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与监督作用。(二)自查自纠组牵头部门:教务处、人事处工作职责:1.印制发放自查自纠材料、师德承诺书,协调各部门、各系部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活动;2.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师德师风座谈会,征求学生、教职工意见,及时发现师德师风中的突出问题;3.协调各部门、各系部进行学生评议、同事互评、系部考评等师德师风考核活动,加大师德师风在年度考核中的力度;4.发现问题深入调查,对共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5.制订出台《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三)监督检查组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督导处工作职责:1.设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受理查处举报事宜;2.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谈话教育等方式,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3.对违反师德13个方面的问题做到诉必查,查必果,果必复。四、整治范围和内容(一)整治范围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师德师风中存在的问题。(二)整治内容本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着力针对我院教师在《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中规定的七种情形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六种情况中存在的问题,紧密结合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契机,全面摸排,对照检查,对于师生反响强烈、严重影响校风教风的不正之风,要严格按照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相关规定,从严从快处理。五、整治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专项整治活动从2015年3月1日开始,12月底结束,共10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第一阶段学习宣传发动阶段,突出“营造氛围,学深学透”(2015年3月1日—2015年3月15日)。1.动员部署。成立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要求。2.广泛宣传。利用学院网站、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简报、标语等载体营造舆论,形成浓厚氛围,使每一位教师提高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增强师德修养的自觉性。3.专题学习。按照“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组织全体教师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习近平总书记9月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及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每次学习要做好记录备查。(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突出“找准问题,整改及时”(2015年3月15日—2015年5月31日)。1.查摆问题。紧紧围绕“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内容,全体教职工要对照《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认真查摆个人师德问题,深刻反思个人从教以来的师德行为,形成个人剖析材料。查摆问题主要从以下十三个方面进行:1查有无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2查有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3查有无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4查有无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5查有无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6查有无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7查有无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8查有无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9查有无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10查有无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11查有无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12查有无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13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2.整改落实,务求实效。学院根据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三有三必”,即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布。3.惩前毖后,强化警示。对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由于师德师风问题造成一定影响的教师,学院将按照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4.签订承诺,增强责任。每位教职员工都要与学院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并建立教师师德档案;每名教师的师德师风承诺书和师德师风考评情况都要进入教师的师德档案,以此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进一步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突出“重点检查,责任追究”(2015年6月1日—2015年10月31日)。1.设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投诉电话:3350484、3350524,向全院师生公开,对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2.学院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将不定期对全院师德师风建设各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3.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部门,要追究相关领导人责任。4.学院把此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予以考核。(四)第四阶段整改建制阶段,突出“总结提高,形成长效机制”(2015年12月底前)。“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结束时,学院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组对活动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选树典型等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特别是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探索尝试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进行提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师德师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各区(县)文教局、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现就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任务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重点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警示查处一批师德不正、行为失范的从教人员,着力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认识,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培养一批乐于奉献、爱生如子的优秀教师,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围绕解决家长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师德师风问题,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师从教行为的满意度,切实提升我市教师职业道德水准。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主要内容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行为和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列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内容:1.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2.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的;3.针对个别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补课现象;4.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的;5.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6.在教育教学活动、学生管理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7.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8.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三、实施步骤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学习发动、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完善制度和巩固提高五个阶段进行。(一)学习发动阶段(10月30日前)1.进行工作部署。各区(县)文教局和各直属学校要针对当前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于10月底前召开师德师风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大会。2.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定期、不定期组织举办师德教育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3.举办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教育大会、北京大学和北师大的重要讲话,要当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四有”好老师和教师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大力组织学习全国、全省以及全市教育系统师德标兵先进典型事迹,形成良好的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开展“我身边的好老师”、“四有”好老师等评选表彰活动。指导区、县开展以座谈会、交流研讨会、辩论会、演讲会
本文标题:师德师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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