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公司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精选8篇)
公司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精选8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公司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精选8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公司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第一篇】一、工作机构成立xx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建议由企业法人担任副组长:建议由各副总担任成员:建议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下设隔离组、消杀组、防护用品保障组、维护稳定组等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二、职责分工(一)隔离组组长:XXX成员:XXX职责:负责对需对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负责定时向区防疫指挥部报告每日情况。(二)消杀组组长:XXX成员:XXX职责: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内部各类场所开展环卫保洁、开窗通风、专业消杀等工作。(三)防护用品保障组组长:XXX成员:XXX职责:负责采购、储备应急物资和防护用品。(四)维护稳定组组长:XXX成员:XXX职责:负责厂区、宿舍和各出入口及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企业做好疫情报告,同时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四、应急处置措施企业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以下应急措施:(一)疫情报告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人员或疑似人员时都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级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二)疫情处置1.当发现体温超过℃,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时,应第一时间就地实行隔离,做好详细信息登记,由当地卫生院按要求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筛查、诊治。2.企业在接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确诊通告后,应立即全面停止生产活动,禁止人员外出或外来人员进入。3.配合卫健、疾控等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并在指定隔离区进行医学观察14天,每天早、晚监测2次体温;其他人员加强体温监测,每天测温不少于2次。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三)疫情管控1.对确诊或疑似人员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应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封存,由区疾控部门负责检测、消杀、处理。其他人员应尽可能不进入确诊或疑似人员发病地点,以防传染。2.每天按要求进行消杀,消杀范围包括办公、厂房、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面、物体表面,及隔离人员排泄物与分泌物、生活垃圾。(四)后勤保障1.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须品的配给。2.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公司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第二篇】一、指导方针与工作原则全县工商系统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局市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监管到位,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有效防控市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1.市场防控应急指挥部县局成立以张步勇局长为指挥长,其他局领导为副指挥长,市场合同股、经检大队、消保股、办公室为成员单位的市场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和指导全县工商系统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研究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有关情况,制定全县市场防控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各分局及时、稳妥地开展市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在疫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2.市场防控应急办公室应急指挥部下设市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股。其职责: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应急情况处置、情况通报、工作督办、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等工作;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的具体工作。(二)部门职责分工1.市场合同股调查掌握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情况,研究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各分局人感染H7N9禽流感市场防控工作,检查市场防控工作情况;负责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市场防控工作情况;在疫情发生后,指导疫区工商分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关闭交易场所,并做好停止畜禽制品交易活动的善后工作。2.办公室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归口负责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市场防控疫情情况、工商部门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新闻宣传工作,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的综合工作,按有关要求和途径上报县局系统防控工作情况;负责统一调度防控物资、车辆等。3.经检大队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产品的不法行为。4.消保股做好行政执法网络有关举报违法经营畜禽类制品信息的分流、督查工作。5.基层分局监督市场主体执行休市、消毒、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加大对无证照经营和违法经营畜禽类制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三、应急反应的措施(一)预警信息的发布1.县内发生疫情后,县局应急指挥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通报,及时将情况通报疫区周边有关各分局应急指挥部。2.疫区周边有关分局应急指挥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疫区所在地政府和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指挥部划定的疫情预警范围,向相关工商部门和相关市场发出预警通知。一旦发现新的疫情或其他异常情况,应迅速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县局应急反应的措施1.县内发生疫情后,县局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办公室进入应急工作状态。2.应急指挥部迅速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措施下发各分局,指导全县工商系统作好应对工作。3.对疫情严重、可能引起较大市场波动的地区以及对疫情跨乡级行政区范围的,县局要及时派出督查组,指导当地工商部门做好市场内的疫情防控和监管工作。(三)疫区所在地工商部门应急反应的措施1.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关键防控措施,迅速开展市场防控应急监管。2.对发生疫情的市场,要维护好现场秩序。迅速调查了解疫情发生的现状、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按要求做好相关处置工作。3.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关闭疫点市场畜禽制品销售区或整个市场,并按当地政府要求,做好相关善后工作。4.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加强对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巡查,及时上报市场巡查监管情况。严防疫区畜禽类及其产品流入市场。5.严厉打击非法交易病死畜禽类和未检疫畜禽类产品的行为;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6.落实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畜禽传播的责任。(四)疫区市场主办单位应急反应的措施1.迅速控制疫情发生的现场,防止疫情传播、扩散,责令经营户立即停止销售畜禽类制品。2.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通报。3.疏散围观人员,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疫点、疫区。4.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的处置工作。(五)疫区周边工商部门的应急措施1.疫区周边工商部门要抓好市场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严密监视畜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动向,及时做出预警。2.全面清理检查市场,尤其要加强对疫区周边区域、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和重点产区交易市场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管,每个市场每日巡查密度不得少于两次,防止疫区畜禽类及其产品流入本地市场。四、应急报告机制(一)突发疫情报告市场内一旦发生疫情或重大案件,要采取零报告制,事发地工商部门必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上级工商局。(二)应急处理情况报告疫情发生地工商部门对市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处理情况须一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应急状态解除后5日内要形成完整报告报县局市场防控应急办公室。五、应急反应的保障(一)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县局、各分局要加强值班。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县局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所有人员、各分局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人员、疫区所在地工商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二)值班备勤工作县局防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人员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休息日50%以上的干部备勤,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2小时内完成集结。各分局工作日需全员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日70%以上的干部备勤,出现紧急情况,须在2小时内能够集结5人以上,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三)物资保障对进入疫区参与指挥与防控疫情的工商干部必须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防护服、一次性帽子或头套、胶靴、防护镜、人用消毒药等。县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防控物资。防控设施、装备、应急物资要确保正常,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在内的相关物资设备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六、宣传引导局、分局两级工商部门要通过市场渠道积极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使经营者、消费者了解人感染H7N9禽流感传播的特点和预防知识,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市场防控工作。局、分局两级工商机关要严格遵守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发布的工作纪律。未经县局和当地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指挥部同意,不得对外发布有关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七、应急反应的善后处理(一)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清理现场,确保疫病不传播、扩散。(二)指导市场主办单位积极组织货源,严把进货质量关,保障市场的繁荣和稳定。(三)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趁机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四)总结上报处理的情况,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八、责任追究和奖励(一)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各分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市场发生疫情信息瞒报、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二)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对未按照县局及其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三)严格追究工作不力干部的责任对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H7N9禽流感通过市场渠道传播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第三篇】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我市餐饮业造成的不利影响,避免人员聚集就餐可能引发的疫情防控风险,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有力推动餐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帮助餐饮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企业有序复工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0〕43号),切实做好经营服务规范、经营场所环境、服务提供、设备管理、采购进货管理、顾客管理、外卖服务等方面的卫生防疫措施,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依据《福建省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导则》,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特点和要求,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为餐饮企业复工提供操作指引,指导餐饮企业做好复工工作。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走访重点餐饮企业,了解企业困难,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市商务局将下发餐饮业复工操作指引,为各(县)市区提供参考。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餐饮经营单位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制定规范、安全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建立各项操作守则,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二、全面落实帮扶措施一要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委办〔2020〕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20〕22号),落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开通金融服务便捷通道、减免中小企业房租、中小企业税费减免政策等政策,帮助中小微餐饮企业渡过难关。二要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疫情促进商业消费增长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19号),引导限额以上餐饮企
本文标题:公司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精选8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76814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