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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为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的放心肉菜,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的工作方案〉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的通知》(食安办〔2017〕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食品安全办决定在全市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思路以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肉品、蔬菜、蛋品、水产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以下统称肉菜)实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强化社会监督,着力培育一批示范超市,推动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安心消费。二、工作目标各地结合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着力培育一批示范超市,以点带面,发挥超市食品供应主渠道辐射带动作用,推动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质量安全管理,提升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安心消费。三、创建对象全市范围内诚信经营、管理规范有经营肉类、蔬菜、蛋类、水产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的大型连锁超市门店单体超市、综合性百货公司(商场)内设超市,均可参加“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四、创建活动主要内容及标准(一)严把放心肉菜进货关。示范超市要严把源头采购关,积极推进“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对种养殖基地进行审查。公示肉菜农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标准,按照公示标准进行检验,公布检验结果。(二)严格管控肉菜质量安全。示范超市要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药总局令第20号)要求,全面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严把肉菜销售关。要结合省食药监管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肉菜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强化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做到肉菜流通全过程可追溯,确保肉菜质量安全。(三)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示范超市销售的.所有肉菜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按照“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设立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供港食用农产品基地直供等优质精品肉菜专柜。(四)加大检查抽检力度。示范超市所在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示范超市公示的标准,加强对超市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全年监督抽检实现抽检品种、项目全覆盖,公开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五)强化组织保障。组织超市开展“卖放心肉菜”活动是提升“肉菜”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抓手,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监管服务职责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市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五、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2017年6月-7月上旬,市食品安全办、市食药监管局研究制定全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细化创建标准,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超市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积极申报参加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将申报单位名单报市食品安全办。(二)组织创建。2017年7月中旬至9月中旬,参与创建活动的超市要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指定专门团队具体负责,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逐项对照检查、抓好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努力达到创建标准和要求。7月下旬,对社会发布参与创建活动的超市名单及工作信息,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对示范超市创建活动进行监督。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指导超市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对创建超市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依法公布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信息,提升超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三)审核评价。2017年9月下旬,市食品安全办、市食药监管局组织对示范超市创建活动进行考核,本着成熟一个、审定一个的原则,按照创建标准对参与创建的超市进行审核。初步评定示范超市名单。申报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单位由市食品安全办、市食药监管局初步审核后于2017年10月上旬报省食安办,由省食品安全办、省食药监管局组织对其创建活动进行考核。(四)公示授牌。2017年10月,市食品安全办、市食药监管局将初评示范超市名单和创建活动情况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征求意见后,市食品安全办、市食药监管局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公布市级示范超市名单,发放市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牌匾。2017年11月,省食品安全办、省食药监局将初评示范超市名单和创建活动情况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征求意见后,省食品安全办、省食药监管局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公布省级示范超市名单,向示范超市发放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牌匾。(五)动态管理。市食品安全办、市食药监管局对授牌的示范超市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开展评定和复核,对不再符合授牌标准以及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示范超市,将予摘牌并向社会公开摘牌原因,被摘牌超市整改到位两年后方可重新申报参与创建活动。(六)常态机制。我市将“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申报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企业需在取得市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验收后,由市食安办、市食药监管局上报省局组织验收后并授牌,2018年起我市超市可申请国家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2018-2020年每年3月底前企业自愿申报,4-9月组织创建,10月开展审核评价,11月公示授牌。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将“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纳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验收标准及后续跟踪评价标准。各区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全面落实。(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示范超市创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区县市为单位组织实施。市食安办负责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创建标准,组织市级创建验收和省级、国家级创建的申报;负责市直发证超市具体创建工作。各区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辖区发证大型超市申报创建工作,负责对参与创建活动超市的日常指导和监督管理。相关检测机构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负责加强对优质精品肉菜专柜食品的监督抽检工作。(三)营造氛围,社会共治。各区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媒介,大力宣传“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向社会公开“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检查结果,积极宣传推介诚信守法、管理规范的优秀大型超市,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参与创建工作的超市要开门创建,主动征求和认真听取消费者、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的意见建议,将社会共治引向深入。
本文标题:“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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