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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汇编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汇编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一篇】一、诉调对接工作的特点诉调对接是强化能动司法的内在要求,在强调诉讼调解基础上,发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途径解决纠纷,使更多的社会矛盾纠纷在立案前得到化解。(一)诉与调的衔接机制。为实现法院诉讼与人民调解的优势互补,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必须建立诉调对接工作衔接机制,实现诉与调的全面对接。由地方政法委牵头,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参加,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调解组织的对接。法院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人民调解工作室,地方政府设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实现调解场所与调解人员的对接。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前引导调解,审判庭诉讼中委托、邀请调解,实现调解方式的对接。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及时给予确认,实现法律效力上的对接。(二)诉调对接纠纷类型。采取诉调对接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其分流纠纷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即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房屋拆迁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的纠纷和其他适合进行诉前调解的纠纷。(三)诉调对接工作原则。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着重强调法官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切实尊重当事人的诉权。诉前调解不需交纳费用。对分流出来的纠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解。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请求;不能达成协议的,即时立案转入诉讼程序。法院定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把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纠纷分流到诉前调解,对案情复杂、专业性强的纠纷,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四)诉调对接工作规则。法院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负责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与协调,扎口管理,登记案件,移转备案。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对诉前调解案件受理后,编立专门案号,及时送交诉前调解人。诉前调解期限一般为20天。诉前调解人调解结束后,将调解结果反馈给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要法院出具调解书的,将调解协议原件登记备案;当事人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的,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当即将案件移送立案,由法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确认。调解不成的,诉前调解人将有关材料移送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登记后,移交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在诉讼过程中,审判庭需要委托有关部门协助调解案件的,填写委托调解函,连同案件材料移送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对外委托,统一移送材料。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委托调解期限一般为20天,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委托调解期限一般为15天。委托调解人调解结束后,将委托调解回复函、调解协议、调解笔录等送交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登记后,移送审判庭。委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诉或者由审判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审判庭及时转入审理。二、当前诉调对接工作存在的问题诉调对接是新生事物,在引导当事人选择纠纷解决途径、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是无可替代的解决矛盾纠纷新机制。但是,目前诉调对接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共性问题。(一)尚未形成社会共识。有的行政机关和社会调解组织对它认识不到位。当前群体性纠纷较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不断上升,有的部门担心矛盾激化,不愿介入纠纷调处。有的地方领导认为诉调对接工作是法院的事,与政府无关,缺乏参与积极性。(二)缺乏法律统一规范。诉调对接还处于起步阶段,虽有上级法院有关文件作基础,但诉调对接具体程序尚无明确规定,现行法律也没有对诉前调解作出强制性规定。缺乏法律法规支撑,只要当事人拒绝,诉调对接工作就无法开展。(三)对接经费保障困难。诉调对接工作政府没有经费预算,法院调解工作室邀请的调解人员,大都是在义务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经费也存在一定困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受地方经济制约,办公人员经费较为短缺。(四)诉前调解成功较低。一方面,因聘用人员调解能力有限,缺乏法律分析和判断水平,难让当事人信服,难以熟练运用法律规定解决纠纷。另一方面,因为矛盾纠纷激化,对方不配合调解,存在抵触情绪,导致诉前调解成功率不高。三、对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建议实现诉调成功对接,法院必须找准自已定位,正确处理好诉调对接与审判职权、审判规律、诉讼程序的关系。(一)纳入地方全局性工作。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法院有必要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将诉调对接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主动汇报诉调对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诉调对接纳入地方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法院有必要深入宣传诉调对接工作作用,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为诉调对接工作奠定扎实基矗(二)更新理念注重协调配合。在诉调对接工作中,法院应转变观念,将调解组织由法官与调解人合一,向委托协助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向发展;将调解意识由法官个人偏好向法官自觉行动方向发展;将调解程序由重点查明案件事实的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方向发展。同时,法院应主动与公安、司法、工会、妇联等部门双向互动,发挥诉调对接社会功能。(三)规范运作完善对接机制。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法院应从纠纷范围、工作流程、对接平台、审查确认方面规范对接机制,合理设置案件分流标准,把握繁简分流、方便调解原则。流程设置应当简便灵活,为诉调对接提供优美工作环境。法院必须设立审查确认制度,凡经法院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四)加强调研完善配套措施。法院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探索研究诉调对接工作规律。同时,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员选聘条件,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与调解员信息库,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与指导,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考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二篇】各部门:为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在企业中的积极作用,加强职工建议(意见)管理,提高企业民主管理水平,打造民主、和谐、规范企业,推动全面工作顺利开展。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在企业内组织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意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员工向企业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目标;提高经济效益和烟叶质量;搞好安全生产;企业文化建设;民主管理;增收节支;改进服务等工作中,充分发掘员工聪明才智。二、合理化建议(意见)的申报各部门(职工)需要向党组、领导、部门、岗位人员提出建议(意见)时,一事一申报,统一使用意见(建议)申报表。三、合理化建议(意见)的受理公司工会委员会统一受理局司部门(职工)意见,并建立统一的收文编号、受理意见、处置管理、处置结果跟踪管理。四、考核奖励(一)工会委员会受理部门(职工)建议(意见)属于部门(岗位人员)不尽职履职、失职的,工会委员会直接提交监察科意见处理。(二)工会委员会指定处置部门(人员)不作出明确的处置办法、处置办法经过界定处置错误、处置回复时间超过时间限定的一次扣发当月绩效5分。(三)受理部门(职工)建议(意见)申报人不满意处置结果的由党组指派分管领导处置。分管领导处置仍不满意的,由工会委员会组织集体裁定。(四)工会委员会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年度合理化建议(意见)评选奖励活动。1、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一等奖元、二等奖元、三等奖元。2、奖项评定标准:有效性:建议(意见)结合行业、企业、部门实际,具有较强的有效性。创新性:建议(意见)得到广大职工认可,具有有效性的同时具有创新性。采纳实施:被公司及其所属部门采纳实施。经济性:建议(意见)的采纳实施具有直接或者间接的效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三篇】1、分配制度上在体现多劳多得前提下,尽量消除相同或相近岗位分配制度的不合理因素(可采取年终工作业绩、岗位综合考核,结合综合平衡的办法)。分配上要考虑到劳动的数量(指劳动时间),劳动的强度更要考虑质量和效果决不能让偷奸取巧之人有空可钻;而让踏踏实实干工作的人感到寒心。2、搞好重点专业的培养建设,加大设备师资投入。引进或培养一些专业有特长的教师实行名教名校的办学方针,争取搞出在全省乃至全国,有特色的重点专业。可提高学校的声誉,也可为学校的升格打下基矗。3、希望学校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能够展示才艺的窗口和舞台,让学生在学校的生活丰富一些,激发学习潜力和动力。4、着重抓好学校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这里管理更为重要这几个部门第一与学生打常打交道,第二也关系到学校教学效果和学校教学资金投入的效果。防止出现个人见效益学校投入没效果的现象。5、采用包括奖勤罚懒和考核劳动态度效果的办法,充分调动一线教师和二线教辅人的.积极性真抓实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学校的分配制度应具有透明性,可采用年终公布的办法,这样一方面可接受群众监督而另方面对每一位职工自己在工作上也起到督促作用。6、对大的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成本效益核算和多方论证,防止盲目性投资。投资建设后对设备和整体投资运营实行有效监管;防止资产流失或效益低下。7、在严格管理、严谨治学的前提下,针对学生特点因材施教,每个老师都多用多媒体上课,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8、希望学校领导能腾出时间,亲自多走走、多看看、多听听基层职工的意见和呼声,切实解决一些职工的建议和意见,以此创造出和-谐的干群关系,体现出学校人文管理的特色。9、抓好学生就业工作,以就业促招生。可考虑向大企业定期陪养输送优秀学生等办法,打开学生就业工作的局面。同时这对来年生源质量的提高也有利。10、对学生应实行因材施教,对于绩差生采用多实践少理论,也可根据学生对某个专业的喜好或特长重点培养其专业特长。使他们走向社会时能有一技之长。11、对成绩不好的同学学校能否成立一个辅导班,利用课余时间把这些孩子组织起来进行强化辅导。12、抓好学生管理工作,在现在学生不爱学、生员素质差的状况下尤为重要。抓好类似学生打架事件的防范,我建议在在男生宿舍每层楼道加装电视监系统并安排专人负责看管。这样即可把恶性事件消灭在早期也可减小事件发生后调查的难度。13、建立所有老师和家长及学校的联系方式簿,便于学校、老师、家长的联系。14、加强学生宿舍、教学楼水电的管理,不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也要杜绝有些职工上班用学校电烧水下班拎回家的不正常现象。15、应把一些些年富力强董专业技术、有事业心、有奉献精神且能同心同德团结大伙,办事光明磊落的同志提到领导岗位。以使其能带领大伙共同奋斗搞发挥团队效益,把学校的整体工作搞上去。16、考虑一下能否把原吉美塑钢厂发展成为规模较大一个学生实习基地,并可对外校有偿开放和对外出租。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四篇】一、加强顶层设计,重视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关联性。如:细化内设机构改革的政策,给改革所涉及法院吃下“定心丸”;加强薪酬改革指导,推进改革政策落地;明确未入额法官的安置和使用政策;建立健全法院人员交流制度,等。同时,要加强改革督察。二、依托信息技术,加强对审判执行权力运行的内部管理与监督。进一步推进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动大数据分析在审判、执行、司法管理中的全面应用。以信息化手段推进审判、执行流程再造。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三、推进严格司法,健全错案发现、纠正和追责机制。改变当前靠新闻媒体曝光、当事人家属申诉上访、真凶现身或亡者归来等外部和偶发因素被动发现错案的现状,健全内部纠错机制,主动拓宽并规范“发现”渠道,强化审判、执行监督,切实做好案件复查再审工作。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司法工作人员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扎实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加快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的配套措施。细化保障法官依法履职的人身安全保障规定。完善法官助理单独序列,建立编外书记员制、司法雇员制等。明确审判辅助人员的工作职责、职业前景和职业保障,提高辅助人员的专业水平。五、遵从司法规律,设计符合审判、执行实际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运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和扁平化管理模式,提升法院内部审判、执行工作管理的水平和效率,设计和建立切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的考核制度。
本文标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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