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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工作检查评估自查报告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新农保工作检查评估自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新农保工作检查评估自查报告1县是全国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之一,于20xx年10月正式启动。为了使党的这项让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的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根据岳县纠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保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我县的新农保资金逐一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参保缴费:截止20xx年8月31日止,20xx年新农保参保缴费人数为259208人,参保缴费率为95.9%。(二)基金筹集:截止20xx年8月底,20xx年全县共征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2747.48万元;新农保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补贴资金618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贴5335.7万元,省级财政补贴848.6万元。(三)待遇发放:从20xx年10月到20xx年8月底,全县共为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养老金16352.5万元,发放率100%。二、政策落实情况(一)落实补贴政策。将政府每年对参保缴费者给予的30元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1元、县级财政负担9元)全部计入参保缴费者个人账户。(二)落实惠民政策。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县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100元/人.年,对五保户及特困户由民政部门为其代缴,确保特困群体100%参保;对长期连续缴费的农村居民,缴费年限十五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月基础养老金提高0.5元;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部分可依法继承。(三)建立约束机制。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首次应参保而未参保缴费的,在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时,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若参保人中断缴费后,隔年补缴的`不享受政府补贴。县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发放了《社会保障卡》,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保人年老时养老,不得提前支取。三、主要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为切实加强我县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我中心成立了新农保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农保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有力地促进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发放到位各乡镇对全县60周岁及以上待遇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认定,经村公示、申报,送乡镇劳动保障站初审,再报县农保中心集中审批,最后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卡实行社会化发放。这样既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又有效杜绝了虚报冒领等现象的发生。县公安部门对参保人员信息有误的及时进行修改,为参保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县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及时将新农保基金划转到支出户,确保政府补贴资金和待遇发放按时足额到位;县农保中心每月下旬对拟领待遇人员及时进行预算、复核、发放等工作;各农村信用社则根据发放明细按时将支付金额划入领取人员的银行存折或社会保障卡中。通过各单位部门协调配合,确保了每个符合条件的老年农村居民都能按月及时足额享受到新农保养老待遇。(三)加强考核督办,确保基金安全全县上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综合目标管理和考核督办机制。县委、县政府将新农保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其考核结果将直接决定各乡镇、各部门年终目标的实现;县人社局将县农保中心作为二级单位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对其资金管理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县农保中心与农保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了联乡镇工作责任状,负责督促各乡镇基金收缴进度、保费及时入库、按月申报死亡等各项工作。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基金安全。总之我县新农保资金制度管理完善、操作办理规范、发放及时足额,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但由于新农保涉及的面广,参保对象多,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死亡申报不够及时,存在重复参保情况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探讨工作方法,尽力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让我县的新农保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新农保工作检查评估自查报告2县监察局、县民政局:依照《XXX县农村低保监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镇于20xx年7月1日至7月10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展开了农村低保自我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以下:一、基本情况全镇总人口为45297,其中农业人口为40834人,全镇共有26个村,截止20xx年6月份现已享受农村低保户数760户,人数为1987人,占农业人口的4.87%。通过各村自查清算,全镇共清退农村低保30户,58人,其中死亡人数9人,生活已转好的21户,49人。二、工作举措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XXX镇农村低保监视检查领导小组,由镇长邹时敏任组长,由纪检书记张勇生、组织委员钟平为副组长,各片长、各村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邱玉财、王锦煌、曾宪华、周全同等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宪华同道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调和平常工作。确保清查工作的序推动,同时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XXX镇农村低保监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各村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监视。各村必须开好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展开自查工作,要求各村必须把20xx年6月份在册已享受低保的对象名单张贴在每一个村委会设置的永久性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里公示,并公布县民政局(5637015)、监察局(5630520)的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视。3、同一思想熟悉,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各村要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同一思想,深入熟悉展开农村低保自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凡在自查中发现题目主动上报的,将从轻从宽处理,若自查不到位,在清算检查期间查出题目的,一概从严从重处理。4、结合三送工作,细化清查范围。结合三送工作,要求各三送干部,逐户上门走访20xx年6月份已享受低保户家庭,走访个别群众,听取意见,特别重点清算以下情形。(1)、村干部本人或支属违规享受低保政策的,一概果断予以清退。(2)、对村干部违反审批程序,未经民主评议、暗箱操纵的,一概果断予以清退。(3)、对死亡了的职员仍吃低保的,必须清退。(4)、低保对象已购买汽车的,必须清退。(5)、低保对象购买房产的,必须一概清退。(6)、享受低保名单中存在合户现象的,必须取消。(7)、通过上户走访,发现已享受的低保户不符合农村低保享受条件的,现已超标的,必须清退。(8)、经群众举报,反响意见大,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且事实情况属实的,一概清退。三、存在的题目1、有部份村有存在享受低保对象已死亡仍吃低保现象,未做到及时清退。2、部份村拆户保,存在一户保一人现象。3、部份低保户意识差,普遍以为低保毕生制。4、村级低保公示栏样式不同一或不规范。5、村级低保管理制度上墙牌比较缺少。6、村干部业务水平较底,特别是家庭收进的很难核算,低保户界限较难掌控,评定方法缺少创新。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1、针对群众反应意见大的村,责令其限期整改,开好低保听证会,重新评定低保户。2、加大农村低保的申报、审批程序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对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意识。3、多举行低保业务知识培训,进步村干部的业务水平。4、设立全镇同一的永久性的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5、建立建全低保听证制度、定期审验制度、动态管理制度、三榜公示制度,并要求各村必须上墙,并规范各村农村低保档案资料的存档。新农保工作检查评估自查报告3根据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自20xx年7月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从我市实际出发,积极引导农民以自愿方式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至今覆盖面达到了95%。新农保基金筹集、个人帐户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同步推进,通过自查,现就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及个人账户管理等情况汇报如下:一、新农保工作进展情况我市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市)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政府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沅江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召开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对试点工作做出了部署。并按照人员、编制、设备、场地、经费、机构“六到位”的要求,配备市及乡镇经办机构,通过电视、新闻和宣传栏及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积极开展新农保工作。截止目前我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已覆盖全县16个乡镇、场、街道,278个村。应参保人员411294人,已参保人员390553人,参保率达95%,其中16—59周岁的参保人员300600人,已领取待遇人员89953人。共收基金8057.6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4413万元,集体补助16万元,财政补助231.89万元,个人缴费3355万元,利息收入41.72万元。二、基金及个人账户管理情况(一)基金筹集与管理严格按照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设了农保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财政局开设了农保基金财政专户三个账户。收缴的保费每月月底及时由社保收入户划入财政专户。截止20xx年8月共划转至财政专户基金3358.78万元(其中个人缴费3355万元,利息2.27万元)。按月编制养老金发放申请计划送达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2天内将申请金额从基金专户划入社保基金支出户,截止8月已累计划入金额为5387.52万元。中央下拨的`基础养老金,市财政补助资金皆直接划入财政专户。对养老金的发放,市农保经办机构与信用合作社签订委托协议,社会化发放率为100%,并做到了按每月按时发放。截止8月底已累计发放养老金5358.23万元。(二)个人账户管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严格按要求,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并管理。21、个人账户的建立。首先由乡镇劳动保障办经办人员认真审核参保人员相关材料后,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将审核无误的《参保登记表》转送市农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其次是市经办机构经办人员依审核无误的《参保登记表》和保费征收凭证后,直接进入系统复确认。再次按照系统步骤办理个人缴费后的各项补贴的申请并记录个人账户。即社保经办人员将资金到帐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按照“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等专项要求为参保人员及时、准确、完整的建立个人帐户,打印汇总表,按规定计息,并按规定每年度对个人账户存储额进行结算。2、个人账户的管理。一是建立了个人账户对账制度。按对帐制度要求,市农保经办机构每星期与乡镇劳动保障办和基金财务股进行对帐,对帐过程中出现错误信息及时反馈修改;个人账户由农保所工作人员专管,不经规定程序审批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个人账户金额;个人账户对账单经稽核人员核对后,需要修改有关信息的,在履行相关手续后进行复核调整。二是建立了个人账户查询反馈制度,将异议处理结果告知参保人员及时与劳动保障办进行信息反馈、重新申报。三是在个人账户实账管理方面做到了单独记账,单独核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分账管理,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没有挪作他用的现象。四是自20xx年新农保工作试点以来,我们积极与省信息网络3中心联系,将新农保信息录入、保费征收、待遇支付、财务到帐等相关业务进行系统处理,按系统权限分配开展相应工作,避免手工操作带来的弊端。(三)信息化与数据安全管理市乡两级经办机构都配置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其中市农保经办机构配备了21台计算机、8部打印机、2部复印机,1台传真机;乡镇保障办共配备18台计算
本文标题:新农保工作检查评估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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