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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心得体会范文【精编4篇】当我们从一些事情经历上面受到启发,我们不妨将这时候的心得感悟总结成1篇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可以锻炼我们的自主思考能力,怎么写好1篇心得体会?因此,栏目特意分享的“食品安全心得体会范文【精编4篇】”,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食品安全心得体会篇【第一篇】民以食为天。不论何时何地,食品安全从来都是民生大事。为解决食品监管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国家下大决心改革监管体制,将各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的职能进行有效整合,由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目前,我县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已经基本完成,执法模式由多头变为集中,监管职能和责任得到了切实的强化和落实,一张牢固、无缝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正在逐步建成。然而,正是由于过去分段监管体制所形成的网与网之间的缝隙太大,诟病太多,让各自监管网络中的都存在的破洞――监管盲区――受到忽略。现在网与网之间的缝隙已经消除,我们再不能无视这些监管盲区对监管网络的破坏,因为由这些监管盲区引发的食品安全责任,将全部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独力承担。在流通环节,对食品仓储贮存的监管就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盲区。一、为什么要对食品仓储贮存环节进行监管前段时间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多个品牌巧克力惊现活蛆”事件应该很多人听说过:消费者在剥开巧克力后,居然发现巧克力上粘着似蛆的虫子在蠕动。涉事品牌都是国际或国内的著名名牌,产品距保质期也还有一定时间。还曾经有朋友夏天购买酸奶时,却发现虽在保质期内,酸奶却已腐坏变质。其实,上述问题的元凶就是食品经营者在仓储贮存环节出了问题。包括巧克力、乳制品、果冻、火腿肠在内的许多食品都对贮存环境有温度、光照、通风等条件的限制,不满足贮存要求,即使没有超过标示的保质期,仍然可能发生变质现象。消费者一旦误食了此类食品,极易发生食品中毒现象。所以《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明文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第四十一条规定: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上述规定都是为了确保食品仓储、贮存环节的食品安全而确立的强制性要求,我们在实际监管执法过程中必须遵照执行。二、怎样对食品仓储贮存环节进行监管虽然食品仓储贮存环节如此重要,我们也有监管执法的依据,但经营者天然有逐利的趋向,或者不购置必须的'设备、设施,或者即使有相应的设备,也出于节约成本考虑而故意不用。作为执法机关,由于缺乏可具体操作的法规条款和模式,所以此类违法行为在既往的管理过程中往往被忽视。我认为,做好流通领域食品仓储贮存环节监管工作,首先要找准对象,分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仓储场所、从事食品仓储行为且同时从事食品销售的仓储场所、专门从事食品仓储行为的场所等三类(前两类是辖区内的大中型批发商和大型超市,后一类是专门为不选定人员提供仓储服务的经营者),都是我们的重点监管对象,然后把握方法实施有效监管。1、严把主体准入关。从行政许可入手是治源之策。在食品安全监管实践中,食品流通许可赋予经营者以食品流通流域的准入资格,把好了准入关,能为今后的监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工作实际中,一是强化书式审查,主要是对食品批发经营食品超市必须提供仓储基本情况,包括仓库位置、建筑类型及面积、库存食品主要种类、仓库负责人和所有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信息,看当事人申报的设备、设施清单是否与其勾选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二是加强现场核查。在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时,对照标准,逐项细致地对该仓储场所是否适合食品仓储加以核查。如:仓储场所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合理距离,防止食品污染;货架须有离墙离地间距;应有相应的照明、通风、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备或者设施;场所内的散装食品应与预包装食品分区存放,贮存低温、恒温、冷藏食品还应具备冷藏箱(柜)等设施并有温度显示装置;冷冻食品储存冷库应符合食品卫生场所要求,并有足够的容量和适当的制冷设备,保证冷库温度达到一定低温;在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时,对食品经营者仓储信息进行采集记录,采集内容包括:经营主体基本情况、仓库位置、建筑类型及面积、库存食品主要种类、仓库负责人和所有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然而由于暂时还没有强制核查仓储场所的标准,容易导致各地执行标准宽严不一,容易让经营者误解为各自为政、故意刁难。因此请市局向省局建议,参照食品生产和餐饮行业的检查规范,出台一个统一的、易操作的许可标准,供基层执法人员在实际审查、核查过程中遵照执行。2、坚持巡查保安全。在食品安全监管实践中,食品流通许可只是赋予经营者以食品流通流域的准入资格,后期还必须依靠执法人员通过持续有力的日常监管来发现和纠正经营者的违法违章行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少、任务重,必须抓住重点对象和重点季节,才能事半功倍,取得良好效果。重点对象包括大的批发商和大型超市,因为涉及数量大、影响范围广,重点季节则是高温、梅雨等食品容易腐坏变质的季节。在重点季节对重点对象的仓储场所和销售现场根据《食品安全法》进行检查,对照现场内食品标注的贮存条件与实际场地条件进行核实,并对检查情况予以记录,留下我们的监管痕迹。三、发现经营者贮存、销售食品不满足应有贮存条件的处理在行政许可环节发现,可告知其补正,在补正后经现场核查合格后予以许可,也可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如果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则可制作现场笔录、固定影像证据并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证据确凿后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之第(四)款“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之规定,第一次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如再次发现,即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四、一点体会食品安全无小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这一关系到人民健康的大问题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关注。法律法规已经赋予我们以全面监管食品安全的职责,党委政府也对我们寄予了厚望,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务必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危机意识,从一点一滴细节做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落到实处。食品安全心得体会篇【第二篇】既然我学的是食品安全这门课程,那么我首先定义一下,什么是食品和食品安全?食品,说的普通一点就是人们每天吃的和喝的。具体指的是各种供人们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安全的食品成为“问题食品”,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的,关注的。因为随着今天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注水肉”、“三鹿”,无一不牵动着我们的心。随着食品的多样化发展,各种添加剂不断翻新、涌现,不断被加入食物中。肉松中有添加剂,奶粉中有三氯氰胺。虽然现社会食品的安全的信息不对称,但可能都是消费者心中所默认的,考虑到我们每天吃的食物,想想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也大都认同“眼不见为净的”观点,是的,在你吃食物的时候,你不会想食品的生产过程是怎样的,你也不去想是否真的通过了国家卫生检查,你只是考虑到口感的好坏,但有时吃的是“问题食品”,你却不知道,等到出现问题时,你可能也发现不出是食品原因,当然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那我们该怎么办呢?首先,我们应该到正规商店里购买食品,不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要尽量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品牌;仔细查看产品标签;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不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食品是否适合自己食用;不盲目随从广告,广告的宣传并不代表科学,是商家利益的体现。其次,大学生应注意哪些饮食卫生习惯?白开水是最好的饮料,一些饮料含有防腐剂、色素等,经常饮用不利于大学生和少年儿童的健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肠道寄生虫病的传播;生吃的蔬菜和水果要洗干净后再吃,以免造成农药中毒;选择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尽量少吃或不吃剩饭菜,如果吃剩饭菜,一定要彻底加热,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毒;不吃无卫生保障的生食食品,如生鱼片、生荸荠;不吃无卫生保障的街头食品;少吃油炸、烟熏、烧烤的食品,这类食品如制作不当会产生有毒物质,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一般女孩子爱吃甜食,那么吃甜食多多益善吗?夏日饮品中富含糖分,我们多吃后易患皮肤炎症和多种疾病。在夏日过多摄取糖分,还会产生大量酸性物质,从而打破血液正常的酸碱平衡,使我们变成酸性体质的人。有医学资料表明,70%的疾病发生在酸性体质的人身上,这无疑使我们成了疾病“温韩国瘦身一号床”。除了上述影响,许多饮料中还缺乏人体发育所必需的蛋白质与脂肪,喝得过多,将影响我们吃正餐,造成营养不良,所以喝饮料每天最好不超过100毫升。要使我们变聪明应多吃鱼,蛋黄,虾皮,紫菜,海带,瘦肉等。条件允许的话我们可以多喝纯牛奶和酸奶,多吃水果,少吃反季节水果。通过对食品安全的学习,让我更加注重对待“吃”如何吃才算安全,才算健康,如何食物搭配才更有营养,哪些食物是不安全的?哪些食物较为安全?例如:以前自己很爱吃米线、土豆粉、凉皮、麻辣烫,可是自从学习了食品安全我开始很少吃了,什么都有毒,很不放心。油炸食物更是很少吃,那些油重复使用很多遍早已经产生了致癌物质,我不可能去吃它,而且脂肪含量很高。对爱吃的豆芽也是很少吃了,害怕是黑心的商家加了硫磺和过量的添加剂制作出来的,若是自家买吃我会选购带根的豆芽,我知道无根的不安全。庆幸的是自己学习了食品安全,在实际生活中给了我很多的指导,不然我会在超市选购食用油的时候被广告和特价优惠诱惑而选购了不安全的食用油,记得上次去超市买食用油看到买一桶某牌子的油送一袋大米,当时我觉得很实惠,准备拿走,后来想到老师说过如何选购食用油,仔细看看了油才发现它颜色发暗,并不是发亮,而且没有没有配料表,最后重新选购了一桶规格齐全的橄榄油和含有绿色食品标志的面粉。这也算是学以致用吧,还有很多就不在一一叙说了,在实际生活更好的应用,努力做到让自己和家人以及身边的朋友吃的更安全、更健康。食品安全心得体会篇【第三篇】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6月1日开始实施,实行了近20xx年的《食品卫生法》同时被废止。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仅一个词的改变,折射出食品安全正在面临的危机以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要求。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毒理与功能评价所一直承担着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检测和功能评价工作,所以特别重视和关注《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和贯彻,多次组织全所进行集体学习和讨论,领会其与检测有关章节内容的实质内涵。现就大家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总结如下。亮点一食品安全有了国家统一标准《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对我们检验机构来说,检验依据就更明确了。过去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以黄花菜为例,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如此打架的食品标准不仅让食品生产企业困惑,更让检验机构无所适从。亮点二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准入制度,第五十八条规定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第五十九条规定:食品检验实行食品
本文标题:食品安全心得体会范文【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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