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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859家用电器标准(风筒版)PAGE1OF49UL859家用电器标准(风筒版)目的:规范UL风筒测试标准及安规要求整理单位:工程部整理人:适用电器:UL标准风筒整理日期:2005-9-151.范围1.1这些要求风筒及类似的符合NFPA70国家电器准则的电器.1.2当有关产品之材料和结构与本标准要求不相同时,应根据相关的要求对其进行检查和测试,如检查实质不一样,则判定该产品不符合标准.建议采取修订要求以符合此标准使用的有关开发,修正和执行方法.2.概述2.1部件2.1.1部件不要求符合规格要求:a)在此标准下产品部件使用中,对外观或特征不作要求.b)被此标准中的要求代替.2.1.2使用部件要与使用条件确立的额定值一致.2.1.3规定的部件其结构特征不完整,其性能受到限制.此部件在限制的条件下使用,如温度不超过规定的限度,应在规定的条件下使用.2.2测量单位值2.2.1要求陈述的数值不用括号,括号里的数值表示解释或近似值.2.2.2除非另有规定,此标准提及的所有电压或电流值都是根值.2.3没有注明日期的参考2.3.2出现在此标准中的有关准则或标准的未注明日期的参考应根据有关准则或标准的最新版本予以解释.2术语2.1本标准使用了如下定义2.2自动控制----用以设定在工作条件下,能自动控制时间,温度或压力,而不是用于非正常工作条件下的防护装置.2.3自动控制器具----符合如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电器:a)一个完整的操作周期后,限制装置或类似的部件激活电路,电器的重复开始如果不是手动控制.b)在任一单个预前设定操作周期过程中,马达停止和重新激活.c)当电器激活后,马达的最初激活比常规的激活要迟.UL859家用电器标准(风筒版)PAGE2OF49d)配有分离开始线圈马达的电器,在任一单个预前确定的操作周期过程中,机械装载的自动改变充分减小马达速度以重新使初始线圈与电路连接.2.4主体支撑器具----在使用过程中,电器被支撑在主体的任何部分,不同于用户的手支撑(如肩,主体或头支撑风筒),参考用户手册以证实电器的功能.2.5台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电器被支撑在柜,桌或长凳上(如壳式风筒),参考用户手册以证实电器的功能.2.6直接插入电器----是指没有电源线而通过完整的叶片直接插入插座而被支撑的电器.2.7双压电器----指额定电压为120或240V且配有转换电压装置的电器.2.8固定电器----趋向于永久与电连接的电器.2.9落地式电器----在使用过程中,电器被支撑在地面(如有摇摆位置的风筒),参考用户手册以证实电器的功能.2.10掌上型器具----在使用过程中,电器被用户的手接触以控制电器,但不完全被手支撑.2.11热风卷(或刷子)----在电器内有一风扇,通过发热组件送热风,从电器的前筒开口吹出.2.12浸水保护电路断开器─当导电液体进入电器,与带电部件和内部传感器接触,使在带电部件和传感器之间的电流超过预前确定的水平,可重设或不可重设的装置断开浸水电器的电路.2.13输入电压选择器─电器上调节所需电压的装置.2.14限制能量初级电路─线电压电路与跟电源电路串联的限制电阻合并以便:a)在使用条件下,限制阻抗负载电路电势不超过42.4伏峰值(30伏根值).b)在任何条件下,包括异常操作,限制阻抗负载电路可得到的最大能量为100伏安.2.15线电压电路─电势不大于250V,其电路特性超过低电压电路或限制初级能量电路.2.16低电压电路─由初级电池,2级变压器或变压器和固定阻抗的组合体提供电流的电路,作为一个组件,它符合2级变压器所有性能要求,且不会有多于42.4伏峰值(30伏根植)电路电势存在.2.17可携带式器具─指便于携带或转移的电器.2.18固定式器具─线连接电器被固定在一个地方或位于一个空间.2.19温度控制─适用于手持风筒的温度控制在马达减速和异常操作过程中是自动重设控制,它使电路控制在限制温度内.校正温度控制,耐久测试最少6000个周期.符合UL353限制控制标准所有其它的要求或UL873温度显示和温度调节设备标准.2.20温度调节控制─在使用条件下调节温度的功能装置.2.21热切断─可替换但不能重设的温度感应或温度电流感应装置.在异常操作中,能减少由于电器过度加热而产生的火险、电击或伤人危害.3结构概述3.1在如下正文中,只适用于电器特别类型的要求,如手持风筒,通过对相关类型要求中的特别参考加以识别.缺少特别参考或“电器”项目的使用则表示要求适用于此标准的所有电器.UL859家用电器标准(风筒版)PAGE3OF493.2两种或更多类型组合的电器(例如:有手支撑部分或柜台支撑部分的电器),或适合两种或更多类型定义的电器(例如:能被手支撑或柜台支撑使用的电器),要调查研究它以符合有关电器类型的使用要求.如果注明相同条件的两种要求不同,则要按更严格的要求调查研究电器.4风筒浸水保护.4.1当电器被激活,其电源开关在“开”或“关”档位以及浸入有接地导电路径的水中,手持头发吹干电器(如风筒、热风梳、热风卷发器、发钳风筒组合体、墙挂式风筒或类似的电器),其结构要能减少电击危险.4.2符合5.1段的要求可使用如下装置完成:a)完整的接地失败电路断开器(GFCI)b)完整的浸水保护电路断开器(IDCI)c)当掌上型头发吹干电器浸入有接地导电路径的水中时,断开所有带电部件的另外类型完整保护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4.3如果掌上型头发吹干电器装配有GFCI,则GFCI需符合UL943接地失败电路断开标准A级线连接GFCI之要求.例外:固定于墙壁永久连接风筒上的GFCI需符合UL943A级永久连接GFCI之要求.4.4如果掌上型头发吹干电器装配有IDCI,则IDCI需符合UL1664浸水保护电路断开标准.在IDCI线上的任何电路导体在开路条件下,则IDCI不需提供保护.风筒和IDCI的组合体需符合20段,33-35段以及61.9.1和65.9段规定的要求.4.5除了GFCI和IDCI外,如果掌上型头发吹干电器还装配其它保护装置,则要研究保护装置,确定其使用可接受,保护装置的研究包括但不限制如下内容:a)电的额定值,b)使用温度,c)操作可靠性,d)抗异常操作条件的影响,e)抗机械滥用,f)抗电瞬变现象,g)抗水汽.头发吹干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组合体需符合33段描述的浸水保护电路断开(IDCI)跳掣时间测量测试.例如:如果保护装置符合UL943接地失败电路断开标准A级线连接要求,可确定其使用可接受.除非它要求:a)没有接地导体.b)没有同类型的电源线.c)在任何电源导体是开路的条件下,不符合高阻接地失败要求.d)中性导体在负载电路上的一点接地条件下,不提供符合高阻接地失效测试的接地中性保护.UL859家用电器标准(风筒版)PAGE4OF49掌上型头发吹干器具和此种保护装置的组合体不要求经受35段导电涂层测试描述的测试.4.6GFCI、IDCI或其它保护装置应与手持头发吹干电器电源线连接插头成为一个整体.例外1):安装于墙上的永久连接风筒,其GFCI、IDCI或其它保护装置可位于墙壁内.例外2):有关浸水、抗机械滥用和类似考虑后的接受性补充研究后,GFCI、IDCI或其它保护装置作为穿过线结构置于电源线内或风筒外壳里.4.7用户重设保护装置应与20段浸水保护电路断开器(IDCIS)或UL943接地失效电路断开标准描述的监控电路并联.例外:用户可重设的保謢装置在如下基础上有重设特征而没有测试功能:a)保护装置符合UL991使用固态装置有关安全控制测试标准.如果执行计算研究,最大失败率(XP)预计每一百万小时不超过1.5.如果执行说明的方法,测试加速增值应是5763.b)电器配备说明书敬告用户重设特征,如何以及何时使用它.c)电器说明书应是提醒使手者,在保护掣因浸水而早跳时,不要重置和再使用电器.4.8用以测试重设保护装置的开关,在掣盖或其它附近永久性地标出“测试”和“标志”.4.9保护装置断开带电部件后,它不会自动重设.4.10与掌上型风筒插头连成整体配套的保护装置,如符合下列要求时,可以配备独立的插座.a)插座是1.与所附插头有相同的形状.2.接线接于保护装置的负载端.3.与插头配件接相同的极性.b)插头的额定电流15A,电压125伏,符合UL498插头插座的标准.c)插座面宽小于5/8英寸(15.9毫米),长小于7/8英寸(22.2毫米)符合21.7段规定的固定间隙要求.d)插座区域周围不应有任何影响插针完全插入的对象,其插头的表面尺寸如在图5.1规定的一样.e)当图表5.1显示的插头完全插入插座时,测试和重置键,在执行测试和重要保护装置时,无需借助工具均易于接触.f)保护装置符合UL943接地失效电路断开标准规定的线连接GFCIS要求.例外1):使用表格11.2规定的用于手持风筒可接受的花线.例外2):不需提供接地方式.g)如果有插座接触槽和接地孔,接地插头的线叶片不能通过手动压力装置,包括巧妙处理以偏斜保护装置主体外面的接地针.提供的挡板要符合图表5.2隐影部分描述的最小尺寸和形状要求.挡板与面部共面或凹进不超过3/32英寸(2.4毫米).其结构较硬,在硬度计A刻度处测量,原料硬度最小90∘.“A”处尺寸可能减少到0.531英寸(13.5毫米).h)风筒浸水保护装置符合39.9.1~39.9.5段描述的异常操作测试.i)永久可读标记贴置在插座附近:UL859家用电器标准(风筒版)PAGE5OF491.规定意欲插入其上如61.1.7所规定器具的最大电流和功率额定值.2.如61.10.1规定的一样,标明使用后立即拔掉.3.如61.10.1规定的一样,标明不能使用直接插入(无线)器具.j)说明书包括65.10段规定的操作指导.4.11关于5.10中的F所述,每个输出电路应只能代表一个,而不能代表另一个,例如,短路测试应在每个输出电路上逐次进行,在线连接电路和负载电路之间的绝缘抗电压测试应包括两个负载电路,温度测试在以下情况进行.a)风筒负载电路和插座各自负载额定值.b)15安插座空载连接风筒负载电路.5框架和外壳5.1概述5.1.1电器的框架和外壳应够坚固以防在使用过程中遭遇滥用.电器所固有的强度能在使用中防止整个或部分损坏而致使空间间隙减小,组件松脱或发生移位元,以及其它任何单独或综合在一起所引起的起火、电击或伤人危险.5.1.2判断外壳可以接受的主要方面:a)物理强度b)抗冲击性c)吸水性d)易燃性e)防腐蚀性f)在正常或非正常温度条件下的变形对于非金属外壳,有关热老化所有的因素都应考虑.5.2聚合物外壳5.2.1聚合物外壳需符合UL746C在电动设备评估使用中─聚合物原料标准.5.3抗腐蚀5.3.1如果未保护部件的故障能引起火险,电击或伤人危险那幺铁和钢部件要通过喷漆、电镀、装甲板或其它类似的方式进行防腐蚀保护.例外:轴承、铁心片,铁或钢的小部件,如垫圈、螺丝或类似的部件不要求防腐保护.5.4带电部件的接触.5.4.1电器的带电部件应固定或封闭以防止与非绝缘带电部件和内部线路不经意的接触.5.4.2当确定符合6.5.1时,不需工具能被用户打开或移动的外层外壳部分被打开或移动(以连接附件、作操作调整,换灰士或其它).5.4.3电器的外壳不充许有直径为1英寸(25.4毫米)的探针插入的开口以接触任何引起电击的部分,探针如表6.1说明的一样.5.4.4关于6.5.3,在插入开口前、后及过程中,探针与任何结构、旋转的或角度的位置接触,穿透UL859家用电器标准(风筒版)PAGE6OF49开口尺寸充许的深度,包括与最多连接组合的最低深度,不能把探针当作评估原料强度的工具.5.4.5当开口符合图表6.2显示的条件时,直径1英寸(25.4毫米)的探针可进入的开口是充许的.(图表6.2见英文版27页)5.4.6作为线电压电路带电部件,限制能量电路的带电部件要求同样的保护程度以防不经意地接触.5.4.7绝缘毛刷帽不要求额外的外壳.5.4.8有一组开口或保护口(如格窗、放热孔或屏幕)的外壳1区域要经受28.1段描述的外壳强度测试.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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