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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与与报关本课程授课结构第一部分商检主要内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基础知识报检、出入境检验检疫实务第二部分报关主要内容:中国海关通关制度报关单填制通关程序关税征收电子通关考核方案考核原则:1.考核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基本要求为主;2.考核内容:1.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其中平时成绩包括出勤情况(迟到1次扣1分;缺课1节扣3分)、课堂表现(课堂提问实行5分制)、学习型小组的团队合作情况等。2.期末考试成绩占70%选用教材基本教材:《商检与报关实务》温耀庆、鲁丹萍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1出版。主要参考教材:《报检员完全手册》付菁编著,中国市场出版社,2006.1,《海关实务》郑俊田、张红编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11《报关职业技能实训》汪遵瑛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7第1章国际贸易商品分类【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你应该能够:1.初步掌握查阅H.S品目、子目号的方法及注意事项;2.熟悉H.S编码结构及编制特点;3.了解H.S编码的归类总规则。【教学重点和难点】查阅HS品目、子目号的方法及注意事项【教学提纲】1.1国际贸易商品《协调制度》1.1.1H.S编码结构及编制特点1.1.2H.S编码的归类总规则1.1.3查阅H.S品目、子目号的方法及注意事项1.2我国的《检验检疫商品目录》【教学内容】案例一美国一外商在订购了某公司一批农用拖拉机的合同里,同时又订购了一批配套用简单装载设备。该业务员在填写这些装载设备H.S.编码时,没有填成8432.8090(农业、园艺及运动场地滚压机……其他),而填写为8429.5100(机动推土机、侧产推土机、机铲装载机)。前者为非法检产品,后者为法检产品,合同中外商没有商检要求的情况下,白白花费一笔商检费用。在进出口业务过程中,许多业务人员在与外商洽谈价格时,能够精打细算,但他们在向海关申报时,在填写海关H.S.编码时却不会灵活和准确应用。所以,填写海关H.S.编码时,一定要准确使用,不能填错,更不可随意填写,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同时,那种故意逃避商检和动植物检疫的行为,必将受到严惩。1.1国际贸易商品《协调制度》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TheHarmonizedCommodityDescriptionandCodingSystem简称《协调制度》),也称H.S编码制度,是当今国际贸易中用途最广泛、应用国家最多、最新、最完整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协调制度是世界上最广泛采用的商品分类目录。世界上已有150多个国家使用协调制度,全球贸易总量90%以上的货物都是以协调制度分类的。我国海关于1992年1月1日开始以H.S编码为基础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税则》。从2004年1月1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和经贸发展的需要,依据世界海关组织(WCO)《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调整的进出口关税数据编制。1.1.1H.S编码结构及编制特点H.S的编排结构是将所有国际贸易商品按生产部门为21类;在各类内,基本上按同一起始原料或同一类型的产品设章,共有97章,其中第77章留空备用。第1至24章为动植物产品,第25至97章为工业原料及产品,1.协调制度由三部分组成(1)商品名称及编码表(2)注释----类注、章注、子目注(3)归类总规则2.H.S编码的税目和子目在各章内,H.S又按产品的加工程度、产品的基本特征或用途设有税目。税目号由四位数字组成,中间有一圆点。圆点前的两位数字表示章序号,圆点后的两位数字表示该种商品在该章内的顺序号。有部分税目按商品的规格、种类进行细分,下设一级子目,一级子目再进一步细分,下设二级子目。例如编码:0207.3220位数:12345678含义:章号顺序号子目试查找:6804.22102841.61003.排列规律(1)排列的先后顺序:动物-植物-矿产品-化学品(2)加工程度:从简单到复杂,加工程度低的前,加工程度高的在后(3)工业品原材料在前,半成品居次、制成品在后(4)机电、仪表、运输工具整机在前、零件在后(5)列名具体的货品先于列名一般的货品、列名一般的货品先于未列名的货品。协调制度特点1.协调制度是一部多功能、多用途的商品分类目录。2.协调制度是世界上最广泛采用的商品分类目录。3.它是一部完整、系统、通用、准确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3.H.S分类目录正文(1)H.S国际公约该公约共有条文二十条,另加序言,它对制订H.S的目的和有关定义、缔约国的资格、权利和义务,以及有关H.S的组织机构和程序作了详细的阐述。(2)H.S分类目录①H.S税目和编码(又称子目)H.S的分类原则是:按照商品的原料来源,结合加工程度和最终用途以生产部门划分。按照这个原则和系统分类顺序而编排的类、章、税目和子目,对所有国际贸易商品作了详尽的分类。这里原料来源为编排的主线条,加工程度及用途为辅线条。主辅线条相辅相成,再加上“法定注释”,就使人们能在HS所涉及的成千上万种商品中迅速、准确地确定自己商品所处的位置。这也正是协调制度分类法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所在。②H.S类注释、章注释和子目注释这些注释分列在各类、章标题之下税目号之前,组成了H.S不可分割的部分,与H.S税目条文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③H.S归类总规则1.1.2H.S编码的归类总规则H.S归类总规则规定了对商品进行归类时应遵循的原则,是H.S的有机组成部分。以保证归类标准统一,规范合理,确保每一种商品都能明确地、准确地归入一个税目号下。归类总规则由六条规则组成1.规则一1)内容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税目条文玫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税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2)对规则的解释及运用说明本规则有三层含义:第一,它指出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是对类、章的内容所作的大概描述,是为了便于有关商品的查找而设立的。因此,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不一定准确,不是进行归类的法律依据。例如:第十五类的标题为“贱金属及其制品”,但许多贱金属制品不归于第十五类,如铜纽扣归入9606,铝的拉链归入9607。第二,它说明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依据是税目本身的条文和类或章的注释。这里有两层意思:A只有按税目条文、类注或章注确定的归类,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归类;B许多商品可直接按目录条文规定进行归类,而类注、章注的作用在于限定类、章和税目的商品范围。常见的限定方法有:(1)定义法:以定义形式划分税(品)目范围及对某些货品的含义作出解释。例如:第11类的类注一(七)以定义的形式规定“截面尺寸超过1毫米的塑料单丝”应放在第39章“塑料及其制品”中。(2)列举法列举出典型例子的方法。例如:第7章章注二列举了税目号0709,0710,0711,0712所称的“蔬菜”,包括食用的蘑菇,块菌,南瓜,茄子,甜玉米等。3)详列法:通过详列具体商品名称来规定科目的具体范围。4)排他法:用排他条款列出若干不能归入某一税目号,某一章或类的商品。例如:第11类纺织品原料及纺织品制品的类注一列出了21种不能归入该类的商品。另外,有些注释把上述几种方法综合运用。如有的注释既作了定义,又列举了一系列包括或不包括的商品,从而使范围更加明确。第三,它说明了税目、类注或章注与其他归类原则的关系。商品归类时要首先遵循税目、类注和章注的规定。只有在税目、类注和章注无专门规定,而商品的归类又不能确定的情况下,才可按归类总规则的其他规则归类。例如:机器的套装零件,税目没有条文规定,经查类注、章注也无专门规定,它的归类不能确定,因此就须按其他归类原则进行归类。2.规则二1)内容(1)“税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或未制成品,只要在报检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报检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解释及运用说明不完整品:是指一个物品主要的部分都有了,但缺少一些非关键部分,如一辆汽车缺少车门、轮子、或方向盘的汽车,未安装座位等未制成品:是指一个物品已具有制成品的形状、特征,还不能直接使用,尚需加工才能使用。例如已剪成型还未缝制的手套,未上油漆的桌椅等按制成品归类。“未组装或拆散开的货品”:指因运输、装卸,包装等原因未组装或拆散,仅经简单加工(紧固、铆接或焊接方法可组装好的货品。如装在木箱内的摩托车未组装件可视为摩托车,一套散装的收音机按整机归类。只有在税目条文或类、章注未另行规定时,才用此规则。例如:税目91.01,其条文规定为“手表、怀表及其他表,包括秒表,表壳用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成的”等,因此未包装好的钟表部件(如钟表机芯)不能归入91.01而必须归入其他税目。(2)主要含义是:品目中所列的某种材料包括了该种材料的混合物或组合物,但加进去的材料或组合起来的东西不能失去原来商品的特征。例如:加入少量糖的牛奶仍按牛奶归类,皮衣在袖口上装饰点人造毛仍不影响归入皮衣类。混合物:是一种表现基本特征为主的商品同其他物质混合后,仍保持原主要成分的基本特征。例如:在鲜牛奶中添加了适量的维生素A或D,这时,鲜牛奶已不是纯牛奶了,而是一种混合物,但它没有改变鲜牛奶的基本特征和性质,所以仍按鲜牛奶归类。组合物:是以一种主要材料为主,外加多种材料,通过外力和机械力固定或装配在一起而形成的新的物品。如女衬衣上刺绣制成绣花衬衣,仍按女衬衣归类。因添加其他物质或材料而使货品丧失特征时应归于有关的税目中。(3)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组成的货品,原则上可能归于两个或两上以上税目时,这种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3.规则三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以上的税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1)列名比较具体的税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税目。(具体列名的归类原则)例如:自行车轮胎似乎可归入40.11和87.14,但40.11对其描述得很具体,称之为“新的充气橡胶轮胎”,而87.14只是说“摩托车、自行车的零件”,因此自行车轮胎应归入40.11。例如:飞机机座:归在税目94.01(坐具),而不归在税目87.14(零件、附件)(2)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基本特征的归类原则)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例如:由一个特制的架子(通常为木制的)及几个形状、规格相配的调味料瓶子组成的家用调味架。以下是按规则三(二)的规定进行归类的成套物品的例子:——由一个夹牛肉(不论是否夹奶酪)的小圆面包构成的三明治(税目号16.02)和法式炸土豆片(税目号20.04)包装在一起的成套物品,该物品应归入税目号16.02。——配置一餐面条的成套物品,由装于一纸盒内的一包未煮的面条(税目号19.02)、一小袋乳酪粉(税目号04.06)及一小罐番茄酱(税目号21.03)组成,该物品应归入税目号19.02。(3)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税目。(从后归类的归类原则)例如:25%的牛肉(02.01)25%的猪肉(02.03),25%的羊肉(02.04)和25%的鸡肉(02.07)组成的肉馅归入02.07。规则四:根据上述规则无法归类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税目。最相类似,是指名称、功能、特征、用途或结构等因素的相似,没有具体的界定标准,在应用上难以统一。所以,规则四的使用频率很低,不能轻率使用,一般不用,很少使用。5.规则五除上述规则外、本规则适用于下列货品的归类。(1)制成特殊形状适用于盛装某个或某套物品并适合长期使用的照相机套、乐器盒、枪套、绘图仪器盒、项链盒及类似容器,如果与所装物品同时报检、并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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