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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进出口许可 > 海关报关实务第五章进出口税费
第六章进出口税费•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掌握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了解原产地规则教学重点•进出口税费概述•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与税率适用•进出口税费的计算教学难点•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进出口税费的计算•第一节进出口税费概述•进出口税费是指在进出口环节中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吨税等税费。依法征收税费是海关的任务之一。依法缴纳税费是有关纳税义务人的基本义务。•进出口税费的种类:•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吨税2009年全国海关税收超9200亿元再创新高•企业走出困境,国家税收也得到了保障。去年一年,通过归类审价、专项稽查和打击走私,海关又增加了300多亿元的税收,从而2009年全国海关税收净入库9213.6亿元,比2008年多收52.5亿元,增长0.6%。再创历史新高。•一、关税•关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准许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向纳税义务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1.关税是国家税收•2.关税的征税主体是国家•3.海关代表国家征收•4.课税对象是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关税是一种国家税收,其征收主体是国家,由海关代表国家向纳税义务人征收;课税对象是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关税纳税义务人亦称关税纳税人或关税纳税主体,是指依法负有直接向国家缴纳关税义务的法人或自然人。我国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关税是国家保护国内经济、实施财政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进出口贸易的重要手段,也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各缔约方保护其境内经济的一种手段。•进口关税税率•自2005年1月1日起,我国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目前对原产于韩国、斯里兰卡和孟加拉3个曼谷协定成员的739个税目进口商品实行协定税率(即曼谷协定税率);•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目前对原产于孟加拉的18个税目进口商品实行特惠税率(即曼谷协定特惠税率);•普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三种税率由高至低为: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根据进口货物的原产地及各种税率形式的适用范围,当某种进口货物同时适用于特惠税率、协定税率、最惠国税率中一种以上税率形式时,税率从低执行;当某种进口货物同时适用于特惠税率、协定税率、进口暂定最惠国税率中一种以上税率形式时,税率从低执行;当某种进口货物同时适用于进口暂定最惠国税率和最惠国税率时,优先执行进口暂定最惠国税率。•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国家或者地区名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决定。•(一)进口关税•1.含义:•指一国的海关以进境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税率和完税价格表•2、计征方法•进口关税计征方法包括:•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进口关税的计征方法:•(1)从价税•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以应征税额占货物完税价格的百分比作为税率。•★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或:•★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法定(适用的)进口关税税率•★减税征收的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减按进口关税税率保险费率保险费率运费完税价格保险费率运费运费保险费率)(保险费率)保险费(运费1111CFRFOBFOBCIFFOBCIFCIFFOBCIF★从价关税的计算:最关键是确定完税价格,这是运用从价关税计算公式计算关税的关键。在确定完税价格时应分别选用以下计算公式:完税价格=CIF;•(2)从量税•从量税是以货物和物品的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容量等作为计税标准,以每一计量单位的应征税额征收的关税。•我国目前对冻鸡、石油原油、啤酒、胶卷等类进口商品征收从量税。•从量计征的进口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税额=进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3)复合税•复合税是在《进出口税则》中,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标准计税,计税时按两者之和作为应征税额征收的关税。•我国目前对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非家用型摄录一体机、部分数字照相机等进口商品征收复合关税。•进口复合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口从价税税率+进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4)滑准税•滑准税是在《进出口税则》中预先按产品的价格高低分档制定若干不同的税率,然后根据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增减进口税率的一种关税。当商品价格上涨时采用较低税率,当商品价格下跌时则采用较高税率,其目的是使该种商品的国内市场价格保持稳定。•2008年我国对关税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的棉花(税号5201.0000)实行5%~40%的滑准税。•对滑准税率低于5%的进口棉花按0.570元/千克计征从量税。•当配额外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1.397元/千克时,按0.570元/千克计征从量税。•当配额外进口棉花完税价格低于11.397元/千克时,暂定关税税率按下述公式计算:•Ri=8.686/Pi+2.526%×Pi-1•对上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将Ri值换算为暂定关税税率,高于40%时,取40%;Pi为关税完税价格,单位为元/千克。•假设:某日棉花的进口完税价格为10元,•Ri=8.686/Pi+2.526%×Pi-1•=8.686/10+2.526%×10-1•=0.8686+0.2526-1•=0.1212•即12.12%的从价税率2007年的滑准税计算方法•3.进口关税的种类•进口关税分为进口正税和进口附加税。•进口正税即按《进出口税则》中的进口税率征收的关税。•进口附加税指国家由于特定需要对进口货物除征收关税正税之外另行征收的一种进口税。进口附加税一般具有临时性,包括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报复性关税等特别关税在内。•世界贸易组织不准其成员方在一般情况下随意征收进口附加税。只有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反补贴条例等有关规定的,才可以征收。•反倾销税是为抵制外国商品倾销进口,保护国内相关产业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即在倾销商品进口时除征收进口关税外,另外加征反倾销税。•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凡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出口到我国且对我国相关企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为倾销。•反倾销税由海关负责征收,其税额不超出倾销幅度。我国目前征收的进口附加税主要是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的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为应对他国对我国出口产品实施的歧视性关税或待遇,我国还相应对其产品征收报复性关税。•《关税条例》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违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或者共同参加的贸易协定及相关协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贸易方面采取禁止、限制、加征关税或者其他影响正常贸易的措施的,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报复性关税,适用报复性关税税率。•征收报复性关税的货物、适用国别、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并公布。境外网购须纳税•海关总署明确,我国对进境商品区别为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适用不同管理要求。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特征的,进境后不得出售或出租。而现状是,个人从海外网站上购买的商品,基本上是属于海外代购性质,所购的商品具有牟利性,将再次进入贸易领域,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是货物。对于货物,无论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不能够享受个人自用物品进境关税的待遇。境外代购关税起征点大降•根据海关部门公布的新规定,2010年9月1日起,邮递物品进口税额起征点将从500元降到50元。境外代购关税免征额度大幅下降,使得代购成本整体上涨,这意味着境外代购的价格优势将大大降低。•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海关总署公告称4月15日起海淘购物关税调整(二)出口关税•出口关税是指海关以出境货物、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征收出口关税的主要目的是限制、调控某些商品的过度、无序出口,特别是防止本国一些重要自然资源和原材料的无序出口。•为鼓励出口,世界各国一般不征收出口税或仅对少数商品征收出口税。•应征出口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其中: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1+出口关税率)•即出口货物是以FOB价成交的,应以该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如果以其他价格成交的,应换算成FOB价后再按上述公式计算。•2008年,我国海关对鳗鱼苗、铅矿砂、锌矿砂等94种出口商品按《进出口税则》的出口税率征收出口关税。•2007年对钢坯等部分出口商品实行暂定税率,其中,对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尿素征收季节性暂定税率。•根据《关税条例》的规定,适用出口税率的出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原粮及其制粉开征出口暂定关税。•200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对过磷酸钙、钾肥征收•(三)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口关税.•第二类暂准进出境货物(即《关税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所列范围以外的其他暂准进出境货物),海关按照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和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出境之日适用的计征汇率、税率,审核确定其完税价格、按月征收税款,或者在规定期限内货物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时征收税款。•暂准进出境货物在规定期限届满后不再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向海关申报办理进出口及纳税手续,缴纳剩余税款。•计征税款的期限为60个月。不足一个月但超过15天的,按一个月计征;不超过15天的,免予计征。计征税款的期限自货物放行之日起计算。•按月征收税款的计算公式为:•每月关税税额=关税总额×(1÷60)•每月进口环节代征税税额=进口环节代征税总额×(1÷60)•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进口货物、物品在办理海关手续放行后,进入国内流通领域,与国内货物同等对待,所以应缴纳应征的国内税。进口货物、物品的一些国内税依法由海关在进口环节征收。目前,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简称进口环节代征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两种。•按规定,船舶吨税也由海关代征。•(一)增值税•1.含义•增值税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是在货物、物品进口时,由海关依法向进口货物的法人或自然人征收的一种增值税。•采用并全面推行国际通行的增值税制,有利于促进专业分工与协作,体现税负的公平合理,稳定国家财政收入,同时也有利于出口退税的规范操作。•2.征纳•进口环节增值税由海关依法向进口货物的法人或自然人征收,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都无权擅自决定增值税的减免。•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低于50元的免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增值税条例缴纳增值税。进口货物由纳税义务人(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办理进口手续的海关申报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3.征收范围和税率•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销售不动产或免征的除外)、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或个人,都要依法缴纳增值税。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是指所销售的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都在我国境内。•我国增值税的征收原则是中性、简便、规范,采取了基本税率再加一档低税率的征收模式。•适用基本税率(17%)的范围包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除适用低税率的货物以外的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适用低税率(13%)的范围是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适用低税率(13%)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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