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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范本【参考5篇】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范本【参考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第一篇】为了确保我院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教学科研及生产生活的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总则第一条安全生产事关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院发展的大局,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做到依法办事。第二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卫科是院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受学院安全工作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的领导,在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三条学院各级领导在进行教学、生产、后勤、基建、生活保障等各项管理工作中,要本着对社会和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级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四条各级领导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中心工作同时计划布置,同时抓好落实,同时检查评比,同时总结考核。第五条严格按审批要求,加强安全申报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保证有完备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和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二、安全责任书的签订第六条各部门、系部纳入学院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学院每年与各单位签订一次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实施考核。第七条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各部门要分别与下属的单位或岗位签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第八条凡进入院内进行建筑道路施工、物业管理等各种经营活动的单位,在与相关部门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协议,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第九条各系部学生进行实习,应由带班教师或指导员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同时签订安全承诺书。三、安全管理第十条各部门必须根据本安全生产系列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制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张挂(贴),严格执行。第十一条切实做好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第十二条根据需要,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分析安全形势、通报安全情况,整改安全隐患,明确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第十三条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关心一线工作的职工。第十四条不准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噪声,不得污染校内外环境。第十五条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具备当场整改条件的,应及时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在未消除隐患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第十六条各类在用的设备应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保险装置。第十七条新进人员(包括外来实习、协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先经过安全教育,在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具有自我保护能力后,方能独立工作。第十八条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部门培训考核,取得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第十九条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交通安全、化学危险品管理、食品卫生、特种设备监察的管理规定,学院保卫科、后勤处、基建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第二十条发生安全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处理。若发现重大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不准隐瞒不报或谎报事故真相。第二十一条根据事故大小,情节轻重,对事故肇事者和责任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二条学院每学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对优秀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奖励;不合格的给予批评整改及其他必要的处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第二篇】1目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生产单位。3安全生产教育3.1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3.4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4安全管理小组4.1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4.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4.2.1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4.2.2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4.2.3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4.2.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5安全生产检查5.1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5.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5.3经常性检查5.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5.3.2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5.3.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5.4自检、互检、交接检5.4.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5.4.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5.4.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5.5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5.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6安全管理6.1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6.1.1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6.1.2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6.1.3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6.1.4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6.2重点部位的管理6.2.1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6.2.2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6.3.2生产个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遵守有关设备及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规定。6.3.3生产个人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6.3.4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技术操作规程,并确保这些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6.3.5设备管理及使用部门应制定对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检修应包括影响设备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种仪器仪表等。6.3.6对设备的检修情况应形成记录,存档备查。6.4消防安全6.4.1对存有火灾隐患的地点、部位、场所,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设置防火标志或标语,并配备消防器材、器具。6.4.2应建立明火作业及安全用电制度。电器线路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严禁乱搭乱接。从事电气焊、烘烤作业时,应做好周围的防护措施。6.4.3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贮存,并严格管理。6.4.4所有仓库内贮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间隔和通道,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要责任到人,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完整、性能良好。6.4.6水防器材应每一年、干粉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检查,并做好记录。6.4.7消防器材应按规定放置,除检验救灾用于灭火外,严禁乱动、挪作他用。6.4.8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检查、保养。7班前安全活动制度7.1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管理。7.2班前班组长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对他人人身安全的防护意识。7.3各班组长根据员工身体状况分配生产任务。特种作业人员生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7.4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7.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7.6进入现场作业必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8安全责任目标管理8.1生产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按责任中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于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8.2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生产达到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9安全管理考核9.1为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生产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卫生标准,按安全管理目标对生产单位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9.2考核成绩纳入个人工作业绩并与个人工资挂钩。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第三篇】一、员工宿舍管理制度为保证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订本制度。(一)、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宿舍仅限本公司员工住宿。(二)、员工入住宿舍前,先到办公室申领锁匙,并作好宿舍内物品、电器设备登记。(三)、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四)、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写乱涂,未经允许不得在墙壁上打钉、钻孔等,违反者按情节轻重予以5元—50元的处罚。(五)、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得随意向宿舍地板、墙壁、楼道、门窗外倒水。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六)、宿舍内要注意做好防火,防浸、防盗以及防煤气中毒的措施,定期检查各线路、电器和管道等设备设施,并对出现的隐患及时维修。(七)、各宿舍每天要安排员工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八)、维护环境卫生,不把剩饭剩菜、包装物、纸屑果皮、杂物等各类垃圾丢在宿舍地面、楼道、卫生间、冲凉房及门窗外,一律按规定放在垃圾篓或垃圾箱(桶)内。违者按情节轻重处以5元—30元的处罚。(九)、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嬉闹,电视或收音机及唱歌等声音不得影响他人休息。违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处以10元—20元的处罚。(十)、不得在宿舍内从事赌博、盗窃及有损社会道德的活动。(十一)、不得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毒品、酸碱物、炸药等)带入宿舍,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对当事人给以开除和罚款2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十二)、22时后男女员工不得互相在异性员工宿舍逗留,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次的处罚,并自负一切责任。(十三)、员工迁出宿舍,必须把宿舍的锁匙全部交回公司,搞好卫生,并请办公室负责人检查、清点入住前借用的物品、电器设备,办理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二、员工宿舍、饭堂水电管理办法为节约水电资源,杜绝浪费,根据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一)、除公司总部饭堂外,凡使用本公司水电的职工宿舍(单元)及饭堂的水电,实行按人定量控制,包干到人、超支自负的管理办法。1、公司将水、电表装到各宿舍(单元),每月(或季度)抄表计量。超出部分由该宿舍(单元)职工平均分担,从该宿舍(单元)职工工资中扣减。2、饭堂用水用电由公司装表计量,公司按饭堂正常开饭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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