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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思考统计监督是《统计法》赋予政府统计的一项基本职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赋予统计监督新的职能定位,对于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一、什么是统计监督作为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统计监督的内涵和外延经过了长期的发展变革,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在传承中创新,在探索中发展。统计监督理论源于列宁关于“有决定意义的事情,就是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上建立最严格的全民计算和监督。”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做过精辟论述,在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统计工作文件中对统计监督提出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中指出,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必须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如实反映情况。国务院印发《统计工作试行条例》提出,要加强统计部门对国家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作用。在这一阶段,统计监督处于初期探索时期,统计监督主要通过搜集、整理、分析统计资料,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服务,主要监测和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计划目标任务的执行完成情况、国有企业国有经济生产分配情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国统计工作的恢复和发展,统计监督得到重视和加强。《人民日报》发表的“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社论,同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以及国务院批转国家统计局的《关于加强和改革统计工作报告》,都要求加强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一次将统计监督明确为统计部门的法定职责。国务院批转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的报告》并提出“统计监督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这一阶段,统计监督处于探索发展时期,统计监督的主要对象、范围领域、方法手段有了进一步拓展延伸,建立了反映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规模、结构,包括工业、农业、投资等领域的统计指标体系,通过数据分析揭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特别是围绕经济运行中的x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为党中央准确研判经济形势、加强宏观决策管理提供统计支撑服务。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监督的领域不断拓展,体制机制不断深化,方式方法不断创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研究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提出“三大核算改革”,赋予统计部门开展统计督察、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等新的职能。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将统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等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监督成为在党内监督主导下的重要监督方式,统计监督质效持续提升,统计的综合性基础性作用正在得到有效发挥。二、统计监督的特点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统计监督有其他监督不可替代的优势。一是独立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因此,统计监督可以保持相对独立超脱,不易受利益主体的干扰。二是数量性。根据一整套科学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对纷繁复杂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进程进行量化监测、评价,从数量关系揭示宏观发展规律,预警矛盾问题。三是全面性。随着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统计调查范围大大拓展,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不仅可以反映全国总体情况,还可以反映地区和行业特点;不仅可以反映速度、规模、总量,还可以反映结构、质量、效益。三、统计监督的主要任务(一)开展统计督察。紧紧围绕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确定的督察内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国家统计规则政令执行等情况开展督察,指出被督察地区和部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统计督察意见,推动整改落实。(二)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受理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线索,严肃查处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督促各级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推动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并公示有关失信信息,通报曝光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三)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紧紧围绕“十四五”战略规划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不断建立并优化体现中央要求、具有时代特征、符合发展定位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充分利用国家、部门、地方统计调查和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取得的数据以及相关部门的行政记录,对各地区各部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执行中长期规划等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四)监督评价高质量发展情况。按照高质量发展相关评价办法要求,通过各项指标数据形成各地区综合评价指数,对各地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定量评价,客观反映高质量发展绩效,引导各地区切实落实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要求,提出改进加强的意见建议。(五)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协同配合机制。建立统计机构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实施综合评价,加强成果运用。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等监督方式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推动统计造假问题依纪依法处理到位。四、如何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新时代统计监督内涵外延,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职能作用,提高统计监督水平,需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把统计监督放在两个大局中审视,牢牢把握数据时代特征和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胸怀两个大局,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我们谋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这一重要论述为做好统计监督工作、找准统计监督定位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当前,大变局大调整大发展中有许多不确定性,风险、挑战、矛盾会接踵而来,数据分析是超前捕捉并敏锐发现大变局中的矛盾隐患最有效的工具,利用各种数据资源通过定量分析监测和预警,提前发现排查隐藏在数据背后的重大风险隐患,确保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统计部门掌握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数据,是国家最综合最全面的“数据库”,拥有大量数据分析专业人才,应当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统计贡献和提供统计智慧。二是把统计监督放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下审视,牢牢把握政治属性和监督属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统计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说明:统计监督作为党的重大监督方式之一,不再仅仅是业务监督,而应当更加突出发挥在政治监督上的作用。这就要求统计监督聚焦政治原则、政治生态、政治担当、政治责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完善优化已有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新的统计指标体系,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同时,统计监督要服从服务于党内监督,发挥独特专业职能优势,为党内各项监督有效贯通、形成合力发挥重要作用。三是要把统计监督放在着力解决影响统计职能整体性协调性的突出矛盾问题下审视,创新思路补齐短板。统计监督是指在统计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经济社会运行进行定量检查、监测和预警。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三者之间互相依托、互相补充、互相影响,是层层递进的关系。通过统计监督及时发现宏观经济运行中重大风险隐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及时分析掌握经济运行健康状况,对各种偏差予以调整纠正,防患于未然,这才是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真正体现。当前,需要在进一步扎实做好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将统计调查数据和统计分析报告等成果有效运用于统计监督工作,在思路上大胆创新、在方法上着力探索、在机制上协调联动,不断构建起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政策制度体系,推动统计职能全面协调发展。
本文标题:关于如何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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