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1年版) 公共营养师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4-14-02-01公共营养师(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说明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中国营养学会组织有关专家,修定了《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公共营养师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从低级别到高级别对本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了明确规定。——在基本要求中,对基础知识部分进行了梳理,调整了相关条目,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补充,使之更加符合本职业活动要求。——在工作要求中,对各级别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做了相应的修订。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主要突出技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则重点掌握技术,有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具备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中国营养学会、北京营养师协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岛大学、中营华堂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修订或起草人有:杨月欣、马爱国、王晓黎、刘兰、何丽、赵丽云、沈秀华、张立实、孙桂菊、蔡美琴、那立欣等。参与编写人员有廖静、张亚捷、刘培培、杨云清、齐泽宇等。四、本《标准》审定人员有:黄磊、常翠青、杨晓光、朱惠莲、赵耀、王涛、严利强。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葛恒双、贾成千等领导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起施行。①2021年12月2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网约配送员等1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2号)公布。1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公共营养师1.2职业编码4-14-02-011.3职业定义从事人群或个人膳食和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传播营养、平衡膳食与食品安全知识,促进社会公共健康工作开展的人员。1.4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1.5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1.6职业能力特征具备一定的学习理解能力、表达沟通能力、观察分析能力以及协调管理能力。1.7普通受教育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1.8培训参考学时四级/中级工20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15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15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100标准学时。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9.1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2(1)取得相关职业①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①相关职业:食品工程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保健服务人员等小类下职业,下同。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公共营养保健、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中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药学类等医药卫生类专业,下同。3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5)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6)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非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1.9.2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笔试、机考等方式和实践操作相结合方法,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根据考核方式确定,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1.9.4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6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15min。1.9.5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配备一定数量计算机设备的标准机房进行;技能考核在教室、实践场所或配备一定数量计算机设备的场地进行。52.基本要求2.1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职业守则(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钻研业务。(3)认真负责,服务于民,平等待人。(4)科学求实,精益求精,开拓创新。2.2基础知识2.2.1医学基础知识(1)人体结构与生理功能。(2)食物的消化和吸收。2.2.2营养学基础知识(1)能量和宏量营养素。(2)矿物质。(3)维生素。(4)水和其他膳食成分。2.2.3各类人群营养知识(1)孕妇乳母生理特点及营养需要。(2)婴幼儿生长发育及营养需要。(3)儿童生长发育及营养需要。(4)老年人生理特点及营养需要。2.2.4食物营养与食品安全(1)各类食物营养特点。(2)食谱设计与膳食管理。(3)各类食品卫生要求。(4)食源性疾病及预防。(5)餐饮食品卫生管理。2.2.5公共营养基础理论和方法(1)营养调查与评价。6(2)《中国居民膳食指南》。(3)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4)社区营养管理基础。2.2.6营养教育和健康促进(1)营养咨询和传播概论。(2)膳食相关疾病的预防。(3)营养干预和健康促进。2.2.7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知识(1)食物营养相关法律法规。(2)餐饮服务操作相关安全管理要求。73.工作要求本标准对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3.1四级/中级工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膳食调查和评价1.1食物摄入量调查1.1.1能对食物进行称量1.1.2能记录每种食物量和用餐人次1.1.3能计算每人每日食物摄入量1.1.1称重法基本要求和技术要点1.1.2称重法记录表填写方法1.1.3可食部和废弃率1.1.4生熟重量比1.2营养素摄入量计算1.2.1能查阅食物成分表1.2.2能进行食物营养素含量计算1.2.3能计算每人每日膳食能量和营养素摄入量1.2.1食物成分表的基本内容和使用方法1.2.2膳食能量和营养素含量的计算方法1.3膳食营养分析与评价1.3.1能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进行食物分类1.3.2能对膳食组成进行分析评价1.3.1食物分类和营养成分相关知识1.3.2平衡膳食的定义1.3.3《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应用2.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2.1体格测量2.1.1能测量身高2.1.2能测量体重2.1.3能测量腰围2.1.4能测量上臂围和皮褶厚度2.1.1体格测量的常用指标2.1.2体格测量工具的选择与使用方法2.1.3体格测量方法和注意事项2.2体格状况分析与评价2.2.1能计算标准体重和体质指数(BMI)2.2.2能判断成人消瘦、超重和肥胖体格评价指标的意义和方法2.3常见检测项目指标解读2.3.1能根据化验结果判断血红蛋白状况2.3.2能根据化验结果判断血脂状况2.3.3能根据化验结果判断血糖状况2.3.4能解读血压测量数据2.3.1血红蛋白与贫血相关知识2.3.2血脂相关知识2.3.3血糖相关知识2.3.4血压测量相关知识及家用仪器的使用方法3.膳食设计和评3.1食物选购和评价3.1.1能合理选购和储存食物3.1.2能解读预包装食品标签3.1.3能解读营养标签3.1.4能合理选购预包装食品3.1.1食物特点和储存知识3.1.2预包装食品标签相关知识3.1.3食品营养标签相关知识8估3.2食谱设计3.2.1能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设计健康成人一日食谱3.2.2能应用食物交换份法调整食谱3.2.1应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进行食谱设计的原则和方法3.2.2食物交换份的概念和内容3.3膳食制作和指导3.3.1能选用合理方法烹调食物3.3.
本文标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1年版) 公共营养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90374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