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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委会信访维稳工作具体实施方案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关于村委会信访维稳工作具体实施方案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村委会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方案1为切实做好当前涉诉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崇左市委、市政府,以及凭祥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预防和妥善处置“七一”前后各类信访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确保我镇在迎接建党一百周年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做好2021年“七一”前后夏石镇信访维稳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依法开展,措施周密有效,深入开展迎接建党一百周年期间综治维稳和处置突发应急事件工作,明确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不稳定因素及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类隐患,做到工作负责,底数清,措施有力,及时妥善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应急事件,切实将可能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七一”期间的稳定。二、组织领导为确保“七一”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2021年“七一”期间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信访维稳应急工作全面组织实施。具体成员如下:工作职责做好涉诉信访接劝返工作。对有非访言行人员及时对接联系当地责任部门、单位前往疏导、劝导其返回属地解决。三、工作措施1、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和收集辖区内各类不稳定因素及安全隐患,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人员、老上访户、敏感群体的管控,安排专人监控辖区内重点人员,加强对突出矛盾纠纷的稳控调处工作,切实掌握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热点、难点问题,明确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镇领导有专人包案。2、建立联动机制。同凭祥市信访局、公安局以及夏石边境派出所、镇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资源共享。3、落实三敏感人员的监控。监控领导和村干按时进行监控上报。重点监控敏感人员5人。四、工作要求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必有一名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2、镇综治办实行轮流值班,在此期间外出须向镇党委政府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以书面形式向镇党政办报告,由镇主要领导签字)请假前必须先调换好班次,以免出现漏班、误班等情况。每日16︰00时前值班人员将当天镇辖区内社会稳定情况向市维稳办公室汇报,无事也要实行零报告。3、值班人员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阵以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能疏忽大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4、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镇管控领导干部综治履职要切实到位。在此期间如出现责任事故,将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村委会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方案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组通字〔2020〕36号)文件精神,依照县委、县政府《平定县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试点工作方案》(平办发[2020]35号)的精神,我镇将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依法全面开展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党对农村各类组织的绝对领导,依法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整体提升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通过换届选举,实现绘出好蓝图,选出好头雁,配出好班子,换出好面貌,营造好生态的“五好”换届目标,为明年全省村“两委”换届积累有益经验。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换届工作要突出政治导向,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完善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对换届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沟通,确保村委会换届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二)坚持以事择人。围绕全镇“三农”工作大局和高质量转型发展需要,突出政治标准和能力素质要求,着力选拔年富力强、担当作为、群众满意的人员进入村干部队伍,优化班子结构,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三)坚持依法依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要求,依法依规选举产生村委会班子成员。坚决做到坚持公平公正不动摇、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变通,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四)坚持实事求是。针对重点村、难点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的不同情况,新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情况以及合并行政村出现的新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推进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三、资格条件(一)严把资格条件。要把打造“双好双强”(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作为村委会候选人资格和任职条件的重要标准,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开发布,积极引导群众对照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推荐提名和投票选举。要建立和落实候选人联审制度,根据选举工作的需要,对候选人在镇党委初审的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纪委监委、统战、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健、信访、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和单位进行资格联审。1.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政治立场坚定,能自觉和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品行端正,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热爱农村工作,吃苦耐劳,群众基础好,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初次提名年龄男一般应低于55周岁、女一般应低于50周岁),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学历原则上要求应当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上级选派的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对年龄和学历突破的,由村党支部和村选举委员会按村换届选举方案,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报镇换届选举领导组审定。2.有下列15种情形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村委会班子成员候选人: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②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③以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村级事务、影响基层治理,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④被立案审查或依法留置、逮捕的;⑤实施、参与非法宗教或信奉邪教的;⑥近3年内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⑦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⑧因嫖娼、吸毒、扰乱公共秩序等受到行政拘留未满5年的;⑨搞迷信活动、参与赌博造成恶劣影响,并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5年的;⑩参与到非接待场所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未满5年的;?换届期间拉帮结派干扰选举,以谣言、非法大(小)字报、暴力威胁等不正当行为干预选民正常表达选举意志,被有关部门查证的;?长期外出或经常不在本村居住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丧失行为能力或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不符合村“两委”班子成员实行夫妻、直系亲属及其配偶回避要求的;?选举前不按规定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的。各村要将这些要求写进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对“十五个不能”有意参选的,镇党委将主动联系或约谈,劝导他们主动退出选举。(二)优化班子结构。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单数组成,具体职数由镇党委政府根据行政村规模确定。要重点考虑合并行政村、移民搬迁村、户籍人口2000人以上规模较大村等实际情况,统筹兼顾自然村干部配备并上报县农村“两委”换届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两委”班子“精干、高效、简约”的原则,一村一策,分类指导,全面实施村“两委”主干“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提倡村委其他班子成员由中共党员担任,推行交叉任职。优化班子年龄结构,培养村级年轻后备干部和妇女干部,因村施策,对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和妇女干部实行专职专选、定位产生,每个村“两委”中必须有一名有35岁以下年轻干部和妇女干部,并逐步提高班子中35岁以下年轻干部和女性干部正职的比例。积极拓宽选人视野,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退役军人、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乡村教师、乡村医生、退休干部职工等中提名推荐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对于下派书记的村,按上级文件要求,若符合法定资格,可按程序,依法选任为村委会主任,实施“一肩挑”;若不符合法定资格的,拓宽用人视野,可从回归人才、退役军人、带富能力强的选民中,选拔村委会主任。四、方法步骤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从2020年10月开始,原则上按照“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到2021年2月基本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20年12月22日之前)。在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成立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及预案、启动农村干部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加强宣传培训、落实工作经费等。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31日)。重点做好以下五个环节的工作:(一)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镇、村两级党组织要严加把关,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保证把公道正派、群众公认、能够担当、经验丰富的人选进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坚持党对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好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的推选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推选村党组织书记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对于村党组织书记拟竞选村委会主任的,在组建村民选举委员会时,要配备好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待村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好选举工作。可将符合选民登记条件的镇包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驻村工作人员推选进入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在12月底产生,成员名单要及时报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二)制定村级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及时拟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及选举细则,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布。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及选举细则,要报乡镇审核备案。实施方案要对村民代表的推选时间、选民资格、本村拟产生班子成员职数、候选人的资格条件、选举日期、投票方式、委托投票以及流动票箱的设置等具体内容做出科学规定。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要向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履行报备程序。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安排,要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三)进行选民登记并张榜公布(最早在2021年1月1日)。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确定选民登记形式,按法定时间张榜公布、确认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选民登记,让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可能多地参与进来,提升参选率,进一步夯实换届的群众基础。外流人员多的地区,要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联络沟通,动员有条件的人员回来参选。要严把选民资格关,绝不允许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违法参加换届选举。未进行选民登记的,当选无效。在村任职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和被选派到村任党组织书记一年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按规定在村进行选民登记。(四)提名确定候选人。选举采取提名确定候选人的方式进行,村委会成员的候选人由本村选民直接投票提名产生。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规范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提名办法。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预选日期原则上安排在选举日前7到10日,采取直接投票提名的方式,应当经选民过半数以上投票,方为有效。提名采取等额提名、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办法,并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确定候选人。各村要科学制定今后的发展规划和具体目标、任务,坚持镇党委前置审核,防止虚假夸大,创新承诺方式和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方式,强化群众监督和组织检验。组织候选人围绕目标和任务开展竞职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统一格式)。规范竞职行为,推行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在各个重要环节,由参与竞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五)正式投票选举(包括另行选举)并公布选举结果。正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