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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产品开发贡献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产品开发贡献奖(以下称产品开发贡献奖)的评选工作,保证评审质量,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产品开发贡献奖的申报、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第三条产品开发贡献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树立中国纺织行业产品创新的先锋企业,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产品开发创新模式,促进和提高中国纺织企业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第四条产品开发贡献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涉。第五条产品开发贡献奖是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授予企业或有关单位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第六条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产品开发贡献奖组委会(以下称产品开发贡献奖组委会)指导产品开发贡献奖的宏观管理。组委会成员由工业协会各相关部门、各专业协会及有关专家组成。第七条产品开发贡献奖组委会办公室为产品开发贡献奖组委会的办事机构,设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信息部,负责产品开发贡献奖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产品开发贡献奖评选日常工作由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国家纺织产品开发中心和中国纺织企业家联合会共同执行。-2-第二章奖励范围第八条产品开发贡献奖的奖励范围:涵盖纺织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染化料助剂、纺织机械、纤维、纱线、面料、服装、家用纺织品及产业用纺织品生产企业,纺织中介机构,纺织专业市场及产业集群地区相关部门。第九条产品开发贡献奖的授予单位数量实行限额,总数不超过35个。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数额可适当增加。第三章评审标准第十条产品开发贡献奖的评比基本要求:(一)经实践证明成功的管理创新模式;(二)注重产品开发的实施流程与实践过程;(三)具有示范性、借鉴性和可学习性。第十一条产品开发贡献奖的评审指标主要侧重以下十点:(一)市场导向。紧跟市场需求,产品开发以满足社会需求及生活方式变迁为出发点。(二)技术创新。产品具有原创性或在技术上有重大突破,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三)品牌贡献。注重品牌贡献率,实施品牌战略;品牌在业界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四)持续发展。注重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循环经济;实施有效的节能、降耗、减排措施,形成低投入、-3-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新产品开发模式。(五)企业管理。建立与企业规模及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具备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规范的管理体系;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培育核心竞争力。(六)质量管理。注重产品质量,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七)人力资源。建立并实施新产品开发人员的技能培训、晋升管理及绩效激励制度;有高效的新产品开发科研人才队伍。(八)集成创新。与上下游企业紧密合作,实现相关产业链的整合,为产品创新提供资源平台。(九)经济效益。技术与产品市场化程度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社会责任。积极参与CSC9000T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勇于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第四章申报第十二条凡符合第八条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产品开发贡献奖,申报时应按规定填写由产品开发贡献奖组委会办公室制作的统一格式的申报表,并提供必要证明或评价材料。第十三条“产品开发贡献奖”的候选企业需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注重科技贡献率。重视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产品开发领域的技术创新水平;注重技术创新与设计创意。-4-(二)注重品牌贡献率。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开展品牌建设,培育自主品牌。(三)注重环境保护。积极使用可循环与可回收材料,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履行节能减排政策,实施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四)注重开发流程。有明确的产品开发战略,市场性和前瞻性的产品定位,系统化的管理流程,完备的人员配置,体系化的质量控制及精准的营销推广网络。(五)注重文化建设。将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开发创新工作相结合,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凝聚力及核心竞争力。(六)注重人才培育。建立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形成优秀人才的培养模式,为企业的产品开发工作培育复合型创新人才。(七)注重资源整合。不仅与上下游企业密切开展合作,同时注重企业自身相关资源的整合,提高生产效率。(八)注重企业效益。企业管理尊重市场运作规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企业并取得显著效益;适当兼顾处于不同发展时期的企业特殊性。第十四条纺织中介机构、专业市场及产业集群地区的候选单位需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成功构建市场化的公共服务平台;(二)落实和深化诚信体系建设;(三)有助于提升纺织产品的区域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5-(四)有效地支持和推动区域纺织产品开发工作。第十五条申报产品开发贡献奖需按规定填写《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产品开发贡献奖申报表》,并附以下材料:(1)省部级以上技术获奖证明;(2)省部级以上品牌获奖证明;(3)相关认证证明;(4)经济效益证明;(5)国家发明专利证书;(6)其他获奖证书;(7)其他证明材料等。第十六条凡符合参评资格的单位均可自愿报送在纺织新产品开发工作方面具有创新性并经实践证明成功的案例。每个企业或机构所申报案例数量不限。所报送的单个案例应涉及以下一个或至多两个方面:(一)产品开发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二)具有市场性和前瞻性的新产品战略定位;(三)新产品开发流程优化和组织体系建设;(四)新产品开发人员管理及激励制度;(五)新产品营销创新与实践。第十七条参评案例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内容完整。包括背景、具体实施内容(以实例说明)、创新要点、创新成果、应用情况及效益分析。(二)重点突出。要突出“创新”、“实效”和“发展”,重点说明运作的创新性和成效分析。(三)格式规范。案例题目简明、易懂,能直接表明创新的要点;行文流畅,文字精炼,图表及数据表达符合规范;案例字数:3000~5000字。-6-第十八条参评单位提交的申报表、相关材料及案例内容应当完整、真实、可靠。第五章评审第十九条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产品开发贡献奖每年评审一次。第二十条产品开发贡献奖评审流程如下:(一)形式审查:由产品开发贡献奖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可以要求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评审。对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产品开发贡献奖组委会评审。(二)初评:产品开发贡献奖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具有评审资格的同行专家、学者以书面评审方式进行。依据《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产品开发贡献奖评分细则》,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产生初评结果。(三)复评:产品开发贡献奖组委会以会议形式对初评结果进行审定,并做出决议。(四)公示:复评结果将在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www.ctei.gov.cn进行公示。第六章授奖与表彰办法第二十一条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根据产品开发贡献奖组委会的决议,授-7-予有关企业或单位产品开发贡献奖。第二十二条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将在年度“中国纺织创新年会”上颁发产品开发贡献奖证书及奖牌。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解释权归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标题:产品开发贡献奖实施细则(试行)-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产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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