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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公司复工员工返岗通知集聚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疫情公司复工员工返岗通知集聚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疫情公司复工员工返岗通知1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及直属单位: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公告》要求,为做好水务集团机关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及直属单位返岗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供排水工作安全稳定运行,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现通知如下:一、做好返岗工作。从2月10日(正月十七)开始,集团公司各级党政班子成员及主要岗位人员全部返岗,非主要岗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各单位负责人要合理安排人员在岗,保证日常工作运行,鼓励利用现代办公软件分散办公。对从外地返庆的,自行居家隔离14天,坚决不能外出,隔离期满后无症状方可安排上岗;去过武汉或与湖北疫区人员有直接接触的要适当延长隔离时间,返岗前需上报请示;有发热、咳嗽等感冒症状的也要居家隔离至痊愈后方可安排上班。同时以上情况要严格按时上报离岗人员信息。二、落实防控措施。要安排专人负责,每日上班前对返岗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在岗人员一律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米以上安全距离,见面不握手,避免密切接触。要加强办公场所卫生环境清扫保洁,对本单位办公区域加密消杀,科学规范处置废弃口罩,营造清洁、卫生、安全的工作环境。每天开启门窗至少两次,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岗人员不得随意串访走动,并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得召开集聚性会议和活动,提倡不见面办公,充分运行OA系统、会易通、“学习强国”等方式开展工作,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减少纸质公文传递,能在网上办理的一律在网上办理。三、就餐出行安排。疫情防控期间,就餐采取分餐制,鼓励自带饭盒,轮流打饭,保持安全距离。鼓励步行上班,合理使用私家车,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出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疫情公司复工员工返岗通知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延迟全市企业复工复业通告如下:一、本市区域内各企业复工复业不得早于2月2日(正月初九)24时。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环保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二、确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复工复业的企业,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业(防控方案的详细要求由市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通知)。三、复工复业企业须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无条件接受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管委会)随机抽查监督,如有隐瞒真实情况取得复工复业同意,或在复工复业期间发生疫情的',须依法承担责任。四、如上级有关于企业复工复业的新要求,以上级要求为准。疫情公司复工员工返岗通知3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坚决遏制疫情传播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沧州经济开发区区内企业延迟复工复业事项通知如下:一、区内各企业原则上不得早于20-年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复业。二、对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冀政办传【20-】4号)中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确需提前复工复业的,须报请经济发展局备案登记,企业必须提供应对疫情预案措施以及确保不出现疫情的承诺,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核查批准后予以复工。本通知印发前已复工复业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报经发局备案,严防出现疫情,确保社会平稳有序运转。三、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人员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有异常身体情况的人员要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并将信息及时上报区经发局。
本文标题:疫情公司复工员工返岗通知 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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