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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精选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精选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第一篇】为做好义安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审计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和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促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和宏观政策科学精准落实,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二、审计范围(一)审计范围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20xx年计划对东部城区、市公安局义安分局、天门镇、胥坝乡、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美丽办、区卫健委的12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由区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审计调查情况,确定审计范围和延伸调查单位。乡镇和区直部门审计,一般将乡镇(部门)本级、被审计领导干部直接分管的下属单位和资金量较大的下属单位作为重点审计单位,尤其将多年未审计以及内部控制不健全的单位作为重点延伸单位。事业单位审计,一般将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兼任法人代表单位以及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多年未审计的所属单位作为审计重点。重大事项可以延伸审计或调查有关单位。(二)审计时间范围原则上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作为审计时间范围,任职时间超过3年以上的,一般重点审计任期的后3年。其中,对现任领导干部任中审计的截止时间,一般自任职开始至审计时,尽量减少未经审计的空白区。涉及重要事项,应当向相关年度和有关单位作必要的追溯或延伸。三、审计内容和重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1.主要是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宏观调控政策、重大改革任务、重大项目等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以及明确领导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的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重点关注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的情况,重点揭示发展质量低下、目标任务完成不力、选择性执行政策等突出问题。2.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关注是否存在超越职权乱作为或者不作为、慢作为,以及由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和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等问题。3.推动乡镇(部门)事业发展情况。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提出的工作发展思路、战略规划、事业发展目标、建设任务、改革管理措施等是否符合有关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乡镇(部门)实际情况;关注推进乡镇(部门)事业发展的总体状况,有关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包括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本乡镇(部门)取得的重大突出业绩及其社会影响,或者发生的重大问题及其造成的后果情况;社会公众关注的与本乡镇(部门)工作紧密相关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在任期内推动解决的情况等。(二)乡镇(部门)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和执行情况1.主要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期间,是否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三定”方案,制定乡镇(部门)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是否按期完成。2.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乡镇(部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三)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1.重大经济决策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检查建立和完善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情况,关注相关制度规定的涉及重大经济决策事项范围、金额标准和决策程序等重点内容的完备性。2.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执行及效果情况。检查重大经济事项纳入乡镇和区直部门进行集体讨论和研究决定情况,关注乡镇和区直部门在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分配、大额资金支出、资产处置、预算安排和决算审查等方面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情况;检查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效果情况,关注决策事项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项目执行中是否存在管理缺位、决策执行力低、进展缓慢、未如期完成而影响事业发展等情况,以及决策失误等原因造成的项目效益低下、国有资产(资金、资源)闲置、流失或者损失浪费等问题。(四)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1.财政财务管理方面(1)预算编制情况。关注部门各类收入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科学,有无漏报、少编现象;支出预算编制是否科学,项目支出是否细化、合规,有无虚报、多报问题。(2)非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关注非税收入是否合法、合规,有无巧立名目乱收费;是否将法定非税收入项目变相由所属事业单位、企业、行业协会或其他社会团体征收;是否违规减免、缓征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否足额收取并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3)项目支出情况。关注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是否及时,剖析项目进展缓慢的主客观原因,有无不按项目资金使用时点拨付资金或者决策不及时等不作为现象;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有无虚列、套取、截留、挪用、转移、损失资金等问题。同时,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执行情况和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的分配、监管和绩效等情况。(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关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采购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变更审批是否恰当、采购信息是否公开、内部操作流程是否规范。(5)规范涉企收费情况。关注部门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清理规范政府性涉企保证金、抵押金,取消的和到期应归还的保证金、抵押金是否及时退还;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清理整顿情况等。(6)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主要关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情况,以及重组、改制、出让等程序合法合规情况,国有资产分配、使用和处置情况,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纳入预算管理情况等。2.经济风险防范方面。关注乡镇和区直部门是否存在违规举债和违规担保,以及通过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违法违规承诺和其他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等问题,摸清隐性债务底数,反映真实债务水平,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同时,关注是否建立对违规举债的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推动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债务风险。3.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方面。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推动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研究决策情况等;二是检查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执行情况,主要关注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运行及维护情况;三是抽查并关注相关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和效果情况。4.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了解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机构设置不规范、用人手续不完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编制等其他违纪违规事项。重点关注目前在职人员编制情况。(五)乡镇(部门)单位内部管理和对所属单位监管情况1.单位内部管理情况。关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包括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管理、内部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管理等方面有关制度,是否存在重要的管理制度应建未建,或者存在制度性缺陷和漏洞,是否存在有关的内部管理制度违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因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造成部门内部管理不规范,或者管理混乱出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2.所属单位(村级)内部审计和监管情况。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乡镇所辖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审计整改等情况;关注有关监督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以及通过对主管部门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包括所属单位的改制改革、投资、资产购置或处置等)的实施情况、所属单位承担的主管部门重大(重点)基建、科研等项目的实施及效果情况等进行检查,关注下属单位是否存在因被审计领导干部未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违法违规、重大经济损失、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3.与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情况。关注区直部门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是否按规定实现脱钩,是否按照“脱钩不脱责、脱钩不托管”的要求,实现机构分离、职能分离、资产财务分离、人员分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1.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建立健全党风廉政规定制度,完善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等情况。关注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实施细则要求情况。2.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对其他审计内容进行审计时,要始终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是否严格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对举报材料(包括纪检、监察等部门转来的和审计机关、审计组直接收到的举报材料)反映的,以及被审计部门单位其他领导和干部群众在谈话中直接反映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应进行检查核实。(七)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期间是否按照审计法、《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等要求,对审计机关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是否存在主要领导干部对审计整改不重视,以及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整改不到位等。四、审计工作要求(一)注重精准发力,突出审计重点。围绕领导干部的职责履行,突出重要性、敏感性和问题的可整改性,重点关注以下事项:一是领导干部直接批示、干预、研究的事项;二是领导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事项以及签订目标责任书的事项;三是领导干部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事项;四是领导干部任期内主抓的事项以及年度工作要点重点推进的事项;五是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风险隐患;六是重复发生、反复出现,具有一定普遍性、倾向性的事项;七是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八是严重违法违纪违规事项。以上审计重点内容,不要求面面俱到、均衡用力,各审计组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二)全面客观分析,科学界定责任。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根据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内容,以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和评价的标准,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审慎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客观公正地作出结论和处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据《规定》严格责任划分。要根据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履职特点,充分考虑相关事项的历史背景和决策过程,分清前任责任和现任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依法依规科学界定其应承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三)严格现场管理,提升审计效能。严格按照《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组要强化审计现场管理,审计工作方案明确的重点审计内容必须全部覆盖并确保审计质量。各审计组应大胆运用计算机及信息化审计技术方法开展审计工作,积极探索大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全面提升审计查证的精准度和现场工作效率,要充分开展审前调查,结合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审计实施方案。强化审计现场管理,坚持审计现场“碰头会”制度,及时沟通情况、掌握进度、研讨重点、调控方向。努力做好“两统筹”,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和组织方式,正在进行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审计组要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从审计人员、审计内容、审计结果、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有效统筹整合,努力做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四)提升审计质量,加强督促整改。一是坚持依法、准确、客观的原则出具审计报告,做到程序要规范、事实有数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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