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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县委决定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是经过深思熟虑后作出的重大决策。去年11月13日,省委主要领导给我们讲了我省某地发生的一例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他认为*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基层社会治理不协调、不匹配,希望我县在这方面做一些探索和示范。我们经过深入调研和分析后认为,发生这些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因素可能有很多,但根本性、决定性的因素有两个:一是基层普法工作做的不精不准,群众的法治观念不强,导致产生矛盾纠纷后,不计后果发生极端暴力犯罪;二是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的不深不细,对于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及时采取化解措施,导致一些邻里小纠纷小矛盾逐步演变成大矛盾大案件。为此,我们重点从“法治宣传教育”和“矛盾纠纷化解”两个方面入手,并依托现有比较成熟的网格化管理平台,把此次专项行动叫做普法强基补短板,这对于我们推进基层社会高效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一)开展专项行动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省委书记强调:要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遏制和预防严重犯罪行为发生;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要采取最符合基层实际、最易于群众接受的方式做好普法工作。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也随之不断增加,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就*来看,我们的普法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普法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还存在“普法是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的事,本单位没有义务”的错误认识;另一方面,普法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办法措施不多,大多时候是填塞式、摆摊式、大水漫灌式的普法教育,缺乏接地气、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普法宣传产品。为此,我们要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整合政法、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资源,开展针对性、常态性普法,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不断提升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可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二)开展专项行动是推进“平安*”建设的现实需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省委书记强调:维护一方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是我们的政治责任。近年来,我们通过建立完善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三项制度,坚持重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方面,部分重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进缓慢,*年全县已明确包保责任的*件重点矛盾纠纷,截至目前仅化解了*件、化解率*%;另一方面,“三到位、一处理”工作原则未能有效落实,部分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解决不到位,一些缠访闹访问题久拖不决,导致部分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反复出现,这也一定程度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年我县综合满意率为*%,在全省*个县(市)区排xx名;*年上半年综合满意率为*%,在全省*个县(市)区排*名。为此,我们要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平台,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局面。(三)开展专项行动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省委书记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要引导群众热爱社区、热爱家庭、热爱生命,营造和睦相处、和谐包容的良好氛围。当前,我县的基层社会治理依然存在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基层调解组织不够完善、调解员队伍专业性不强,以及普法和调解阵地建设不到位、经费保障不足等方面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县基层社会治理成效。为此,我们要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借鉴重庆“老马工作法”,综合运用我县党建工作实践中探索出的一些好经验好方式,实践用好“三讲三评”,扎实开展“五大行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二、把握总体要求,有力有序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此前,我安排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委政研室负责,起草了《*县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修改完善并报县委常委会审议后,已于昨天正式印发。对于本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我总结的就是五句话,即:突出“两个重点”(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围绕“三项指标”(就是《方案》中提出的三项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指标任务),把握“五个原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精准滴灌、坚持网格管理、坚持源头治理、坚持多元化解),开展“五大行动”(大普法、大宣讲、大排查、大化解、大数据),实现“一个目标”(就是通过开展一年的专项行动,确保形成基层治理的“*特色”、打造基层治理的“*样板”)。下边,我重点就如何开展“五大行动”作以强调。(一)聚焦“精准滴灌开展“大普法”行动。结合当前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人员相对比较集中的实际,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迅速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排工作,建立重点行业、重点群体普法清单,分众、分类、分层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精准确定普法对象。要综合考虑普法对象的年龄、性别、从事的职业因素,分类确定市场经营主体、外来人口、外出务工回流人员、青少年、“三低”中青年、老年人、妇女儿童、上门女婿等普法对象,精准开展普法工作。二是精准选择普法内容。要根据不同类别的重点对象,分类确定普法重点内容,确保普法工作因人而异、有的放矢,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有效性。比如,针对老年人就要重点普及电信、养老诈骗等方面的法律知识,针对妇女儿童和青少年就要重点宣讲《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三是精准开展普法活动。要通过走访调解、巡回法庭进乡村、现场旁听庭审、青少年法庭、送法下乡入户等方式,在案件审判、行政执法、到纷调解的过程中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实现“以案释法、以案促教“的目的,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二)聚焦“通俗易懂”开展“大宣讲”行动。通过开展通俗化、可视化、便利化的宣讲活动,把法律转化成群众常用的“大白话”,让群众更好学习理解生硬的法律条款。一是明确宣讲主体。此次“大宣讲”行动的主体是全县各级各部门,重点是政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职责,认真组织谋划宣讲活动,切实将“大宣讲行动融入到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去。二是丰富宣讲方式。各宣讲主体单位要结合各传统节日、各类宣传教育日,利用主题党日、“不忘初心走基层”、“党群心连心”、“镇村干部周二联合办公日”、“微宣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讲。县人大、县政协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元素融入进即将召开的县“两会”,通过制作“以案释法”宣传册等方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讲法普法,并通过他们回乡、回村、回岗宣传法律知识。在此,也提个要求: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工厂等,都要在春节收假复工复产复学的第一天组织开展一堂法治宣讲课,届时我将到县一中讲一堂针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治教育课。三是精心制作宣讲作品。政法部门要以让群众“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找得到”为目标,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围绕典型案例、重点法律条款精心制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普法产品。县委宣传部要通过县电视台、XX融媒APP等平台和美好XX推荐官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以鲜活案例提升普法效果。(三)聚焦“预防为主”开展“大排查”行动。俗话说:小事宜解不宜结,小事连全局、小事连民心。矛盾纠纷“大排查”就是要从细枝末节的小事做起,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家门口。一是坚持因“时”预防。在敏感节点定期排查预防,将传统节日、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期间等时间节点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敏感节点,充分发挥五级网格作用,司法所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要深入到村居一线,日排查、周汇总、月总结,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发现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调处。二是坚持因“人”预防。对关键人群精准排查预防,劳务市场、商场超市、建筑工地、客运广场、医疗机构等人群密集的场所矛盾易发多发,也是矛盾纠纷排查预防的关键领城,要在这些场所区域通过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行业性调解工作室等,对不同人群采取精准预防措施。三是坚持因“事”预防。对倾向苗头重点排查预防,拓宽矛盾纠纷线索收集渠道和范围,将行政复议案件、民生热线等纳入矛盾纠纷苗头排查范围,特别是事关民生事项、多次拨打民生热线的问题,调解团队要及时介入。对容易产生纠纷的合同订立、民间借贷、分家赡养等事件,村(社区)要通过向群众推送协议文书模板等形式,用法律规范群众行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敏感性、预见性,善于从街谈巷议、网络热点、群众信访中,寻找蛛丝马迹、发现征兆端倪,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发现的早、处置的了。(四)聚焦“多元多维”开展“大化解”行动。各级各单位要结合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实际,为群众提供多样、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和服务。一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充分整合资源,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作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要综合运用和解、调解、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多种方式,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内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认真研判、主动化解。二是定期分析研判分类施策。县委政法委要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调解员业务培训会和安排部署会,确保工作责任压实到位、方法措施传授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信息资源共享、力量联调联动,对常见多发的一般性矛盾纠纷,充分利用乡音乡俗乡情优势,及时就地化解;对疑难复杂的重点矛盾纠纷,充分整合资源力量,通过县级领导包保、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攻坚化解;对不适合调解或经多次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对诉求不合理、长期缠访闹访的矛盾纠纷,做好政策解释、思想教育疏导等工作;对于一些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切实增强法律的震慑作用。三是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学习借鉴重庆“老马工作法”。(五)聚焦“智慧高效”开展“大数据”行动。当前,我们已经进入了“大数据”的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也必须与时俱进,用数字赋能激发基层社会治理合理,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一是强化平台建设。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要建好管好社会综治治理满意度平台及辅助发布系统、智慧城市网格中心双智慧平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县信访接待中心、*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确保高效运转。二是整合数据信息。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信息化支撑作用,依托现有平台和网络,充分整合、共享数据资源,精准推送相关法律知识,及时高效派遣和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力争早日实现资源大整合、数据大运用、工作大联动。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形成经验省委书记指出:基层社会治理关键在人,党组织和党员要切实发挥作用,把网格化管理等有效机制落实到位,构建和谐安宁社区环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努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全县人民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一)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充分发挥好总指挥部的“指挥棒”作用。县综治中心要切实履行好总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抓总的职能职责,做好资源力量的统筹调度、目标任务的具体细化等工作,指导各相关单位科学精准划分网格,组建好普法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队伍,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落到实处。二是充分发挥好牵头单位的“主力军”作用。各牵头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积极主动作为,对整个专项行社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及上级要求等了然于胸,对为什么要干、干到什么程度、存在什么问题、怎么推动解决心中有数。三是充分发挥好责任单位的“生力军”作用。各级各单位要把专项行动与部门业务工作同研究
本文标题:县委书记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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