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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版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版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版1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备案对象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行政村合并时成立的党总支下设的支部书记。二、备案内容11、基本信息备案。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履历情况、学历学位情况、党团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22、任职情况备案。内容包括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换届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职务任免情况和届中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职务调整情况。33、日常管理备案。内容包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情况、奖惩情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培训情况、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当选“两代表一委员”情况、年度领取“两委”主干报酬金额情况及其他需要备案的情况。三、备案程序(一)任职情况备案11、集中换届备案。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换届的,按照2换届有关程序执行。乡镇(街道)党(工)委应在换届完成后的1个月内,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文件、任职登记表(附件1)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22、届中调整备案。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按照动态管理要求,综合运用分析评价、年度考核、末位淘汰等方法,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及工作被动且经教育培训起色不大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因身体等个人原因辞职的,要尽快补齐配强。届中调整任职备案按照以下步骤实施:(1)研判动议。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析评价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拟调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应在做好调查摸底、分析研判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工作方案,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未经报告不得调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方案应包括调整原因、调整人数、推荐人选及产生方式等。确因工作需要,市委组织部可向乡镇(街道)党(工)委直接提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建议。(2)资格审查。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推荐人选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后,报市委组织部,广泛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等部门意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联审,坚决把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特别是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员排除在外。(3)组织考察。对通过联审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3牵头、市委组织部派人参加组成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中,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形成考察材料。(4)讨论研究。乡镇(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建议人选,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议,对建议人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讨论研究是否同意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并将意见反馈乡镇(街道)党(工)委。(5)调整任职。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市委组织部意见进行人员调整,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程序,并在村(社区)召开会议宣布任职,会议由村(社区)全体党员、“两委”班子、村(居)民代表等参加。(6)登记备案。人员调整后1个月内,乡镇(街道)党(工)委应将任免文件、任职登记表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经选举任职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应当报送选举有关情况和当选人得票情况。(二)日常管理备案11、按时报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任期间,通过填报年度备案表(附件2)的方式实行日常管理备案。每年3月底前,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上一年度年度备案表连同相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备案。22、集中审核。每年4月底前,市委组织部将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备案表进行集中审核,通过审核发现村4(社区)党组织书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及时向有关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教育管理及调整方面的意见建议。33、整改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按照市委组织部的反馈意见召开专题党(工)委会议,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抓好整改落实。每年7月底前,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四、档案管理11、建立档案。市委组织部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档案管理要求,联合乡镇(街道)党(工)委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花名册。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根据《XX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目录》(附件3),做好备案材料上报工作。同时,要根据《XX市村情档案参考目录》(附件4),结合各村实际建立村情档案,做到定期维护、及时更新。22、、。分类管理。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一人一档”,对村情档案实行“一村一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由机关事业单位下派或退休后到村(社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单独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的有关档案资料,同时报送本人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离任后,本人档案纳入市委组织部党员档案管理库管理。33、严格管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管理要确定5专人负责,明确岗位职责。严禁篡改、伪造备案材料,严禁提供虚假备案材料,严禁泄露或擅自对外公开备案材料和信息。对备案内容有误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对涉嫌造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相关人员。五、结果运用备案内容是认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经历和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在选拔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落实有关待遇、表彰奖励以及推选“两代表一委员”时,将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予以重点审查。六、工作要求11、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与乡镇(街道)党(工)委共同组织实施,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深刻认识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确定一名政治意识强、熟悉人事档案工作的人员,配合做好备案工作,确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工作扎实推进。22、规范备案程序。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坚持凡动必备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相关材料要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确保备案管理工作规范及时、高效有序。33、严肃工作纪律。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备案6材料的组织填写和审核把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个人据实填报,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备案材料不真实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于2020年3月20日前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材料及村情档案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版2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管理的重要讲话精神,近日,祁县出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构建“县委主导、县乡联动、全程把关”的备案管理机制,全面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爱岗奉献、踏实有为、德才兼备的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从“重选轻管”到“选管并重”。既强化“选”的重要性、也突出“管”的迫切性,做到选管并重。一是把关严。在支部书记人选上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五过硬、十不能(宜)”,全程严把方案关、联审关、考察关、指导关、报备关,选出合适人,让有为者有位。二是培训准。将支部书记队伍管理纳入全县干部管理体系,利用祁县大讲堂、党员冬训、学历提升工程等形式,开展脱产式、订单式、学时式精准培训,确保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6个学时。三是管理严。严格执行市委《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二十五”条》和《晋中市农村干部管理办法》等规定,全面落实县领导同村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月例会制度、村党组织书记报酬待遇兑现等正向激励。四是考核实。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开展为民服务、完善乡村治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等方面,实行“一定双述双评双考”,明确“七不评”,将考核结果与干部报酬待遇挂钩,真正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从“村官村管”到“乡管县备”。明确乡镇、城区党(工)委对支部书记队伍的管理属性,创新县委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权重,解决支部管理走形式、乡镇管理讲人情、县委管理探不上的问题。一是备案造册。坚持“凡任必备”“一人一档”,做到逐村逐人备案,不落一村、不漏一人。二是双线备案。实行“任职备案和年度备案”,全面掌握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基本信息、受教育情况、专业特长、工作简历、联审情况、奖惩情况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等次、有无违反党纪或政纪的行为、年度奖惩情况、报酬水平和生活保障情况等,进行精准立体画像。三是台账管理。乡镇、城区党(工)委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工作台账,于次年一季度将村党支部书记上年度履职情况报送县委组织部。四是结果运用。县委将备案结果作为认定村党支部书记任职经历和履职情况的必备材料,在考录公务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离退职手续、领取工作报酬时予以承认。从“问题管理”到“以备促改”。依托备案管理,将县委严格的要求传达下去、严格的纪律执行下去、严格的措施贯彻下去,将各项工作前置,善于通过备案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问题,实现以备促改、以改促进。建立完善跟踪整改等备案管理的配套制度,最大限度放大备案管理的激励效应。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工作与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领导下的乡村治理法治化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锻炼使用一批讲政治、有本领、能带动、作风好的书记队伍,发现培养一批觉悟高、潜力大、爱农村、讲奉献的后备干部队伍,源源不断地涵养农村干部蓄水池,让全县基层党组织书记既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能干会干善于干,带领党员群众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和庄严承诺。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版3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对于广大农村、社区来说,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关键是抓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近年来,我市一直将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部分。近日,市委组织部再次发力,重磅出台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市(区)党委管理,把储备、选拔、培育、监管、激励保障等作为备案管理的主体内容,实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链条管理,全面加强党在村(社区)的领导地位。注重“选”“育”结合配强“生力军”干部选拔有章法“按照要求,每条村都应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机制,保证每个村(社区)有2名以上的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这是近年来我市对农村储备后备力量的要求。除了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机制,近年来,我市还通过开展“本土人才培养计划”“党员人才回乡计划”“党员人才下派计划”,保证每个村(社区)有2名以上的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充实村(社区)干部力量,为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引路子、搭梯子。“现在上级十分支持我们发掘本村的致富能手、积极分子等,鼓励他们参与乡村建设。”在江海区礼乐街道英南村党总支书记胡日强看来,“本村人开展基层工作,是有优势的。一方面语言上能够和村民顺利交流;另一方面,本地人对当地居民、环境比较了解,工作上手比较快。”除此之外,江门还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细化落实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试行办法,由镇(街)党(工)委按不少于1:的比例提出初步人选名单,经过市(区)直部门联审后,按1:1比例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市(区)委常委会或组织部部务会审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正式任职后,还由镇(街)党(工)委向市(区)委组织部提交任职备案材料。该办法的实施让村(社区)“两委”干部的任命更加规范合理。同时,我市还十分注重“选”“育”结合,建立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教育和学历教育机制,每年与市内高校合作举办村(社区
本文标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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