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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汇报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汇报【参考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关于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汇报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汇报【参考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第一篇】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至8月,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1月13日,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作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市财政局存在六个方面问题。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在市委巡察办精心指导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通过落实巡察整改,局党组切实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压实,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财政干部队伍更加忠诚干净担当,营造了市财政局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市财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一)加强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整改落实工作全过程。2018年11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意见后,市财政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汉东同志担任组长,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跟踪落实、督促检查有关工作,同时设立了整改落实组、宣传资料组、督导检查组3个专职小组,具体抓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在巡察整改中,局主要领导坚持问题导向,不躲不绕不推,严把整改质量关,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情亲自督办,履责担当,充分发挥了“领头雁”作用。局党组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对自己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亲自抓、带头干、亲督导、重问效。各责任科室和党支部也分别对照问题,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二)围绕反馈意见认真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分别及时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专题传达市委巡察反馈会精神,围绕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推进全局巡察整改工作。2个月整改期间,市财政局党组共召开7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对各阶段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三)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制定了《湛江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细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等,确保整改责任和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四)做好整改台账资料和报送工作。要求各责任科室认真做好整改资料的汇总整理,建立“一问题一台账”,及时对账销号。定期向市委巡察办汇报整改情况,坚持做到“每周一汇总、一报送”,即每周汇总一次整改情况,于每周五报送市委巡察办;同时,每20天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告一次整改情况。以整改时限倒逼整改进度,促使全局形成闻鸡起舞、日夜兼程抓整改的高度自觉。(五)建章立制,严肃问责。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市财政局党组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党建工作、党风廉政、财务管理、组织人事、行政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25个,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形成以制度管人、管财、管事的良好局面。同时,对涉及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切实强化警示作用。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对“党的政治建设不强,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1.关于局党组管财理财“全市一盘棋”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研究起草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意见,市委办、市府办已于2018年11月23日印发《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通过湛江财政“大学习”讲坛、培训会议等形式,转变市直部门和县(市、区)预算管理理念,确保改革精神深入人心。下一步,将按照《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部署,进一步细化改革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督促县(市、区)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形成全市预算管理改革一盘棋的良好局面。二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根据预算法的要求,市财政自2015年起已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原则,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建立起全口径预算体系,并将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同时,不断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2018-2020年湛江市直中期财政规划草案》已于2018年9月报经市政府批准,并按规定上报省财政厅备案。各县(市、区)也根据市财政统一部署,完成了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草案的编制。三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为激活区级发展活力,根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理顺市与区权责关系的意见》(湛发〔2013〕8号)的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于2014年1月印发了《湛江市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收入增量向区级倾斜的力度。经清算,执行现行财政体制后,2013—2017年市级新增下放区级财力共计亿元。随着市区经济的发展,今后区级政府获得的新增财力将进一步加大。在重点项目税收分成上,市财政同样不断加大对重点项目所在区的倾斜力度。根据中央、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精神,结合中央地方税体系改革和省财政体制改革等工作部署,市财政局抓紧建立健全市以下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政策,于2018年11月5日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有关事项的请示》。下一步将按市委、市政府的批示对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四是有力支持县区财政运行。2018年,市级累计拨付县(市、区)补助与往来调度资金154亿元,同比增加亿元,增长42%,市级财政资金坚持向基层倾斜,有效保障了县(市、区)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方面资金需要,促进县区财政高效运转。2.关于财政收入质量不高、缺乏积极有力的财政政策引导问题。一是全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18年,市财政局以建设高质量效益型财政为目标,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等规定,强化税收征管手段,严格财政收入分类核算,优化收入结构。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亿元,可比增长%。其中:税收收入亿元,同比增长%,税收收入增速全省排名第三;非税收入亿元,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从上年的%下降到%,财政收入结构大幅优化,非税收入占比过高的问题得到根本性改变,财政收入质量为历年最优。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预期目标,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二是强化财源、税源管理。坚持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财税部门会议分析经济形势,密切跟踪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税收的收入情况,强化税源管理。撰写《湛江市2017年纳税百强企业分析报告》,从企业纳税角度延伸至如何结合湛江优势,精准招商,促进湛江经济全面发展,分析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积极测算增值税改革对我市财政收入影响程度,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应对减收影响。市财政局在全省首创推进全市财政大数据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平台建设争取2019年全面运营上线。大数据平台上线后,将在跟踪我市经济发展趋势,整合重点项目、重点行业企业、市直各职能单位条块分割的数据,分析监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指标数据变动情况,健全重点税源动态监控分析机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财政支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要求,财政支出向与GDP核算相关八项支出倾斜,全力加快八项支出增长,发挥财政支出拉动经济增长积极作用。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亿元,可比增长%。其中:八项支出亿元,同比增长%,拉动全市GDP增长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年初目标。四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根据《预算法》要求,加强对非税预算编制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非税征收管理系统建设;严格界定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收费项目属性;进一步推进规范市级财政非税收入直缴国库;全力推进财政网上缴费平台建设工作。五是进一步深化税费改革。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措施,真正将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2013年以来,市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多次清理,全面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2018年,我市在巩固收费清理改革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亿元;严格执行“涉企收费进目录,清单以外无收费”政策,涉企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全年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亿元。3.关于本位主义问题突出,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市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等规定,带头执行好上级和本市各项财经制度,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印发《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强化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通知》,新修订《湛江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及《湛江市财政局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差旅费、现金使用管理、采购内部控制等财务管理报销等制度,重申公务卡使用规定,对应使用公务卡结算而未使用的不予报销。二是开展局内部会计凭证、账册等财务资料整理,进一步规范财务资料管理和使用。4.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进一步编细编实预算,提高项目预算准确性和到位率,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下达年初预算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简化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从源头上提升财政支出效率。二是对支出进度影响较大的大额项目和关乎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建立追踪和监控机制,对支出进度较慢的支出项目,列出清单,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快支出进度。三是加快建立业务主管部门预算执行承诺机制,要求部门在预算编制时签订预算执行承诺书,年度执行完毕后开展自查并向本级政府报告。四是建立健全部门项目库。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湛办发〔2018〕27号),2019年预算编制实行项目库申报,未按规定列入项目库、未申报绩效目标或未通过绩效目标审核和预算审核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资金。同时,要求部门提前做好项目研究论证,提前一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五是定期通报支出进度。定期召开全市加快支出进度会议,及时通报各部门、各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新增债券资金及涉农资金的支出情况。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深入挖掘支出进度慢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快支出进度。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督促各县(市、区)结合当前预算执行情况,科学预测预算完成情况,合理调减调入资金预算数;转变理财观念,落实部门支出责任;及时盘活存量,动态调整资金项目;健全部门项目库,编细编实预算;完善考核制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争取上级支持,加大资金调度倾斜。5.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管理,按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支出。二是及时将结余资金收回国库。三是按照过“紧日子”的思路,从严从紧安排自用经费。2018年11月,印发了《市直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管理办法》,不断加强本单位结余资金的管理和清缴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更加合理安排和开支专项资金,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由2017年的%增加到2018年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规范市财政局对县(市、区)镇(街)和其他单位的经费“补助”拨款,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湛江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办理,资金使
本文标题:关于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汇报 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汇报【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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