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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绩效考评办法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绩效考评办法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绩效考评办法1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绩效考评,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机关效能,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推动开发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AA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绩效考评办法。一、考评原则1.服务与实绩原则。坚持以推动开发区整体发展为标准,以工作业绩和服务对象的满意为目标,做到既注重实绩优劣,又关注社会效应。2.公开与公平原则。坚持考核办法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围绕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合理设置评分指标,做到过程公平,结果公开。3.创优与创新原则。坚持以创优创新来推动开发区整体提升,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动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创先争优的良好发展环境。二、考评对象考评对象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财政局、产业发展局、产业招商局、规划建设局、产业监管局、机关党委、总工会、SS街道办事处等。三、考评内容对部门、街道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职能目标(重点.目标)85分、领导评价10分、社会评价5分。在上述分值基础上,另设加扣分项,其中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扣分累计不超过3分。绩效考评分值表职能目标职能考核(100分)(重点目标)领导评价社会评价加扣分(+5分;-3分)(一)职能目标(重点目标)(85分)1.职能目标包括各部门、街道职能业务工作、政务信息、队伍建设、党风廉政、财经纪律、llll工作等(具体详见附件1)。2.重点目标根据上级部门及开发区管委会下达的重点年度任务和签订的责任书有关要求,确定16项指标作为重点目标考评(见附件2)。(二)领导评价(10分)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对各部门、街道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团队建设、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打分(具体详见附表3)。(三)社会评价(5分).85分10分5分累计不超过5分累计不超过3分加分扣分由服务对象、协作单位对各部门、街道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团队建设等进行测评打分(具体详见附表4)。(四)加扣分考评办根据上级部门对开发区综合考评结果和本级督查考评情况,对被考评单位进行加扣分,即被考评单位工作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完成重点工作目标优秀的,可以酌情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被上级部门、媒体等通报批评,且工作确实存在重大失误的,可以酌情扣分,累计不超过3分(具体详见附表5)。四、考评方式及程序(一)考评方式及程序1.职能目标的考评。年初由考评办牵头制定和下发职能目标,年底由考评办牵头,并会同各考核部门进行初评,并将初评告知书送达各部门、街道。各部门、街道对初评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初评告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核,考评办在收到申请复核后,应当立即复核,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告知被复核单位,若被复核单位仍有异议,由考评办提交考评领导小组决定,逾期没有申请复核的视为同意。2.重点目标的考评。年初由考评办牵头制定和下发重点目标,年底由考评办进行初评,并将初评告知书送达各部门、街道。各部门、街道对初评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初评告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核,考评办在收到申请复核后,应当立即复核,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告知被复核单位,若被复核单位仍有异议,由考评办提交考评领导小.h组决定,逾期没有申请复核的视为同意。3.领导及社会评价。1领导评价主要由委领导根据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对被考评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委各领导考核评价的分权将取平均值。2社会评价主要由辖区内的企业、社区(村)、基层站所等组织和个人对各部门、街道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年底由考评办将社会评价表发放相关组织和个人,发放范围将实行开发区全覆盖,其中随机抽取企业、社区(村)、基层站所等组织为150家,个人为100人,考核评价的分权取平均值。(二)计分方式与结果审定1.计分方式。部门、街道考核得分=职能目标考评得分(重点目标考评得分)+领导考评得分+社会考评得分+加扣分2.考评结果审定。考评结果经考评办汇总复核后报考评领导小组决定。开发区考评领导小组对考评办提交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报开发区党工委会议讨论审定。五、结果运用1.按考评得分排序,设“优秀”、“合格”、“未达标”、“不合格”四个档次。排名前2位的为“优秀”;“优秀”以下达标线(85分)以上为“合格”单位;达标线以下为“未达标”单位;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包括信访工作、节能与生态、安全生产事故、防违控违)、服务G20峰会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为不合格单位。被评为“优秀”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在职务晋升、评优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绩效考评办法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构建科学的开发区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监督和导向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委会全体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纳入开发区绩效管理、实行开发区绩效工资制的其他人员。第三条绩效考核遵循科学量化、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奖优罚劣、贡献决定报酬、薪酬分配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四条为确保绩效考核评价顺利推进,特成立绩效考核评价工作领导组,组长由管委会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管委会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组全面负责绩效工资考核评价和绩效工资实施。领导组下设绩效考核评价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考核评价办成员由综合办公室、财政管理运营部等内设机构人员组成。考核评价办在绩效考核评价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绩效考核评价和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第二章职员绩效考核第五条全体职员绩效考核分值为100分,包括业绩考核(7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10分)、综合测评(20分)三部分。(一)业绩考核1、业绩考核主要考核部门工作目标任务和职员工作实绩的完成情况。2、业绩考核包括招商引资落地项目考核、部门开工项目考核、部门完成工业投资任务考核、部门负责对接的招商项目的推进情况考核、部门本职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和领导交办的任务按时完成率考核六项。3、业绩考核共70分,每年考核一次。4、招商引资落地项目考核20分。每个部门招商引资落地项目任务数为3个,创新发展与投资合作部任务数为5个。按照落地项目数和任务数的比例计算得分。上述落地项目指在开发区完成立项选址手续的项目。考核期限:2021年7月-2021年12月底。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按照“三化三制”改革要求,聘请专业化团队及人员,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5、部门开工项目考核10分。每个部门的开工任务为1个,部门超额完成年度开工项目任务,每多完成1个,部门所有人加5分。上述开工项目指在开发区办理完入统计库手续的项目。考核期限:2021年7月-2021年12月底。6、部门完成工业投资任务考核10分。每个部门至少完成工业投资任务为亿元,按照完成工业投资的比例计算得分。考核期限:2021年1月-2021年12月底。7、部门负责对接的招商项目手续完成情况考核10分。对接项目的推进情况分为立项批复、能评批复、环评批复、土地出让和工程规划许可五个阶段,每个阶段总计2分,总得分=×2。(分母指对接1个项目分母计为,对接2个项目分母计为,对接3个项目分母计为,对接4个项目分母计为,对接5个及以上项目分母计为。)因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推进的,由项目方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附证明性材料,经考核办核定后,可计算相应阶段的得分。考核期限:2021年1月-2021年12月底。2021年10月1日以后签约项目,可以在考核年度计算,也可以放在下一年度计算。8、部门本职工作完成情况考核10分。每个部门根据各自部门职责,制定本职工作任务明细表,考核年度末由考核办根据明细表对每个部门的本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测评。每年根据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及上级各职能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阶段性工作任务、专项工作任务和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应包括在明细表中。各部门本职工作任务明细表另行制定。考核期限:2021年1月-2021年12月底。9、领导交办的任务按时完成率10分。考核年度末统计领导交办的任务是否按时完成,完成率大于等于90%的,得10分;完成率大于等于70%小于90%的,部门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扣2分;完成率大于等于60%小于70%的,部门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扣3分;完成率小于60%的,部门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扣5分。因客观因素造成无法及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在交办期限截止前将情况报送回考核办,考核办核定无误后,不扣分。项目全代办清单纳入此项考核。考核期限:2021年1月-2021年12月底。10、分管副主任总负责分管部门的业绩考核,考核得分为分管部门负责人业绩考核均分。11、业绩考核中所提及的项目范围包括:所有工业项目,包括现有企业改扩建、迁址、技改项目。12、领导班子成员招商项目由领导班子成员支配到部门。13、业绩考核中除领导交办的任务按时完成率考核外,其余考核部门职员个人得分等于部门得分。(二)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1、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根据考核评价办及各部门掌握情况,考核职员积极主动服务企业,了解企业,发现企业存在问题并及时协助企业解决问题和企业对开发区营商环境满意度的情况。2、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共10分。3、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测评两项,各占5分。日常考核具体为企业对职员的服务投诉,服务投诉经考核办核实无误的,单个投诉扣2分,同一事件不累计扣分;年终测评为考核年度末,企业对职员的满意度测评,考核评价办组织区内正常建设经营的企业,对全体职员开展满意度测评,并现场打分,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档次,满意和基本满意档次不扣分,不满意出现一次扣1分。(三)综合测评1、综合测评主要考核职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其中,德,主要包括政治品德(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规矩等)、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以及个人品德等;能,主要包括一般工作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等;勤,主要包括勤奋敬业精神和劳动工作纪律等,结合考勤情况考核;绩,主要包括履行职责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工作效能等;廉,主要包括廉洁自律和党的各项纪律以及法律法规情况等。2、综合测评共20分。3、综合测评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测评,各占10分。4、日常考核主要考核职员履行岗位职责与出勤、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等的情况。考核方式为工作纪律考核和领导评价。工作纪律由考核评价办和各部门共同考核,主要考核职员上下班、请销假和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况,共5分。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分;请假以天为单位,请假累计超过规定的年休假天数的,超过一天扣分;因外出办事迟到岗或未到岗,且未报备的,每次扣分;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不到岗,出现一次扣1分;无故迟到或不参加开发区组织的会议、活动、培训的,出现一次扣1分。领导评价为领导根据职员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打分。分为管委会主任对各副主任的评价、管委会主任和各副主任对部门负责人的评价以及部门负责人对一般职员的评价三类,共5分。5、年度测评包括个人总结、工作述职和民主测评。职员对照自身岗位职责以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撰写总结自评报告后,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工作述职,考核年度末,全体职员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互评,填写民主测评表,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开发区发展水平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测评优秀等次人数比例为20%,否则为15%。民主测评参照市委评选程序执行。测评结果为优秀的,年度测评得分为10分;测评结果为合格的,年度测评得分为8分;测评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年度测评得分为6分;测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年度测评不得分。未撰写总结自评报告和未进行工作述职的不得分。(四)加分事项1、个人获开发区管委会及原平市级表彰的一次加2分,获忻州市级表彰的一次加3分,获省级表彰的一次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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