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三章:增值税会计增值税概述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一、增值税的基本含义–(一)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第一节——增值税概述–1、关于增值额--理论增值额–增值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V+M。第一节——增值税概述–2、法定增值额–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据以征税的增值额是一种法定增值额,并非理论上的增值额。–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家的国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确定的增值额。•法定增值额不一定等于理论增值额–(二)增值税的类型(三种)第一节——增值税概述类型特点优点缺点1.生产型增值税(我国1994-2008)1.确定法定增值额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价款2.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保证财政收入不利于鼓励投资2.收入型增值税1.对外购固定资产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2.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完全避免重复征税给以票扣税造成困难3.消费型增值税(我国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1.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2.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体现增值税优越性,便于操作减少财政收入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习题一:•按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处理方式的不同进行划分,增值税的类型有()。•A.生产型增值税B.收入型增值税C.消费型增值税D.积累型增值税E.分配型增值税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三)增值税的性质及原理•1、增值税的性质–(1)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销售额–(2)税负具有转嫁性–(3)按产品或行业实行比例税率•2、增值税的计税原理–(1)按全部销售额计税,但只对其中的新增价值征税–(2)实行税款抵扣制–(3)税款随货物销售逐环节转移,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第一节——增值税概述–(四)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的配合•1、交叉征税:如我国增值税与消费税•2、平行征税:如我国增值税与营业税–(五)增值税的特点•1、增值税的特点–(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只对新增价值征税)–(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五)增值税的特点•2、增值税的优点•增值税的优点是由增值税的特点决定的–(1)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2)既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3)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4)在税收征管上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避免发生偷税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二、增值税的纳税人纳税人–(一)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代理人或者购买者。–(二)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1、划分目的: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2、两个标准:销售额大小、会计核算水平–(三)两类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第一节——增值税概述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其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三)两类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2、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与管理–(1)认定:»①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它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②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③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一般不使用专用发票。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三)两类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2、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与管理–(2)管理:»①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纳税人自己只能使用普通发票;»②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③应纳税额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即销售额乘以征收率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习题二:•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实行简易征收办法•B.不得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C.不得抵扣进项税额•D.一经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得再转为一般纳税人•E.可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也可聘请兼职会计人员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三)两类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3、一般纳税人认定与管理–(1)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①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②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③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三)两类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3、一般纳税人认定与管理–(2)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逾期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是增值税税率而非征收率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三)两类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3、一般纳税人认定与管理–(3)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应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①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②能按统一会计制度设置账簿、会计核算、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4)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第一节——增值税概述•思考:某家用电器修理厂会计核算健全,2012年营业额120万元,但一直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2013年5月,该厂提供修理劳务并收取修理费价税合计23.4万元;购进的料件、电力等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增值税税款合计2万元。该修理厂13年5月的增值税该如何处理?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习题三:•下列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可以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A.个体工商户•B.事业单位•C.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D.销售增值税免税产品的企业•E.行政单位•三、纳税范围第一节——增值税概述分类内容具体项目一般规定(一)我国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特殊规定(二)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8项(三)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1.混合销售行为2.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四)征税范围的特别规定1.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9项)2.不征收增值税的货物或收入(12项)3.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划分(5项)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一)我国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1、销售货物•2、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3、进口货物•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A.设备修配B.房屋修理C.汽车租赁D.管道安装E.服装加工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二)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8项)的征税规定•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业务中双方关系的图示: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二)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8项)的征税规定•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分设于不同县市)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它机构用于销售;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二)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8项)的征税规定•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第一节——增值税概述•请总结:4--8项的共同点•4--8项的不同点•注意,自产货物与外购货物在这几项规定里的差异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习题四:•下列行为,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有()。•A.在同一个县(市)范围内设有两个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另一机构用于销售•B.将外购的货物抵付员工工资•C.将自产货物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D.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E.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第一节——增值税概述•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从某供销社购进劳保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赠送给关系单位。请问,这一企业此项业务该如何进行相关税务处理?第一节——增值税概述•总结: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业务与企业所得税关系•(以自产货物为例):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三)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征税规定•1、混合销售行为–(1)含义:即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2)税务处理: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三)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征税规定•1、混合销售行为–(3)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几项特殊规定»①电信部门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电信单位(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三)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征税规定•1、混合销售行为–(3)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几项特殊规定»②林木销售和管护的处理»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它收入的照章征收营业税。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三)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征税规定•2、兼营非应税劳务–(1)含义: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2)特点: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三)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征税规定•2、兼营非应税劳务–(3)税务处理: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比较混合销售与兼营非应税劳务第一节——增值税概述行为判定税务处理混合销售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二者有从属关系依纳税人经营主业,只征一种税兼营非应税劳务强调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二者无直接从属关系依纳税人核算水平1.分别核算:征两税2.未分别核算:税务机关核定第一节——增值税概述•习题五:•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有()。•A.纳税人销售林木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B.电信单位销售移动电话并提供电信服务•C.纳税人提供污水处理劳务并销售再生水•D.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同时收取软件安装费•E.商场销售冰箱并提供运输装卸服务第一节——增值税概述–(四)征税范围的特别规定(按征不征收增值税划分)•1、其他按规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内容(9项)–(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3)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寄售商店代销的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4)★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凡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视同对外销售,在移送使用环节征收增值税。第一节——增值税概述–(四)征税范围的特别规定(按征不征收增值税划分)•1、其他按规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内容(9项)–(5)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应征收增值税。–(6)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具备拍卖条件的,由执罚部门或单位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由执罚部门和单位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对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第一节—
本文标题:增值税会计概述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0606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