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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具体操作方法5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具体操作方法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具体操作方法1今年来,组织部以强化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严把关口,充分发挥档案在干部提拔、考察使用中的作用。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部长任组长、有关同志任成员的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档案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县委组织部及时安排了档案查阅负责人,落实具体工作,配合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促进干部档案在换届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同时,部门领导深入档案室,指导档案借阅工作,切切实实发挥干部档案的作用,使档案工作成为把住干部任职的一个窗口。二、严格制度,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在换届工作中,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第四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阳信县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和《阳信县干部任前档案借阅制度》等,使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2/28可循、有据可依。另外,档案借查阅工作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确保借查阅工作的顺利进行。三、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提供服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干部换届服务是档案工作的主题。在硬件设施上,配备了微机、复印机、阅档室等,大大改善了档案查阅条件。在软件设施上,进行了档案检索、统计、编目等工作,制作规范的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等检索工具,加快档案目录检索的速度,提高了档案技术的现代化水平。自换届以来供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提拔考察干部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120人次,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具体操作方法2为扎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规范化整理相关要求,我局立即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我局13位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了详细核对、分类整理、查漏补缺和资料完善,现将档案整理工作总结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干部档案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干部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干部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反映,是培养和考察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按要求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是向党的事业负责,向干部本人负责。3/28二、领导重视,责任到位。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陈晓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充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对干部人事档案中缺件、缺项、缺章等问题经查证后进行了补充,对材料中前后冲突、记录不清等问题进行了逐一核实。三、查漏补缺,修正完善。我局共有干部16人,除3人档案保存在人才交流中心外,其余13位干部人事档案均存在以下问题:毕业生登记表、成绩表缺件,入党材料遗失,《干部履历表》缺版,年度考核材料不齐,参加培训无记录,以及任职审批材料、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获奖材料和工资材料缺失,部分材料缺章等。在档案整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要求详细核对,针对档案中普遍存在的材料不齐全、填写不规范、前后冲突以及缺章等问题进行了修正和完善,共补充学历证明6份、《干部履历表》2份、《任职审批表》6份、入党申请材料9份、个人考核材料41份、1993年以后工资材料10份、专业技术资料证2份、参加培训材料1份、获国家级奖励材料1份,补贴照片5张,补盖公章16份,基本解决了我局干部人事档案遗留问题。四、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水平。通过此次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我局在总结经验同时应4/28不断加强档案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干部档案材料逐步达到内容完善、材料精练、规格统一、利用方便的要求,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科学化,使我局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上一新台阶。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具体操作方法3干部档案审核的一般方法是:先依据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履历表》,作为现在工作中使用的干部相关信息,再到涉及该信息的材料中反查核对,比照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履历表》的信息是否与材料的记载一致,不一致要做好记录并作核实处理,差缺的材料要进行补充。一般应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和家庭情况等信息。“三龄”即干部的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一身份”即干部身份。具体审核方法如下:一、出生日期(一)认定依据出生日期的认定以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有涂改的,要查找相关材料(原始户籍材料和亲属材料)予以印证。(二)审核要点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是否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5/28出生日期记载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的记载时间一致,且大部分主要材料均一致,则该档案的出生日期不存在问题;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日期不一致,且无相应的认定材料或有认定材料但没有更早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档案材料或原始户籍材料)作依据,该档案中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的出生日期存在问题,须进行相应记录及整改。(三)审核程序1、比对信息首先详细审核档案材料记载的下述三个材料的出生日期,并判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其他主要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是否一致。(1)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注:根据档案目录中材料形成时间,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是中学毕业生登记表、入学(入伍、招工)政审表、《入团志愿书》、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和体检表等。(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记载的出生日期;(3)《公务员登记表》、最新《干部履历表》和《军人身份证号登记表》填写的身份证号中记载的出生日期。2、涉嫌造假6/28出生日期涉嫌涂改造假主要指涉嫌涂改最早形成材料的出生日期等情况;出生日期涉嫌材料造假主要指涉嫌伪造记载出生日期的最早形成材料等情况。可通过逻辑推算进行初步判断:(1)根据记载推算上学、参加工作、入党年龄等是否合理,并进行判断,如按照《党章》规定入党时要年满18周岁。(2)根据家庭成员年龄推算其年龄是否合理,即对档案材料记载的相关信息进行互相比对印证,如根据《干部履历表》、自传、政审材料、《入团志愿书》、任免表等材料中填写的家庭成员年龄,推算其出生日期是否合理。3、有认定情况的审核档案中如有关于出生日期的相关认定材料,需对下列情况进行判断:(1)认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2)认定材料是否齐全完整①档案第5类中须有以下材料: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报告;原始户籍内册、登记卡片、出生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复。②2006年10月以后,档案第5类中须有组织认定和相关证明材料。(3)认定结果是否使用7/28出生日期认定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涉及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是否使用了认定结果。(四)问题处理建议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又没有其他认定材料的,以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时间为依据对出生日期进行认定,并应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如出据相关的认定材料),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涉及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必须使用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若有符合规定的认定,则用认定的出生日期。(五)对出生日期审核应特别强调以下三点:1、组织认定时间若与干部档案中最早记载的时间不一致,必须要有更早于档案中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档案材料或原始户籍材料)作依据,没有依据的组织认定无效。2、组织上认定干部的出生日期是以本人档案或户籍档案的最早记载为依据,而不是以身份证为依据。3、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期间认定出生日期的,如符合中组部有关政策规定,且依据充分的,该认定有效;否则,应重新予以认定。二、参加工作时间(一)认定依据参加工作时间以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二)审核要点8/28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是否一致。参加工作时间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且档案中其他主要材料的工作时间也一致,该档案中的工作时间不存在问题;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不一致,且无相应证明材料的,该档案中的参加工作时间前后不一致,须进行整改。(三)审核程序1、确认材料齐全、制作规范参加工作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如职工登记表、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等。2、比对信息判断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是否一致。须详细审核以下材料中记载的信息:(1)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3、涉嫌造假主要指是否涂改档案材料中的参加工作时间,是否有虚假9/28的记载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4、有认定情况的审核档案中如有关于参加工作时间的相关认定材料时审核:(1)认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要注意有无组织批复。凡更改参加工作时间而没有组织批复的,不予承认。(2)认定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的干部因为有“上山下乡”、“文革”延迟分配等经历,申请更改参加工作时间须经组织批准。认定材料一般包括个人申请、组织调查、有关证明、组织批复等。(四)问题处理建议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不一致,且无相应的认定材料的,应以档案中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工资审批表等材料必须使用认定后的工作时间。三、入党时间(一)认定依据入党时间以入党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入党志愿书》是证明党员身份和党员入党时间的重要材料。(二)审核要点主要审核《入党志愿书》中入党时间记载是否与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信息一致。10/28入党时间前后不一致的界定: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与《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一致,且与档案中其他主要材料记载一致,该档案中的入党时间不存在问题;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与《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不一致,须进行整改。(三)审核程序1、确认材料齐全、制作规范查看六类中《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985年《党员登记表》、1990年《党员登记表》等材料是否齐全。注:1985年以前入党的须有1985年《党员登记表》,预备党员不填写。参加过1990年党员登记的还须有1990年《党员登记表》,若单位未组织1990年党员登记的,须有相关证明。2、比对信息须详细审核档案中记载的入党时间,并判断下列两个时间是否一致。(1)《入党志愿书》中记载的入党时间;(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记载的入党时间。在我党的不同历史时期,党员入党时间的计算方法各有不同,具体如下:①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②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11/28党委批准之日。③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④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注:若上级党委审批时明确具体入党时间的,则以该时间为准。3、涉嫌造假主要指入党材料造假。要注意查看《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等入党材料是否真实,与档案中其他材料记载是否一致,注意分析各时间信息的逻辑关系。(四)问题处理建议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不一致的,须以《入党志愿书》记载的时间为准,对入党时间前后记载不一致的须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必需使用《入党志愿书》中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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