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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外汇业务概述本章主要内容外汇业务概述外汇会计的特点外汇买卖的核算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外汇贷款业务的核算国际结算外汇业务概述外汇和汇率外汇买卖价格外汇业务外汇业务概述——外汇和汇率外汇外汇是“国际汇兑”的简称,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可用作国际支付手段的金融资产。动态、静态的外汇广义、狭义的外汇外汇业务概述——外汇和汇率汇率汇率是指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兑换的比率,也即以一国货币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汇率标价方法直接标价法间接标价法汇率种类外汇业务概述——外汇买卖价格外汇的买卖和兑换,必须按一定的牌价计算,汇率就是牌价的基础,但两者有一定的区别。外汇买入价外汇卖出价外钞买入价外汇中间价外汇业务概述——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国际结算业务外币兑换和代理外汇买卖境外借款其他业务本章主要内容外汇业务概述外汇会计的特点外汇买卖的核算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外汇贷款业务的核算国际结算外汇会计的特点记账方法:分账制会计凭证:兼用单复式凭证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外汇会计的特点——分账制分账制与统账制分账制:一切外汇业务,均按其外币(原币)为单位记账核算,并按各币种设置系统的凭证、账簿和报表记录;在定期汇总时,按当时汇率牌价将各币种报表折算成人民币,并入全行的汇总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需要设置“外汇买卖”科目,起到桥梁作用。统账制:记账单位为人民币,也称为本币或本位币,银行各项业务都按本币列账核算。我国的金融企业一般不采用该记账方法。外汇会计的特点——会计凭证以单式凭证为主,兼用复式凭证对于每一笔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均按各个科目分别编制传票,各经办不同科目的人员可以同时办理审核、收付、记账、编制科目日结单等手续但对反映某些“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经济业务有固定对应关系的会计科目,为了确切反映权责关系同时发生、同时解除,使用复式凭证比较合理,可以在同一凭证上完整反映一笔业务的全貌,简化编制传票手续。外汇会计的特点——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银行外汇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本章主要内容外汇业务概述外汇会计的特点外汇买卖的核算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外汇贷款业务的核算国际结算外汇买卖的核算外汇买卖外汇买卖科目外汇买卖凭证外汇买卖科目账外汇买卖业务的核算外汇买卖的核算——外汇买卖概念外汇买卖,它是指在日常业务中,由于使用货币种类不同,银行经常需要卖出一种货币、买入一种货币的业务。这是实现结汇、售汇的基础。结汇,是指境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外汇收入,除按规定可以保留的外汇外,都要按银行挂牌的汇率卖给银行,即银行买进这部分外汇,同时给付相应的人民币。售汇,是指境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需要外汇时,持有效凭证,用人民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兑付,外汇指定银行收进人民币,付给等值外汇的行为。外汇买卖的核算——外汇买卖科目在实行外币分账制情况下的一个特定科目,属于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它用于核算银行发生的外币与人民币或者一种外币与另一种外币之间进行兑换时的金额。这个会计科目在本币和外币账务中都会使用。规则:当买入外汇时,贷记“外汇买卖”科目;付出人民币时,借记“外汇买卖”科目。当卖出外汇时,银行借记“外汇买卖”科目;收到人民币时,贷记“外汇买卖”科目。一种外汇向另一种外汇转换被称为套汇,对于收入的外币按买入价折算成人民币填制外汇买卖科目传票,然后将折合的人民币按另一种外币的卖出价折算出另一种外汇金额,填制外汇买卖科目传票。外汇买卖的核算——外汇买卖科目买入外汇借:有关科目外币贷:外汇买卖外币借:外汇买卖人民币贷:有关科目人民币外汇买卖的核算——外汇买卖科目卖出外汇借:有关科目人民币贷:外汇买卖人民币借:外汇买卖外币贷:有关科目外币外汇买卖的核算——外汇买卖科目套汇借:有关科目外币(买入)贷:外汇买卖外币(买入)借:外汇买卖人民币贷:外汇买卖(汇卖价)人民币借:外汇买卖(汇卖价)外币(卖出)贷:有关科目外币(卖出)外汇买卖的核算——外汇买卖凭证外汇买卖借方贷方传票外汇买卖借方凭证和贷方传票,为套写的外币计量单位与人民币计量单位并列的专用凭证。一般各有三联组成:一联是外币的外汇买卖凭证,一联是人民币的外汇买卖凭证,一联是外汇买卖统计卡。外汇买卖的核算——外汇买卖凭证外汇买卖套汇传票这是两种外汇通过人民币牌价换算套汇使用的传票,一式五联。第一联是(借)记卖出某种外汇账务“外汇买卖”科目的传票,第二联是(贷)记买入另一种外汇账务“外汇买卖”科目的传票,第三、四联为(借)记和(贷)记人民币账务“外汇买卖”科目的传票,第五联是两种外币套汇的统计卡。外汇买卖的核算——外汇买卖科目账簿分为总账和分户账两类账簿外汇买卖科目分户账,是一种特定格式的账簿。它以每一种外币立账,将人民币金额和外币金额记在一张账页上,账簿格式通常由买入、卖出、结余三栏组成。总账采用一般总账格式,将外币和人民币分开填列,外币科目总账应于营业终了时,根据各种货币的外汇买卖科目日结单借贷方发生额填记,然后根据上日余额分别求出本日外币和人民币的余额,记入余额栏。本章主要内容外汇业务概述外汇会计的特点外汇买卖的核算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外汇贷款业务的核算国际结算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概念概念外汇存款,是指银行以信用方式吸收的国内外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暂时闲置的并能自由兑换或在国际上获得偿付的外币资金,并于以后随时或约定期限支取的一种存款。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种类种类按存款对象划分:甲种外汇存款、乙种外汇存款、丙种外汇存款。按外汇币种划分:港币、美元、日元、英镑、欧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等。按存款期限划分:定期和活期。按存取方式划分:使用凭存单支取、签发支票支取以及使用存折存取。按存入资金形式划分:现汇存款和现钞存款。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的核算会计科目:银行对单位外汇存款通过“活期外汇存款”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按币种、存款人分别设置“单位活期存款”、“华侨合资企业存款”、“外资企业存款”、“驻华机构活期存款”等明细账户进行核算。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活期存款1.单位以外币现钞存入时,因单位外汇存款只有现汇户,所以应通过外汇买卖科目进行钞买汇卖处理。其会计分录如下:借:库存现金(外币)贷:外汇买卖——钞买价(外币)借:外汇买卖——钞买价(本币)贷:外汇买卖——汇卖价(本币)借:外汇买卖——汇卖价(外币)贷:活期外汇存款——××存款人户(外币)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活期存款2.如果国外汇入外汇,应根据结算专用凭证办理存入核算:借:汇入汇款(外币)或存放港澳地区及国外同业(外币)贷:活期外汇存款——××存款人户(外币)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活期存款3.支取款项的处理。支取存款时,存折户要填取款凭条,支票户填写支票,加盖预留印鉴,经银行审查后,办理取款。借:活期外汇存款——外汇户(外币)贷:外汇买卖——汇买价(外币)借:外汇买卖——汇买价(人民币)贷:外汇买卖(人民币)借:外汇买卖——钞卖价(外币)贷:库存现金(外币)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活期存款4.以汇出汇款方式支取款项,其会计分录如下:借:活期外汇存款——××外汇户(外币)贷:汇出汇款(外币)支取货币与原货币不同时须通过套汇处理。5.利息计算。计息方法与人民币相同,按不同币种活期存款利息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外汇存款是指一次存入、约定期限、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存款。会计科目:“定期外汇存款”。该科目按币种、存款人分别设置“单位定期存款”、“华侨合资企业存款”、“外资企业存款”、“驻华机构活期存款”等明细账户进行核算。有关存入款项和到期支取款项的会计分录,除科目使用“定期外汇存款”外,其余与活期存款的有关分录相同。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个人外汇存款个人外汇存款分现汇户和现钞户。凡从港澳地区或国外携入或国内居民持有的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现钞,均可存入现钞存款户。现钞户存款可支取外币现钞,也可汇往港澳地区或国外。凡从港澳地区或国外汇入、携入和国内居民持有的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均可存入现汇存款户。对不能立即付款的外币票据,经外汇银行托收收妥后,方能存入。现汇户存款可支取外币现钞,也可汇往港澳地区或国外。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个人外汇存款会计科目个人外汇储蓄存款可分为活期储蓄存款和定期储蓄存款两种,分别用“活期储蓄外汇存款”和“定期储蓄外汇存款”科目核算,同时按币种、存期、存款个人设置明细账户核算。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活期外汇存款1.开户与存款(1)存款人以外币现钞存入时,其会计分录为:借:库存现金(外币现钞)贷:活期储蓄外汇存款(现钞户)——××户(外币)(2)存款人以汇入汇款存入时,应通过应解汇款转入,其会计分录为:借:汇入汇款或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外币)贷:应解汇款(外币)借:应解汇款(外币)贷:活期储蓄外汇存款(现汇户)——××户(外币)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活期外汇存款2.支取(1)支取外币现钞。存款人从外币现钞户支取同币种现钞,直接根据取款凭条或支票办理取款。借:活期储蓄外汇存款——现钞户(外币)贷:库存现金(外币)(2)存款人要求从现汇户或现钞户取款并兑换成人民币现金,应按当日牌价折算,其会计分录如下:借:活期储蓄外汇存款——现钞户(外币)贷:外汇买卖(钞卖价)(外币)借:外汇买卖(人民币)贷:库存现金(人民币)3.计息个人外汇存款的利息计算方法与人民币相同。本章主要内容外汇业务概述外汇会计的特点外汇买卖的核算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外汇贷款业务的核算国际结算外汇贷款业务的核算外汇贷款是指银行办理的以外币为计量单位的放款业务,是银行外汇资金的主要运用途径之一。外汇贷款的种类,可以从贷款期限、贷款性质和用途、贷款发放条件等分类。外汇贷款业务的核算一、短期外汇贷款的核算短期外汇贷款是外汇银行为了充分利用国外资金,进口国内短缺的原材料和先进设备,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增加外汇收入,将外汇资金贷给有外汇偿还能力并具备贷款条件的企业单位而发放的一种贷款。外汇贷款业务的核算贷款发放会计分录为:借:短期外汇贷款——××贷款户(外币)贷:活期外汇存款——××存款户(外币)如借款用于进口付汇或汇往境外,其会计分录为:借:短期外汇贷款——××贷款户(外币)贷:存放港澳及境外同业或汇出汇款(外币)如以非贷款货币对外付汇,会计分录为:借:短期外汇贷款——××贷款户(外币)贷:外汇买卖——汇买价(外币)借:外汇买卖——汇买价(人民币)贷:外汇买卖——汇卖价(人民币)借:外汇买卖——汇卖价(外币)贷:活期外汇存款——××存款户(外币)外汇贷款业务的核算银行收回本息的会计分录为:借:单位活期存款(人民币)贷:外汇买卖(人民币)借:外汇买卖——汇卖价(外币)贷:短期外汇贷款——××贷款户(外币)利息收入——外汇贷款利息收入(外币)借款单位如使用现汇偿还,直接减少外汇存款即可,银行会计分录为:借:活期外汇存款——××户(外币)贷:短期外汇贷款——××贷款户(外币)利息收入——外汇贷款利息收入(外币)外汇贷款业务的核算如果偿还的外币不是原贷款货币,会计分录为:借:活期存款——××存款户(外币)贷:外汇买卖——汇买价(外币)借:外汇买卖——汇买价(本币)贷:外汇买卖——汇卖价(本币)借:外汇买卖——汇卖价(外币)贷:短期外汇贷款(外币)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外币)外汇贷款业务的核算二、买方信贷出口商银行直接向买方或买方的银行提供的信贷,以便买方利用这项贷款向提供贷款的国家购买技术和设备,以及支付有关的劳务费用,该种信贷是出口国为了鼓励本国商品出口而通过银行提供的。外汇贷款业务的核算1.对外签订信贷协议总行对外谈判签订买方信贷总协议,总协议签订后,有关每个具体项目的具体信贷协议或按贸易合同申请的贷款,由总行对外谈判签订,也可由总行授权分行谈判签订,总行在签订具体协议时,应通过“买方信贷用款限额”表外科目进
本文标题:第九章银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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