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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处会计科审核岗位责任追究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院内部管理制度。掌握各项经费的开支标准和使用范正确运用会计科目。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防止超计划用款,逐笔审核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附件章”。3、定期发出催帐通知,及时清理各种往来帐款;登记分管的应收应付款明细帐并装订整理,按时移交。4、认真登记经费用款指标,及时提供各单位各项经费用款及指标结余情况。5、了解和处理分管部门的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情况,正确进行固定资产和材料的核算并配合其管理。6、清理核对内部往来和各应收应付款明细帐款,年底或根据要求列出应收应付款明细余额。7、及时向领导反映业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8、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发扬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为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等各项事业提供优质服务。9、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计财处会计科现金出纳岗位责任追究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院内部管理制度。严密手续,保护现金安全,防止丢失,被盗。2、确保每天报销所需的现金及时到位,每日库存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限额,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3、合理的办理各项收付业务,认真审查原始单据、记帐凭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妥善解决,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对收付的现金单据加盖“收讫”“付讫”戳记。4、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根据帐面余额每日核对现金库存,做到日清月结。发现有误及时查找和处理,本人无法处理的长短款应及时向领导报告。5、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经管的图章和票据,确保完整无损,保管好保险柜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6、及时向领导反映业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7、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发扬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为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等各项事业提供优质服务。8、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计财处会计科银行出纳岗位责任追究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院内部管理制度。2、合理的办理各项收付业务,认真审查原始单据、记帐凭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妥善解决,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3、经常与银行核对收付金额和帐面余额,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情况,不签发超银行存款金额的付款凭证。4、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每月填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分析未达帐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试算平衡,妥善保管银行对帐单。5、保管好支票、有价证券及经管的图章和票据,确保完整无损,保管好保险柜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6、及时向领导反映业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7、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发扬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为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等各项事业提供优质服务。8、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计财处会计科会计档案管理岗位责任追究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院内部管理制度,整理装订,保管当年的会计档案。2、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3、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4、对期满一年的会计档案,及时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学校档案机构统一保管;移交学校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几计财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5、及时向领导反映业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6、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发扬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为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等各项事业提供优质服务。7、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计财处复核岗位责任追究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院内部管理制度。2、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3、对记帐凭证(包括基建记帐凭证)的编制是否正确、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合规等进行事前复核(包括手工和计算机)。发现问题,及时向制单人员指出并要求其改正。4、汇总记帐凭证,根据实际情况打印科目汇总表,并负责总帐、明细帐核对工作。5、妥善保管和按规定加盖银行支票印签,严格把关。6、编制月报、季报和年报,并拟写财务决算说明书和季报简要说明。7、根据安排和要求,草拟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8、根据处长授权,安排和协调处内财会业务工作并指导二级财会业务工作。9、每月按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申报表,并完成其他相关事宜。10、协调完成主管部门对我院进行的财务、税收、物价等各项检查。11、及时向领导反映业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12、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发扬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为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等各项事业提供优质服务。13、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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