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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资产评估/会计 > 高级会计师考试网校讲义 第五-八 章
第五章1.为什么由于企业合并所产生的商誉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解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平时的日常经营活动不会产生商誉,而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会产生商誉,商誉的确定应为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因为会计与税收的划分标准不同,按照税法规定在免税合并的情况下,税法不认可商誉的价值,即从税法角度看,商誉的计税基础为0。两者之间的差额就形成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是,确认该部分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则意味着将进一步增加商誉的价值,因商誉本身就是企业合并成本在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之间进行分配后的剩余价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将会进一步增加其账面价值,就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并且在增加了商誉的账面价值以后,可能很快就要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其账面价值的增加还会进一步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使得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商誉价值量的变化不断循环。因此,对于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所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当所得税税率变动时,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如何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解答】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动时,一般有如下两种思路:1.计算本期的暂时性差异的发生额,同时调整递延所得税的期初额:即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本期应纳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发生额×变动后所得税率+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变动前所得税率×(变动后的所得税率-变动前的所得税率)2.计算本期的暂时性差异的期末余额,然后计算出本期递延所得税的期末余额,然后期末递延所得税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递延所得税的发生额。即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本期应纳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期末余额×变动后的所得税税率-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的期初余额。3.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项目应如何确定?【解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的情况下,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由两个部分组成: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为应交所得税的金额。具体确定是在税前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税收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整,计算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用公式表示如下:当期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税是指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综合影响结果。即按照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也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当期发生额,但不包括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所确认的所得税的影响。用公式表示如下:递延所得税=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如果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由该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变化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不构成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确定了当期应交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以后,利润表中应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两者之和,即: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4.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解答】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思路: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当期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期发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当期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期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计费用非税法费用-税法费用非会计费用+税法收入非会计收入-会计收入非税法收入注意:公式中的暂时性差异不包括其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计入资本公积和商誉的暂时性差异。第六章1.或有事项披露的内容。[解答]或有事项的披露按准则的规定确认的负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应披露;与所确认负债有关的费用或支出应在扣除确认的补偿金额后,在利润表中与其他费用或支出项目合并反映。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准则规定披露如下或有负债:(1)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2)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4)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对于应予披露的或有负债,企业应分类披露如下内容:(1)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2)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估计,应说明理由);(3)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或有资产一般不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但或有资产很可能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流入企业时,则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在涉及未决诉讼的情况下,如按准则的规定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会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企业无需披露这些信息,但应披露该未决诉讼的形成原因。2.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解答】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都属于或有事项,都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都须由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加以证实。从性质上看,它们都是企业承担的一项义务,履行该义务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但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预计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或有负债是企业承担的潜在义务或者不符合确认条件的现时义务;预计负债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是“很可能”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或有负债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是“可能”、“极小可能”,或者金额不能可靠计量的;预计负债是确认了的负债,或有负债是不能加以确认的或有事项;预计负债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应披露,或有负债根据情况(可能性大小等)来决定是否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3.或有负债从第三方基本确定获得的补偿是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冲“营业外支出”?【解答】这要看原来确认预计负债时是计入了什么会计科目。如果原来计入了营业外支出,那么现在就得冲营业外支出;如果原来计入了管理费用,现在就得冲管理费用。也就是说原来计入什么科目现在冲什么科目。第七章1.关于日后调整事项涉及所得税调整的总结[解答]:一般情况下,日后调整事项涉及所得税调整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调整“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一种是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具体分析如下:(1)如果企业入后调整事项涉及损益,且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的,直接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如果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的,调减应交所得税就在“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调增应交所得税的在“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以销售退回发生在汇算清缴之后为例说明:汇算清缴之后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能冲减“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但会计上冲掉了对应的资产,而税法上没有冲减,所以此时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以应该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汇算清缴之后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能冲减“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只有汇算清缴之前发生的销售退回,才能冲减“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但要注意,上述情况下不包括日后调整事项对暂时性差异的调整,如果是日后对暂时性差异的调整,则不管是发生在汇算清缴之前,还是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都是直接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2.关于关联方关系的判断的总结。[解答]: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一)该企业的母公司。(二)该企业的子公司。(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十)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3.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主要例子。[解答]:下列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五)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六)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七)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4.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账款、预付款项等项目应如何填列?【解答】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所属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数+预收款项所属明细科目借方余额合计数-计提的相应的坏账准备计算填列。预收款项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所属明细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预收款项所属明细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计算填列。另外,企业预提费用有期末余额的,应在“预收款项”项目中反映。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所属明细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预付款项所属明细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计算填列。预付款项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所属明细科目借方余额合计数+预付款项所属明细科目借方余额合计数计算填列。另外,企业待摊费用有期末余额的,应在“预付款项”项目中反映。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明细科目借方余额合计数+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借方余额合计数-计提的相应的坏账准备计算填列。其他应付款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明细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计算填列。5.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的确定。【解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应当包括:(一)报告年度次年的1月1日至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会计报告可以对外公布的日期,即以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会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为截止日期;(二)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会计报告可以对外公布日,与实际对外公布日之间发生的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事项,由此影响财务会计报告对外公布日期的、应以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再次批准财务会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为截止日期。如果由此影响审计报告的内容的,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签署双重报告日期,即保留原定审计报告日,并就该期后事项注明新的审计报告日;或更改审计报告日期,即将原定审计报告日推迟至完成追加审计程序时的审计报告日。第八章1.关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相关事项的总结:[解答]盘盈固定资产,根据其重置完全价值: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盘亏固定资产,根据其原账面价值:借:固定基金贷:固定资产同时,取得责任人赔偿的:借:现金贷:事业支出采用修购基金购买固定资产:购卖固定资产时: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贷:银行存款同时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采用自有资金购买固定资产:借:事业支出贷:银行存款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采用拨入专款购买固定资产:借:专款支出贷:银行存款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处置固定资产:借:固定基金贷:固定资产借:银行存款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发生税费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贷:银行存款2.如何区分事业单位的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解答】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是事业单位支出的主要内容,也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它是考核事业成果和资金使用效益的依据。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分清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关键是看支出是开展什么业务活动发生的,如果是专业业务活动发生的支出,如事业单位购置办公用品、购置设备、事业单位发放工资等则属于事业支出。如果是专业业务活动之外的支出,如专业活动之外的对外咨询费、事业单位下设的招待所发生的支出等则属于经营支出。3.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在核算时应注意什么问题?【解答】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在核算中分为二种方式:(1)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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