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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培训课程第一章基本财务类制度..................................5第一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5第二节赠送礼金券的要求和账务处理7第三节促销活动中赠送商品或礼金券代扣个人所得税的规定8第四节消费者补差操作规范9第五节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12第六节报表统计上报规定14第七节各分公司财务数据上传时间及帐套号编码的规定16第二章资金管理类制度.................................17第一节集团总部资金管理规定17第二节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1第三节加强资金管理及规范内部结算的规定22第四节加强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23第五节调整信用额度使用的通知23第六节银行帐户管理规定24第七节重申规范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25第八节规范银票数据录入27第九节现金管理制度27第十节备用金及借款管理规定29第十一节加强货款结算付款的控制点34第十二节门店销售款管理规定37第十三节防范银行卡风险的通知39第三章费用管理类制度.................................39第一节总论39第二节外出和外派人员报销、补贴标准规定48第三节外派人员各项费用补贴标准51第四节自备车管理规定52第五节关于移动通讯费报支的管理规定55第六节业务活动费列支标准57第七节费用支出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57第八节关于职务津贴报销流程及相关事项的规定59第九节总部与上海分公司财务部日常费用收支、借款等业务的规定61第十节关于各分公司连锁门店营业用电话费报支额度的规定61第四章审批类管理制度.................................63第一节总部费用预批内容及报批流程63第二节分公司费用报批制度及流程67第三节出租车费报销的规定72第四节总部费用报销的时间安排及相关规范73第五节家电类采购资金审批流程(上海地区)73第六节家电类采购资金审批流程(非上海地区)79第七节大额专项打款申请及跟踪评估规定83第八节安装类采购资金审批流程85第五章存货管理类制度.................................88第一节商品监控管理制度(财务篇)88第二节赠品管理制度91第三节库存商品盘点制度95第四节库存商品盘点差异管理制度100第五节XX上海分公司退货规范105第六节购货发票遗失的退货操作流程108第七节库存商品成本调价操作规范110第八节商品报废审批流程115第六章财产类制度...................................117第一节财产财务管理制度118第二节财产采购管理及财务核算流程125第七章往来管理类制度................................130第一节往来对帐管理制度130第二节往来对帐操作流程的补充规定141第三节各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分公司与独立门店之间往来的操作要求142第四节团购预收款的操作规定143第五节供应商结大帐流程的通知147第六节与供应商核对往来帐项应注意的事项148第七节呆帐坏帐审批流程148第八节规范停止合作或退场供应商质保金收取的通知152第八章返利费用结算类制度............................153第一节返利类制度153第二节应收费用类制度171第三节关于返利费用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184第四节关于加强广告费挂帐、回收管理的通知185第五节阶段性返利、装修费净收入、广告费收入管理的补充规定185第六节关于分公司之间购销、调拨返利相关规定的通知186第七节关于调整月度经营毛利报表上报时间的通知186第八节进货增值税发票监控管理制度187第九节连锁管理中心工程部展台费开票事项的有关规定188第九章预算分析类制度................................189第一节管理报表项目责任归属189第二节各门店电费及时报支事宜190第三节管理报表准确性、预算编制准确率的奖惩191第十章工商税务类制度................................191第一节工商税务证照申请办理的规范191第二节进货增值税发票监控管理制度196第三节正确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要求197第四节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199第五节退货(或折让)证明的办理要求201第六节公司基本资料的归档要求(财务中心所需)248第十一章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管理制度....................202第一节财务人员激励制度202第二节财务处罚制度207第三节门店财务检查制度211第四节财务管理中心绩效考核细则216第五节财务内控制度考核实施细则224第六节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处罚操作程序225第七节财务部门主管级人员任命调动的批准权229第八节部门例会制度229第九节实施会计巡查制度的通知230第十二章档案管理类制度................................230第一节财务档案管理总则230第二节合同管理制度233第三节结算票据管理235第四节合同专用章交接的通知235第五节财务软件安装授权及财务系统授权规定236第六节财务印章管理制度237第七节发票的管理制度238第八节收据使用及收费管理制度246自装空调安装卡操作制度248第十三章其他相关制度..................................254第一节管理费收取的规定254第二节费用上交的相关规定255第三节门店经理离任审计规范256第一章基本财务类制度第一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一条各分公司领导对本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第二条各分公司财务经理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引导、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本公司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第三条各分公司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岗位分工要形成一定的内部牵制制度,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第四条主管、财务经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三)主管、财务经理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商业连锁财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四)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第五条各分公司应当根据实际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应收款项的凭证填制工作。第六条各分公司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第七条各分公司财务经理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第八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本公司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第九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第十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各项内容,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第十一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目,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第十二条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主管人员负责监交,财务主管交接由分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副经理交接有财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经理交接由财务管理中心派人会同监交。第十三条出纳人员交接必须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同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清查。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清查。第十四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上注明:公司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五条各分公司应当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第十六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单位。第十七条各分公司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向公司总部报送虚假会计报表。第十八条各分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设专人妥善保管。第十九条各分公司在会计核算时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要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正确,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第二十条记帐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帐凭证。对于每月不超过100张凭证的独立法人单位可以使用通用记帐凭证。第二十一条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第二十二条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张原始凭证或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凭证上。第二十三条现金、银行存款科目在填制记帐凭证时必须根据每一张现金、银行存款原始单据填制收款、付款凭证。第二十四条记帐凭证的摘要应用简明扼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记帐凭证同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符、金额一致。并注明附件张数。第二十五条各分公司应设专人加强对记帐凭证的审核,以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做到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记帐凭证当月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第二十六条已结帐如发现记帐凭证错误,应先用负数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帐凭证,在摘要栏内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同时再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帐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如果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可以将正确的金额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帐凭证。调增用正数,调减用负数。第二十七条记帐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月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盖章。第二十八条次年3月底前必须将前年的会计帐薄打印,帐薄包括总帐、明细帐、现金、银行日记帐。打印的帐薄必须连继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财务经理签字或盖章。第二十九条打印的记帐凭证的内容、金额应同明细帐的记录一致。第三十条各分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每月定期结帐,结帐前必须将本月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填制好记帐凭证,审核记帐。第三十一条各分公司对外财务报表应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内部使用的财务报表按财务管理中心的规定,各类财务报表按规定日期上报。第三十二条各分公司上报的各类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财务经理对上报的各类报表负责。第三十三条各分公司财务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全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第三十四条各分公司应当对会计凭证进行审核、监督。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对手续不齐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第三十五条对违反法律、法规、会计制度的财务收支不予以制止和纠正的,又不向财务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承担责任。第三十六条本规范从二○○三年十一月一日起实施。第三十七条具体核算规定详见《会计核算细则》第二节赠送礼金券的要求和账务处理一、税法要求以赠送100元礼金券为例开高发票价,交纳增值税及附加税(100÷1.17×0.17)×1.1155=16.21元代顾客缴纳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100÷(1-20%)]×20%=25元赠送礼金券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不得税后列支,计缴所得税125×33%=41.25元合计:赠送100元礼金券后,公司还需缴纳税金82.46元二、公司利润要求按每1000元赠送100元礼金券计算,所列支成本为182.46÷1000=18.25%按公司目前平均费用率6%计算,商品保本毛利率必须达到25%以上方可赠送。三、操作规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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