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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暑!2010年8月5日防暑降温支出:别忘记税务风险!温馨提醒财会人员content防暑降温费用涉税风险点企业所得税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支出个人所得税财务处理??政策依据??限制条件??每逢盛夏,高温炎热,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很多企业都发生了防暑降温支出。而企业的防暑降温支出是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还是作为劳动保护支出列支?会对企业的所得税税款支出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会计账务处理:•职工福利费列支: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现金银行存款::•劳动保护支出列支借:管理费用——劳动保护支出::贷:现金银行存款::职工福利费列支企业发生的防暑降温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有一个限制条件,就是职工福利费支出总额不能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涉税风险点一)。另外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还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涉税风险点二)。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将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职工福利费列支如果企业发生的包括职工防暑降温费在内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总额超过了工资薪金总额14%,那么即使是合理的支出也是不能税前扣除的。因此,如果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比较多,或者企业不能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准确核算,就要事先考虑职工防暑降温费支出可能带来的影响。劳动保护支出列支准予扣除的劳动保护支出,必须是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同时还必须是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劳动保护支出的真实、合理(涉税风险点三),才能列支企业的成本或费用,才能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据实扣除。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法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劳动保护支出就属于免税范畴;各单位为职工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和法定劳动保护用品之外的防暑降温用品则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点四)。政策依据——职工福利费列支《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应付职工薪酬》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政策依据——职工福利费列支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政策依据——职工福利费列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企业所得税法》中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政策依据——职工福利费列支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政策依据——职工福利费列支有关会计制度,如:《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都规定了职工防暑降温支出应列入职工福利费项目。政策依据——劳动保护支出列支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政策依据——劳动保护支出列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而且是没有限额规定的。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不作为职工的应税所得。限制条件——职工福利费列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限制条件——职工福利费列支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3号《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限制条件——职工福利费列支如果企业发生的包括职工防暑降温费在内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总额超过了工资薪金总额14%,那么即使是合理的支出也是不能税前扣除的。限制条件——劳动保护支出列支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劳动保护支出的确认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是确因工作需要;二是为其雇员配备或提供;三是限于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品等用品。限制条件——劳动保护支出列支准予扣除的劳动保护支出,必须是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同时还必须是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劳动保护支出的真实、合理,是列支企业的成本或费用的关键所在,才能保证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实即扣除。防暑降温费的发放目前在我国没有全国统一标准,一般是按照地方标准发放;会计准则、制度和税法对劳动保护支出都没有限额方面的规定。但企业应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防暑降温用品的采购方面,必须依法取得合规发票才能据实列支。防暑降温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法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劳动保护支出就属于免税范畴;各单位为职工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和法定劳动保护用品之外的防暑降温用品则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的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发[1998]155号之规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文件,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项目做了列示,其中没有包含企业发放给职工的防暑降温费。所以企业发放给职工的防暑降温费不属于免缴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应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如果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防暑降温用品,属于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且不属于雇员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也不需要列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发放的补贴,应该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个人所得税属于地方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目前各地出现了不同的做法。比如,河北省地税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9〕46号)第三条规定,各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县以上)规定标准向职工个人发放的防暑降温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防暑降温支出涉税风险点一:企业所得税(一)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Do职工福利费支出总额不能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Don’t发生的包括职工防暑降温费在内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总额超过了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防暑降温支出涉税风险点二:企业所得税(一)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Do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Don’t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未单独设置账册,核算不准确、清晰的防暑降温支出涉税风险点三:企业所得税(二)作为劳动保护费列支Do因工作需要,实际发生,同时还必须是真实、合理,取得合规发票。.Don’t虚构工作环境、不真实、不合理、无发票防暑降温支出涉税风险点四:个人所得税Do企业发放给职工的防暑降温费应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Don’t因工作需要配备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不属于雇员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不需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文标题:防暑降温支出的税务风险控制(PPT 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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