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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5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篇】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建设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建设、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二、重大危险源等级分类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个性重大事故的;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三、重大危险源评估2/24每一年至少对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将安全评估报告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的建设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及时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状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从事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的结果负责。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资料: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2、重大危险源基本状况;3、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与分析;4、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损害程度;5、重大危险源等级;6、监控措施方案及防范措施计划;7、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评价;8、评估结论与对策推荐等。四、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级别,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矿主要负责人对本矿的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工作全面负责,并指定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的具体负责人。3/241、一级重大危险源务必建立有效的动态监控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监控,随时掌握危险物品有关参数的变化状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每季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状况。2、二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定期监测危险物品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状况。3、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监测危险物品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每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状况。4、务必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矿主要负责人应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并组织对本矿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巡查、登记和上报等。5、务必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1重大危险源基本状况;2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3危险辨识与评价;4应急设备与设施;5应急潜力评价与资源;6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7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4/248保障措施与程序;9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10培训与演练。6、及时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评估、监控,登记建档,并制定定期检测措施和应急预案。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二篇】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为了防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现结合当前工作具体实际,特制定煤矿企业规章制定如下:第一条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组织召开、整改、资料的形成要求:1、矿每周星期一的隐患排查会议由矿长主持,各分管副矿长、副总、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专业每天的隐患排查会议由分管副矿长或委托的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相关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和部门人员参加;基层队每班的隐患排查由值班队长主持,班员参加.2、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六定原则”落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定复查人.3、矿每周一的隐患排查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则”明确整改;专业部门、基层队及班组排查的隐患“六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落实整改.5/24第二条“现场隐患”是指生产安全职能部门和“六条线”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管理.1、发现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下井带班或日常入井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头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2、填报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出井后立即在矿安全信息站填报隐患情况.3、汇总隐患:由安全信息站人员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在矿业公司安全信息系统上进行发布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监部门在收到信息汇总后,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按“六定原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履行签字手续.5、实施整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各基层单位要按矿的统一要求建立隐患公示牌,对本单位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向安监部门和复查部门反馈整改信息.一是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整改完成情况,二是将隐患整改复查申请单反馈到相关部门.6/247、复查验收:由安监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复查情况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销号或再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第四条对隐患复查的要求.1、整改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复查申请单,交安监部和专业部门后组织复查,并在安全信息系统上录入整改情况.2、复查时,负责复查的部门人员必须将复查卡带到现场逐条逐项对照复查.复查后签名返回信息站,由信息站统一进行销号.3、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信息中心应及时反馈到安监部门,并由安监部门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第五条实行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隐患按照a、b、c、d四级进行分类管理,分级整改.其中a类隐患(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各专业部门每月24日前报矿安监部统一上报矿业公司组织整改,各专业部门同时报分管上级分管部门备案;b类隐患(一般重大隐患)即由矿组织整改的隐患,每月25日前由各专业部门报次月隐患整改项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到安监部,必要时在矿长安全办公会上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c类隐患(相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由各专业部门组织整改,并报矿安监部门备案,安监部门和专业部门作为重点进行日常监控;d类隐患(一般现场隐患)由各单位组织落实整7/24改,整改情况报矿安监部门备案.第六条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日常监控力度.安监部门信息系统负责人每天对信息系统内的已通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查询,发现未完成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查.在每周一的矿隐患排查会上通报本周所有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整改的责任人的处罚进行通报.第七条安全信息系统的管理.1、各单位由队长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对信息的录入和管理,一经发现系统不正常或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或疑问,及时与矿信息中心专管员联系.2、安全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⑴安全管理制度查询和上传.⑵全矿员工身份信息查询、井下全员考勤统计查询.⑶安全活动的记录及查询.⑷隐患排查整改①隐患登记:对各级检查人员检查的现场隐患进行登记建档.②整改通知:对登记建档的现场隐患进行筛选,通知到整改单位.③整改情况:整改单位将整改实施内容及相关情况反映出来,确认完成整改.④整改监控:对隐患进行复查和对隐患相关信息实时监控.8/24对隐患到期未整改的用红色报警;对整改完成未复查的用黄色报警;对复查通过的用绿色显示.⑸重点监控:录入重点工程和重点防突头面的相关信息,以便查询和跟踪监控.⑹报表统计.⑺数据上报.第八条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考核1、基层单位隐患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100元/条予以处罚,并按拖延日数累计.隐患罚款一律由单位管理人员承担,其中单位党政正职各承担总额的25%,剩余部分由单位其它管理人员均摊.严禁将隐患罚款分摊给员工或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抵扣.2、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给予专业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100元/次的罚款(未按要求形成相关资料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的,视为未开展).3、未在信息系统上及时录入完成情况,给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天,未及时填写并返回复查申请单,给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次.4、全矿各级管理人员月度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纳入安全业绩考核,由安监部每月5日前按规定考核,报矿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工资科严格执行.第十条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修改解释权属矿.排查隐患是指通过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形式确定的隐患,9/24包括矿每周、专业每天和单位每班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为了预防事故,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建立矿井隐患排查与整改的日常监控机制,最终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锁循环管理,结合矿业公司的规定和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三篇】2020年4月18日,宁波市连续发生两起重机械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区起重机械规范使用管理,降低设备安全使用风险,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切实增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决定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梳理我区起重机械使用数量和规范使用管理状况,严厉查处违规违章操作行为,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全力保障安全生产。二、检查重点(一)起重机械总体要求1、全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及起重机械使用设计文件规定,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完整的人员岗位职责、设备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所使用设备运行特点及吊装工艺,制定具体指导性的操作规程。2、全面建立设备技术档案。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10/24则》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应详细、有序,做到一台一档。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设备使用登记证、设备出厂资料、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和定期检验报告、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维保及修理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处理等记录,并应保存定期现场应急处置演练记录等资料。3、全面提高作业人员数量和技能素质。按规定配置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相应职责,起重机每班操作的司机(除地操外)应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按实际吊装工艺的要求配置持证的指挥人员;使用单位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教育。4、全面加强设备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使用单位按照相应规章制度和使用操作说明,实施起重机械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做到起重机主梁、支腿、起重臂等主要金属结构无变形、裂纹和腐蚀,吊钩、钢丝绳、制动器等主要零部件无明显磨损、松动、缺损和失效,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功能有效,电气液压控制系统动作可靠,确保设备状态始终良好。5、全面规范起重机械操作程序和吊运步骤。起重机械司机实际操作方法和起重机械吊运注意事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操纵手册的要求,做到操作程序到位、吊运步骤清晰,指挥人员(如有)及地面相关人员与司机配合默契,指挥信号清晰明了;起重机械操作、吊运、指挥等作业安全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等标准的规定。11/24(二)塔机、架桥机等交通工程、建筑工地领域起重机械各类塔机、架桥机、门式起重机等广泛应用于施工现场,部分项目施工周期短、设备流动性大、作业现场工况恶劣,随着梅雨汛期和台风天气的临近,建设领域使用的露天起重机械安全亟需引起重视。1、强化建设领域起重机械防风防台措施。起重机械各类防风装置种类齐全、功能有效,配置的防风装置(措施)应符合原制造设计要求,使用单位不得随意变换或拆除防风装置。起重机械在非正常工作情况时,作业人员应及时锁紧夹轨器、夹轮器等非工作状态下防风装置。遇到强风天气时,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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