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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实习报告范文【热选8篇】通常在学习和工作中,常常需要我们撰写报告,写好一份报告对于促进发展有很大的帮助。您是否已经了解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呢?下面为您推荐一些最新的有关“大四实习报告范文【热选8篇】”的经典文章,强烈建议您下载收藏以便于参考下载!大四实习报告篇【第一篇】善意第三人审判委员会序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孝贵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00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20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20x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大四实习报告篇【第二篇】古人有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自从走进了大学,距离工作就不远了,学校为了拓展我们学生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我们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在学习市场营销专业知识__年之后,组织我们进行实习。实习是教学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它不仅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还使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了解一个企业是怎样进行营销工作,怎样进行生产的。为我们以后更好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打下坚实的基础。一、实习基本情况单位情况:__公司位于素有“京津走廊的明珠”之称的__市,是研发生产粮保设备产品的专业企业,主要产品有LZWS-200型无线全数字粮情测控系统、智能通风系统、深层粮食扦样下缆器、测温电缆等粮保产品。实习经历:___年8月17日我在招聘网站上向__市__有限公司递交了我的实习简历,并接到了面试通知。第一次来到__有限公司是___年8月19号下午2点,目的是复试。进到办公室就给人一种小而精的感觉,复杂的摆设没有,就只有几盆绿色植物给这个以白色为基调的空间增添了一抹色彩。复试中,感觉公司里的人都很亲切而且又不失幽默。顺利通过复试后,___年8月23日,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踏上了实习之路,我知道迎接我的将是一段特殊的不平凡的并且充满收获的人生旅程,那旅程必定在我的生命中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必定会在我的生命中留下绚烂多彩的回忆,并定会给我带来生命中无与伦比的财富。在实习的前两个星期,我在公司的车间学习企业生产的最基本工作,了解公司的各种产品,登记出入库数据、统计原材料日消耗量与产品日完工量、填制各类表格等。通过这些简单的工作,我了解了公司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原来看似简单的一套流程,是必须经过领料、核准、录入、复核、存档、编制、入库等一系列完整严密的手续才能完成的。当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差错,都会带来繁琐的纠正工作。刚开始认为对于简单的记录工作完全可以胜任的我,慢慢明白,最重要的不是快,而是准。除了日常生产的操作流程,在做一些杂事,如联络各部门业务人员、经理等工作时,我也深刻体会到一个设备生产企业不是简单的生产、销售的机构,而是一个具有风险性的完整的资本增值过程。最初我进行初步的市场调研把目标选在我比较熟悉的地区就这样选择几家需求量比较大的企业进行电话拜访,通过接触了解到一般厂家都有比较稳定的供货商要想从别人那里抢饭碗确实不易,但他们都同意我前去拜访并对他们进行报价,所以开始的时候并没有遇到特别大的阻碍,但是在拜访中逐渐发现了自身在专业知识上的欠缺,所以以后要不断巩固学习。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我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成绩但是我并没有气馁,我坚信自己持之以恒就能成功。过了一段时间由于一个老客户要更新设备,因为之前给其供应的设备质量很好,顾客十分满意,赢得了其信任,这次主动上门找到了我们市场部。我顺便向他们推荐了我们的新产品,正好顾客也有这方面的需求,在几轮谈判后终于达成了购买协议,我很高兴,从中我懂得了一个公司的信誉的重要性。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实习就要结束了。虽然曾经有过害怕、彷徨和面对陌生环境的无助,可是正是因为这些挫折加快了成长的脚步,如果说学校是接受知识的殿堂,那么社会就是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地方。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实习,我体会很深。我想这是一段难忘而宝贵的经历,也许十年之后想起现在的一些想法会觉得很傻很幼稚,可是,这就是成长的脚印,深深浅浅,记录了人生中每个重要阶段。二、主要收获通过这次工作实习,我从别人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而这些是很难在学校学到的,学校这个象牙塔很单纯,没有复杂感,而且会让人有依赖感,因为有老师和家长在身边;但是来到这里,就相当于提前一次进入社会,不论遇到什么事情,必须首先学会自己解决问题,没有人会去迁就你。但是通过这次短暂的工作,我得出一个道理:在以后的工作的,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用心去做,只要用心去做了,尽管是一件很简单的任务,你都会做得和别人不一样。所以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会有困难,都会很辛苦,说简单一点:工作就是辛苦。所谓是“花钱容易,赚钱难”。这使我更加深刻的理解辛苦劳动供我读书的父母,他们出卖自己的气力赚几个钱就为了送我读书,为的只有一个目的:只愿我能够出人头地,以后能够比他们幸福。这使我在以后的
本文标题:大四实习报告范文【热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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