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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票报告 > 4投资银行学第四讲股票发行与企业上市
第七章股票发行与企业上市主要内容第一节证券发行概述第二节股票公开发行(重点)第三节股票私募第四节买壳上市与借壳上市第五节中国企业的海外上市第一节证券发行概述一、证券的含义、种类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它用以证明持有人有权依其所持凭证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的权益。证券分为凭证证券和有价证券。凭证证券指本身不能使持有人或第三者取得一定收入的凭证。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证明持有人有权取得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凭证。有价证券有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广义的有价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狭义的有价证券即指资本证券;二、证券发行的概念及特点证券发行就是指商业组织或政府组织为筹集资金,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社会投资人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有价证券的行为。具有如下特点:证券发行受严格的法律法规限制证券发行是实现社会资本配置的有效途径证券发行是资金所有权、使用权的重置企业融资需求银行信贷支持企业债券融资首次股权融资再次股权融资间接上市固定收益证券部投资银行企业融资部企业融资部并购部商业银行三、证券发行管理的基本原则公开原则,也称信息公开制度◆信息的首次披露◆信息的持续披露监管法规和程序公开公平原则公正原则◆反欺诈◆反操纵◆反内幕交易四、证券发行管理制度(一)注册制证券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证券时,必须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备、准确地向政府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实质:是一种证券发行者的财务与经营信息公开制度,它要求发行者对的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承担法律责任。注册制遵循的是公开原则,它并不禁止质量差、风险大的证券发行。比较适合证券市场发展历史较长,各项法律法规健全,行业自律规范,投资者素质较高的国家和地区。1、注册制的特点:证券管理机构只对申请注册材料进行全面严格审查,不对投资价值进行判断,只求提供的信息必须完备、真实、准确。发行注册的内容包括: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信息;资产状况;证券主要持有者名单;公司重要人员及其报酬情况实行注册制最具代表性的国家是美国和日本2、注册制的原则——公开管理原则它反映了证券管理者尊重市场经济的自由性和经济主体的自主性原则,既为投资者创造了一个信息公开、平等竞争、抉择自主的客观市场环境,又减少了主管部门的审核工作量,可以大大提高审核效率。美国《1933年证券法》规定,其证券发行注册分三个阶段:第一:注册文件送达阶段,即证券发行人依照法律规定提交申报文件。第二:注册生效等待阶段第三:正式发行阶段美国证券发行的注册制都是以保证注册申请书、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公开、真实为核心,SEC对公开资料的审查,不涉及任何发行实质条件,充分尊重发行人和市场的选择。(二)核准制证券发行人不仅必须公开其发行证券的真实情况,而且该证券必须经证券主管机关审查符合若干实质条件才能被获准发行。核准制遵循的是实质管理原则,它是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把那些不符合要求的低质量证券拒之于证券市场之外。(1)原则:——实质管理原则。所谓实质管理,是指对实质条件的管理。实质条件是指股票发行人的营业性质、资产结构、管理人员素质、行业发展前景、公司利润率等方面的情况必须满足一定的标准。(2)实质:在强制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主管机关有权直接干预发行行为,是市场进入的另一道门槛。(3)效果:会造成股票供应不足;其存在既需要客观的评价标准,有需要依赖于审批者的理性和公正立场。(4)理论依据:市场不健全,投资者无判断能力。核准制一般适合证券市场处于发展初期,法律法规尚需健全,投资者结构不甚合理的国家和地区。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区别:注册制是依靠健全的法律法规对发行人的发行行为进行约束。核准制下由于政府主管机关在“实质条件”的审查过程中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发行申请,从而可以在信息公开的条件下,把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低质量发行人拒之于证券市场之外,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从核准制向登记制过渡,是证券市场发展日益成熟的标志。比较内容核准制注册制发行指标和额度无无发行上市标准有有主要推(保)荐人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对发行作出实质判断的主体中介机构和证监会中介机构发行监管性制度中介机构和证监会分担实质性审核职责证监会形式审核,中介机构实质审核市场化程度政府主导完全市场化我国基本上采用的是核准制,依次经过了试点阶段、额度制、通道制度和保荐人制度并存、保荐制度等不同阶段。我国核准制下的发行审核制度变迁证券发行制度:额度制→通道制→保荐制额度制:对发行规模和发行企业数量双重控制的办法,即每年先由主管部门下达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总规模,并在此限额内,各地方和部委切分额度,再由地方或部委确定预选企业,上报证监会批准。1993年到1997年发行额度分别为50亿、55亿、150亿和300亿。通道制:98年《证券法》实施后,发行申请由主承销商推荐,发审委审核,证监会核准。各承销商分别有2-8个通道不等。每个通道市场价1000万到1500万。保荐制:2004年《保荐办法》实施后,由两个保荐代表人负责一个发行项目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承担上市后的持续督导责任,责任落实到个人。一个项目发行完成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主板和中小板与创业板分开计算。目前共有保荐机构73家,保荐代表人1513人。发行上市的决定权:地方政府→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责任人:政府→企业→个人18保荐人制度:保荐人是根据法律规定为公司申请上市承担推荐责任,并为上市公司上市后一段时间的信息披露行为向投资者承担担保责任的股票承销商。保荐人制度则是由保荐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和上市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并在公司上市后的规定时间内继续协助发行人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完成招股计划书中的承诺,同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辅导规范运行至少1年改制及辅导验收内核并出具推荐函正式受理申报材料计委、经贸委审核产业政策证监会初审发审委审核并出具意见证监会出具核准意见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企业、中介机构证券公司当地证管办主承销商中国证监会计委、经贸委、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券商、交易所我国核准制流程1、包销方式:(1)整个市场状况及所处的经济周期阶段,如处在经济和市场的萧条时期,承销难度较大;反之,在经济处于增长时期,承销则要容易得多(2)公司是否具备发行上市的条件(3)发行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以及与发行公司相类似的上市公司证券的市场表现情况等,这是确定承销价格的重要参考依据2、代销方式:股票发行失败的风险完全由发行公司自行承担五、证券承销方式包销和代销这两种不同的证券承销方式,对发行公司和投资银行两者的风险是不一致的。包销方式下发行失败的风险由投资银行承担,因此包销的承销费用要高于代销方式。六、证券发行种类决策(一)证券发行种类的选择1、普通股与优先股共同特征:都是一种所有权证书资本的不可返还性收益要求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流通性不同:公司的经营参与权收益在公司赢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公司发行优先股主要出于以下考虑:①清偿公司债务;②帮助公司渡过财政难关;③欲增加公司资产,又不影响普通股股东的控制权。2、股票与债券发行主体不同收益稳定性不同保本能力不同经济利益关系不同风险性不同另外,所得税的扣除3、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债权性股权性可转换性(二)影响证券发行种类选择的因素满足法律和证券监管的要求经济环境与市场供求发行人的筹资目的、盈利状况和资信水平投资者的预期需求第二节股票的发行与承销承销(underwriting):指承销人帮助发行公司设计证券,并承诺将其销售给投资者以获取利益的行为。根据承销商承担风险的不同,分为包销和代销。投资银行承销的范围极广,不仅包括本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发行的债券,而且承销各种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外国政府和外国公司发行的证券,甚至还承销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二、承销业务的参与人1、承销辛迪加(UnderwritingSyndicate)2、牵头经理人(leadmanager)3、承销商(Underwriters)4、销售团(SellingGroup)5、发行人6、投资者7、其他相关者1、承销辛迪加(UnderwritingSyndicate)在承销金额较大时,最早与发行公司接触并达成承销协议的投资银行为分散承销风险,往往会联合其他机构组成辛迪加来开展承销业务,它们被统称为承销辛迪加(承销团)。1、承销辛迪加(UnderwritingSyndicate)辛迪加成员银行的选择:(1)法律对承销商资本金的规定(2)投资银行的证券销售能力(3)证券发行后的研究能力及市场稳定能力(4)发行公司与投资银行的熟悉程度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或者预期销售总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二个以上承销机构组成。主承销商由发行人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竞标或者协商的方式确定。主承销商应当与其他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或者预期销售总金额超过人民币一亿五千万元的,承销团中的外地承销机构的数目以及总承销量中在外地销售的数量,应当占合理的比例。前款所称外地是指发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地区。2、主承销商是最早与发行公司接触并达成承销协议的投资银行,它通常也是证券发行的簿记员(发行结束后,代表承销团向发行人最终付款的投资银行)。联合主承销商:如果牵头经理人并非一家,而是多家投资银行,则由多家投资银行组成的整个集团被称作联合牵头经理人。3、承销商(Underwriters):他们只承销各自愿意承销的份额,然后转售给投资者。但是他们负责购入自己承销而未售出的部分。上述的承销商和承销团属于批发市场的销售者,是证券的批发商。4、销售团(SellingGroup):不承担包销的任何风险,只能按照销售的比例得到佣金。属于证券零售市场的销售者。销售团只负责销售很少的份额,一般不超过发行总额的0.5%。有时甚至不参与销售。5、发行人:股份公司6、投资者:个人、机构7、其他相关者:与证券承销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和组织,一般包括法律顾问、证券监管机构、会计中介机构等。二、股票发行的涵义1、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publicoffering,IPO)2、上市3、再次发行(secondaryoffering):增发、配售、可转债、认股权证等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40企业为什么要上市1、获得融资渠道中小板平均融资金额5亿元左右,发行费率5.5%左右。创业板平均融资金额7亿元左右,发行费率6%左右。上市后还可以再融资,包括公开增发、定向增发、配股、可转债等。2、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上市以后,成为公众公司,建立起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引入独立董事、审计部等监督机构,在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需要不同层级批准,防范风险。3、广告宣传上市公司定期和不定期信息披露,相关报纸、杂志及行业研究人员都研究报道公司,提高市场形象。4、股东财富增值股东价值由原来按净资产计算,转变为市价计算,同时可以流通,股东财富大大增值。5、为股东退出提供便捷的途径41二、国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基本条件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且至少存续三年;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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