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资产评估/会计 > 企业契约与会计选择(1)
企业契约与会计选择摘要:本文讨论了在企业契约的影响下会计政策选择的机制安排。由于企业契约具有的交易特别性及可塑性使得会计政策的选择具有某些产权的特性,这样,由此产生的经济后果吸引企业的所有者不会愿意完全将这一权力让渡给管理当局,而往往采用大股东-管理当局共同控制的方法以防止道德风险和交易胁迫。关键词:会计政策选择;交易特别性;可塑性一、引言企业是各项资源投入通过契约结合而成的整体。企业的优势在于:一是能够产生比各个资源在独立状况下产出的总和要大得多的生产效率;二是避免了重复的双边订约,从而节约了交易费用。企业契约的最大难题在于正确估量各个资源投入所产出的边际贡献。契约的有效履行要根据这个信息来进行最后的成果分配,所以说企业组织的优势不在于拥有产出能力高的资源组合,而在于获得资源组合最有效率的恰当信息。这个信息优势地位的获取来自于企业的会计核算活动,各个资源投入者要通过会计信息来进行收益的分配,股东、债权人、管理当局和雇员获得各自应得的利益。由此认为会计影响了财富的分配。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会直接影响财富在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分配,这一“经济后果”使得会计政策的选择成为各订约体关注的重要契约内容。本文的目的在于阐明主导企业会计选择权的契约安排是怎样的?即谁最终拥有会计政策的选择权力?以及通过会计政策选择权的安排体现了企业契约的什么内容?实证会计理论的研究表明(WattsandZimmerman1990),会计政策的选择权归属于企业管理当局,这一理论基于现代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广泛分离,从而导致代理关系出现的现实。管理当局作为资源投入运作的实际操作者,天然具有其他订约体所无法获得的信息优势地位。其他利益集团只能通过“游说”制订会计准则的政治过程来表达意愿,限制管理当局的机会主义。除此之外,企业的所有者还能采用诸如管理当局持股计划和红利合同等激励机制或干脆解雇管理当局的惩罚机制来防范企业管理当局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对管理当局完全享有会计选择权力的解释主要遇到的责难在于:1.管理当局在会计选择过程中占主导地位的条件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广泛分离,而且所有权被完全稀释,即没有任何股东能实质上控制企业。实际上,几乎所有的企业契约都离不开大股东作为“中心缔约者”所起到的作用,既然会计选择会导致如此重要的“经济后果”,很难想象企业的大股东不会有参与会计选择的意愿。2.所有者对管理当局的会计选择进行监督将会导致高昂的订约成本。一方面,由于管理当局完全控制了会计信息的输出,用会计信息来对管理当局进行评价将丧失可贵的“独立性”,从而引发审计监督这样一些成本支出。另一方面,通过干预会计准则制订的过程来对管理当局进行限制就要负担“政治成本”,这样对于所有者和管理当局的契约关系而言就显得很不经济了。3.从企业成长的过程来看,在企业发展的初期是所有者拥有会计选择的权力(大多数中小企业是这样的),需要进一步解释为什么所有者会愿意将对企业信息的优势地位完全让渡给管理当局。在会计实践中可以发现,所有者对管理当局会计选择权的让渡是有限的,涉及到合并报表、重估价、所得税等等一切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会计选择仍离不开企业大股东的广泛参与。由此可以相信,把会计选择权完全归属于管理当局是不够恰当的,就企业会计选择问题而言,管理当局和股东都是“内部交易者”。管理当局的机会主义对会计选择的影响将会引起企业契约成本的升高,而管理当局对会计选择权力独占的模式将会导致其最大程度的机会主义。二、会计选择和机会主义Williamson(1981)提出进行企业契约关系分析的两个基本行为假设: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有限理性反映了经济人由于受经验以及处理复杂过程和复合信息的能力的限制,在进行行为选择时,不可能总会通过这一选择来充分表达其利益最大化的内在动机。机会主义的行为假设则源于当人们的利益和其对他人的承诺发生矛盾时,他们就会寻找满足自己利益需要的结果,甚至由此侵害他人的利益也在所不惜,只要其他人想探察这种行为时要付出成本。在机会主义的行为假设基础上,他进一步引入了“交易特别性”的概念。所谓交易特别性是指涉及各企业契约的资源投入对不同企业组织的行为目的不具有可替换性。一旦企业契约形成,管理当局针对某一行业的专门知识、经验和雇员的专门化技能、熟练程度对该契约而言是“特别的”,也就是说,对确定的订约人而言,其资源投入已与该契约结合成一个与其他契约有相当差异的整体。如果该项交易未能达到目的,则订约人的资源投入不能无成本地转入到其他契约当中去或是组成新的契约组织。Alchian和Woodward(1988)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企业契约的机会主义表现:1.胁迫和特别性。由于存在交易的特别性而使得各订约人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承担的风险也大不相同。在交易的执行过程中,投入资源占优势的订约人要承担交易失败的大部分风险,因为各资源投入的特别性与投入资源的多寡没有关系。而其他参与订约的人在契约完成后处于一种优势地位,一旦其退出交易会给整个契约带来重新订约成本或不可挽回的契约失败成本,所以某些会因此承担较大风险的订约人实际上处于一种被胁迫出让部分利益的处境。2.道德风险和可塑性。道德风险是机会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就是在所订契约的执行过程中,要获得某个订约人的行为的有关信息要付出成本,这样该订约人就有可能利用这个信息屏障来谋求自己的利益,同时损害其他订约人的利益。但道德风险的产生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特定契约的“可塑性”,即该契约是否为道德风险的产生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如监督成本的高低,以及为该行为提供辩解的难易程度等。这些因素阻碍了从订约人的行为选择中发现涉及道德风险的机会主义,因而称企业契约具有不同程度的“可塑性”。当企业组织契约的发展引入到管理当局以后,由会计政策的选择来表达内在的机会主义行为目的就成为一个受到会计理论界关注的课题。管理当局作为代理关系的契约订立人和资源投入者体现了突出的交易特别性和大大增加了契约的可塑性。因此导致了管理当局机会主义选择的行为,由此大大增加了企业契约的订立成本,以致管理权和所有权分离的企业模式受到广泛的怀疑。管理当局在企业契约的执行过程中所投入的资源是不可准确计量的知识和管理经验。一方面,对特定企业而言,在经营过程中管理当局将获得最充分的信息以及宝贵的经验,这就使得管理当局逐步形成并巩固其在企业契约中的不可替换的地位,获得了“胁迫”其他订约人的条件。另一方面,管理当局交易特别性地位的取得并不肯定会导致机会主义,因为过度“胁迫”的最终结果可能引起契约失败,管理当局投入资源的特别性可能使其承担风险,不可替换的地位越牢固,其承担的失败风险也就越大。所以管理当局需要通过运用会计选择形成的信息屏障来增加企业契约的可塑性,从而实现自身的机会主义目的。这样,管理当局通过取得交易特别性的地位来“胁迫”获得会计选择的权力,最终导致机会主义行为目的的实现。管理当局占有会计选择权的状况表明,其他订约人将会由于管理当局的机会主义受到损害,而会计信息用于解除受托责任的目标受到会计选择的影响而对其他订约人形成信息屏障。企业契约可塑性的提高使得其他订约人无论采取什么对策都不能限制管理当局的机会主义行为选择,最后无一例外地导致订约成本的升高。三、信息和会计选择的修正机制管理当局利用会计选择来完成其机会主义目标的途径是通过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控制。既然机会主义会损害各订约人的利益,为什么企业契约不把会计选择以至信息披露的任务完全给契约之外的独立第三者来完成呢?对于企业的大股东来说,保留企业契约体内部拥有会计选择权是很有必要的。在资本市场上,以财务会计信息为主的公司信息揭示有以下三个功能(Fama和Laffer,1971):1.规避风险;2.改进公司内的资源配置;3.投资者可以通过私下获得新信息来谋利。这里假设投资者都是风险规避型的,公司股票的市值就是公司运作内在风险的贴现值,如果信息具有降低公司运作活动的未来不确定的风险的作用,那么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信息将对公司股票的市值产生影响。另一方面,管理当局通过资产定价和收益确定两方面的会计活动,可以将契约的资源投入与市场供给作出比较,发现企业投入资源是否有效利用,从而会促进管理当局改善经营管理。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来不确定性程度的减少和改善经营管理最终将影响公司运行的内在价值。虽然管理当局由于对会计选择特别性地位的取得,会利用信息的这个功能来实现机会主义的动机。但是改变公司的内在价值会带来极大的风险,而且这部分会计选择所导出的结果在可塑性方面是极为有限的。公司的内在价值不可能为了满足利益调整的目的而无限制地改变,通过这种方式的机会主义行为不可能长期而稳定地让某利益集团获利由此,按照会计选择与信息披露的后果可以把会计选择分为两类:一类是会计选择所产生的最终信息后果将改变公司的内在价值,可以称这类会计选择是技术性的。管理当局交易特别性的地位体现了对技术性会计选择的主导地位。由于改变公司内在价值会给企业契约的各订约人带来较大程度的风险,管理当局进行机会主义行为选择的可能性比较小。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逐渐规范的会计政策框架使得这部分以技术性为特征的会计选择只具有了很有限的可塑性。Ittner等人(1997)甚至发现随着会计管制程度的增强,公司追求富有战略意义的目标等因素发生时,公司最高执行官(CEO)的报酬越趋向于采用不受技术性会计政策影响的非会计评价指标来衡量。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管理当局对于这部分会计选择的操纵空间很小。接下来讨论另一类最终信息后果不会影响公司内在价值的会计选择。这部分会计选择的目的在于通过形成信息屏障而让某些利益集团从信息交易中获利。所以可以把其称作交易性的会计选择,其最主要的特点是具有广泛的可塑性,也就是通过会计选择会导致最大程度的机会主义。例如合并会计中对购受法和权益集合法的选择就是一个明显的交易性会计选择,其本身并不会改变合并公司的内在价值,但是管理当局可以利用权益合并法产生的高收益为自己谋求高奖金报酬,而所有者也可利用其来隐瞒母公司的实际收益状况。既然通过交易性会计选择会给操作人带来经济利益,则作为企业契约来说,会计选择权就成为产权契约内容的延伸,包含在剩余索取权之中。这样,对会计选择权的运用就不可能排斥企业契约的“中心缔约体”的参与。Alchian和Demsetz(1972)认为作为团队生产的企业契约中存在着以所有者为中心的“中心缔约体”,其存在的作用是用中心缔约体与其他资源投入者的双边订约来代替企业契约全部参与人的多重订约。中心缔约体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占有所有可能会产生剩余索取利益的权力。所以对于交易性会计选择而言,形成的是企业大股东——管理当局共同主导这部份权力。四、简短的结论交易性会计选择所产生的经济后果表明其实质是产权的一部份延伸。通过行使这部分权力获利和通过占有股权可以分得股利的性质是相同的,都体现了企业中心缔约体对剩余索取权的占有。但是管理当局在企业契约中取得的交易特别地位使得会计选择的机制形成了企业大股东——管理当局共同控制的模式,为了防止管理当局的机会主义行为,还可以进一步降低会计选择的可塑性以及尽可能地加强共同控制模式的利益重叠,各大公司的最高执行官职位的出现就体现了这一趋势(既有权左右公司的经营管理,又占有公司的相当数量的股权)。——————————参考文献:〔1〕Alchian,ArmenA,andHaroldDemsetz.1972.Production,InformationCosts,andEconomicOrganization.TheAmericanEconomicReview62(December):777-795.〔2〕SusanWoodward.1988.TheFirmisDead;LonglivetheFirm,AReviewofOliverE.Williamson'sTheEconomicInstitutionsofCapitalism.JournalofEconomicLiterature26(Match):65-79.〔3〕Fama,EugeneF.,andArthurB.Laffer.197
本文标题:企业契约与会计选择(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2719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