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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范例(精选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以案促改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范例(精选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以案促改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第一篇】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开好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组发〔xx〕50号)要求,我先后认真学习了《*章程》、《*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入学习了习*关于严明纪律、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对照反思发生在我市的刘国庆、张金泉、赵兴华及发生在我县的安永生、宋文标、于会军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案例,深刻剖析根源,认真查找在个人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主动与其他班子成员交互谈心,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建议。在此次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现就本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向大家如下:一、存在主要问题及表现一是党性原则不强,执行政治纪律不够严格。大的原则方面自己一贯要求很严,但在一些具体的方面要求有所放松,主要体现在自我管理上出现松懈,对自己要求不严,工作劲头不足,有一定的安于现状的思想,存在使命感、紧迫感不强的现象和执行、管理不严的问题。二是党的意识有点淡化,组织纪律不强,有时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三是党内监督认识不足。随着年龄增长逐渐有了得过且过思想,放松了要求。纪律上存在侥幸心理,坚持原则不够,对单位其他同志在组织纪律方面要求不够严格。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主要表现在有“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五是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虽然建立有督导、检查、提醒制度,但没有严格落实到位,对督导检查的结果缺乏后续处理。一是对监督权力认识不够。认为违纪办案都是纪委监察部门的事情,对于县直机关所设纪检部门主要偏重纪律检查方面,平常只要抓好纪律就行了,没有深入探寻违纪案源的劲头。二是主观能动性不足。特别是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后,本人主观认为年龄较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得罪人,因此,工作上缺乏干劲狠劲。平时重监督,轻追责。有时有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一是监督机制不完善,重视事后监督,忽视了事前预防性监督及事中的过程性监督。二是执行制度不坚决。对年初制定的督导检查计划,有时不能完全执行到位,对督导检查出的问题一交了之,很少深入追究。三是廉政风险防控不认真。在廉政风险防控上,偏重于一些大案要案的反面典型教育,选树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典型引路的作用不够。有时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淡薄,对外部风险防范意识比较强,而对“自己人”则疏于防范,在同事或朋友面前丧失应有的警惕,认人不认制度,从而可能导致廉政风险的发生。一是抵制“四风”不坚决。形式主义上,有时工作不重实效,好追求形式、图虚名、不思考、不钻研,习惯于当甩手掌柜,只向下安排,不抓落实或落实不力、不到位。官僚主义上,仍存在办事能推则推,效率低下,不愿作为、不愿担责。在享乐主义上,有安于现状思想,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比待遇和享受多,比贡献少。有时缺少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意识,存在浪费水电现象。二是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上,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总认为,只要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不出事就行了,平时的工作没必要很严很细,正是这种思想的存在,导致了从严治党的思想树得不牢,单位监督检查工作上不了台阶。其次,工作上的主动性还不够。工作中,“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不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有“等大家”和“靠安排”的“等”、“靠”思想,导致工作完成质量不高。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出现上述问题,究其根源,理想信念问题、思想作风问题是存在上述所有问题的主要根源。从根源上解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三、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针对自身存的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学习中、工作中,本人按照的标准,加强学习和实践,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到第一位,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案促改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第二篇】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我认真学习了有关以案促改方面的文件和材料,认真对照自己在平时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查摆了自己工作以来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此进行认真剖析。通过学习和剖析,我进一步增强了防范意识、自省意识,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做到敬畏规矩,守住底线。现将个人剖析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学习不系统、理论水平有待提高。典型案例中大部分党员干部都是因为不注重理论学习,放弃对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在各种物质利益面前逐渐迷失,堕入贪污腐化的深渊。也有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一知半解,导致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导致走向错误的道路。(二)、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不足,思想不够敏锐,思路不够开阔,思考不够深远,观念有些陈旧,更新尚不到位。(三)、创新意识不足。对在新形势、新任务和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仅看表面现象、思考不深刻,工作中时有急躁情绪,处理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四)、对纪律、制度说的多、落实的少,责任追究的力度不够大。二、整改措施(一)、加强学习,做学习型党员。首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力求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做时代的标兵,始终在政治上保持清醒坚定。自觉加强世界观改造,摆正学习与工作的关系,规范立身行为。强化对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刻把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始终做到与时俱进,始终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其次,学习必须要结合实际,不断提高活学活用马列主义理论的能力,提高处理复杂局势和农村基础工作的能力。再次,学习必须要全面。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学习必须要全面。不仅要学习理论政策知识,还要学习法律、历史、经济、科学、社会、心理等方面的知识,力求知识全面。(二)、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首先,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腐败的存在导致社会不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其次,腐败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导致利益分配严重失衡。社会利益的公平分配是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实现社会和谐必须保障利益分配的公平公正。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快发展的基础上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腐败分子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个人谋利益,破坏利益分配的正常格局和合理秩序,必然造成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再次,腐败是对党风的严重损害,造成党群干群关系不和谐。党风问题事关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而腐败的存在必定严重损害党风。腐败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以权谋私,反映到思想作风上,就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反映到学风上,就是不思进取、专营私利;反映到工作作风上,就是搞形式主义、虚假政绩;反映到领导作风上,就是搞官僚主义、任人唯亲;反映到生活作风上,就是贪图享受、腐化堕落。这就必然严重损害党风,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和谐。(三)强化责任,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我拟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加强责任,强化职能。二是克服攀比心理立足本职。三是树立基层意识,做小人物。(四)、强化创新意识,乐于敢闯敢冒。全面解放思想,切实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增强敢为人先的思想意识,积极开拓进取、敢闯敢试、争先创优。(五)、加大反腐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持续加大我镇反腐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扶贫领域及涉农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严肃问责,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释放违者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案促改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第三篇】自从我市开展“剖析典型案件推进以案促改专项工作”以来,按照市纪委的总体安排,本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以案促改工作讲话精神,对照李宏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及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件,认真查找剖析,更加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深刻警示,进一步认识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以案促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现将我本人有关剖析检查情况报告如下:对以案促改工作的认识和体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举措。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深入剖析严重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要求,我市围绕李宏伟等3起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了“剖析典型案件推进以案促改”专项工作。近段时间,我深入学习了市纪委编印的以案为鉴等学习资料,深感被查处的李宏伟等违纪违法案件,发人深省、令人警醒。这些被查处的干部,受党教育多年,也曾有过理想、有过奋斗、有过追求,但随着他们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偏差,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发生扭曲,最终陷进了违纪违法的深渊,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巨大损失,给党的形象造成严重的损害。因此,我深深地感受到要严格要求自己的重要性,加强自己道德修养的重要性。以后要“高标准,严要求,抓细节,修己身,善反省”,做人民的好教师。以案促改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第四篇】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和县委、县纪委“以案促改”工作安排,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再次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刻汲取十八大以来我县人社系统案发生的违纪案件的教训,以案件中反映的问题为镜,全面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问题存在的根源,确定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根据会议安排,我进行个人对照检查,欢迎大家对我提出批评意见。一、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十八大以来我县人社系统案发生的违纪案件教训是惨痛,我坚决拥护组织对他们的处理。对照他们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深刻反思,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方面。能够把“四个意识”扎根于心,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在具体的落实上还有不足。一是在学习上不够全面,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不深,觉得很多大的政策和工作没有关系,因此存在碎片化、片面化的现象,理论武装头脑不够。二是在实践中还存在慢一步的情况,对上级的新政策、新指示,没有发扬立马就干的精神,希望等别人创造了新经验后,再借鉴参考,存在工作的被动性。三是在纠正不良言行上做得不够,习惯于独善其身,缺少示范带头,对身边妄议县委决策部署,置若罔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听之任之。(二)对照“一岗双责”方面。实际工作中,能够严格落实党风党纪,做到政治上清醒、经济上干净、生活上自重、作风上务实、工作上进取,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存在的不足:一是对履行“一岗双责”的重大意义理解不深,不透。认为落实“一岗双责”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忽视了自己也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做到惩防并举,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二是对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在工作中,讲党风廉政要求的多对人社业务工作要求的少。(三)对照案例中从严要求方面。李拴彧、任荣强、鱼磊等几起案件中无一不是通过起初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沉迷吃喝玩乐、赌博等慢慢走向违纪犯罪的深渊,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奢靡之风虽被狠刹,但讲排场好面子思想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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