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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资产评估/会计 > 会计从业资格基础 第八章 财产清查
第八章财产清查按照考试大纲,本章的要求是:掌握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熟悉财产清查的意义、种类和一般程序;熟悉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熟悉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实物资产的清查方法、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了解财产清查结果处理要求。第一节财产清查的意义、种类和一般程序所谓财产清查,就是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际结存数,查明实际结存数同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企业进行财产清查的目的,很简单的来说就是保证账实相符,账就是各种财产物资的账面记录,实就是指财产物资的实际数量、现金的库存量、由银行所记录的企业银行存款的余额数以及往来账涉及到的债权债务人所做的记录。实际工作中,经济业务发生以后编辑会计凭证,登记相应的账簿,定期的进行账证、账账的核对,并不能保证各种财产物资的账存数和实存数完全相符,还需要通过账实核对,也就是财产清查,才能检查账存数和实际结存是否一致。一般来说,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财产物资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检验器具不准确而造成数量或质量上的差错;2.各种财产物资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发生自然损耗;3.在财产物资发生增减变动时,会计人员没有及时填制凭证登记入账或是计算、登记时出现漏记、重记、多记、少记等错账现象;4.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职造成财产损坏、变质或短缺;5.不法分子的营私舞弊、贪污盗窃而发生的财产损失;6.在结算过程中,由于未达账项或拒付等引起的账账、账实不相符;7.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8.其他原因造成财产损失或升溢。这些原因都会影响财产物资的实存数和账面的记录不一致。通过财产清查才能够发现这种不一致,并及时的调整账面记录,使得账簿的记录始终和实际的结存数保持一致,做到账实相符。一、财产清查的意义(一)通过财产清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在财产清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账和实不一致,需要及时调整账面记录,使得账面记录与实际数保持一致,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二)通过财产清查,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财产物资的保管使用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改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经济责任制,保护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三)通过财产清查,保证财经纪律和结算制度的贯彻执行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现金的使用是否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银行存款的结算是否符合《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往来账款相互拖欠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自觉维护和遵守财经纪律。(四)通过财产清查,挖掘财产物资的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储备和利用情况,对于超储积压的物资和不需用的财产物资及时处理,可促使财产物资的有效使用;及时清理各种往来款项,加速资金周转。(五)通过财产清查,促进改善经营管理,健全内部会计控制二、财产清查的种类(一)按清查的范围和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1.全面清查。就是对企业所有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各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盘点和核对。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1)固定资产、材料、产成品等实物资产;(2)现金、银行存款及各种有价证券;(3)在途货币资金、在途材料、在途商品、委托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或商品;(4)各种往来款项、银行借款、缴拨款项和其他结算账项。由于全面清查内容多、范围广,一般只在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全面清查:(1)年终决算之前进行,为确保年度会计报表的真实和准确,需要进行一次全部清查;(2)单位撤销、合并、改变原来隶属关系或采取新的经营方式时,需要进行全面清查,以明确经济责任;(3)开展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活动时,需要进行全面清查;(4)中外合资、国内联营以及股份制改制时,需要进行全面清查;(5)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时,需要进行全面清查。2.局部清查。根据需要和规定,对企业的部分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进行的盘点和核对。局部清查具体包括:(1)对流动性较大的物资,如材料、产成品、在产品等,除了年度清查外,年内还要轮流盘点或重复抽查;(2)对于各种贵重物资,每月都应清查盘点一次;(3)对于现金,每日终了,应由出纳人员自行盘点;(4)对于银行存款和银行借款,每月要同银行核对一次;(5)对于债权债务,每年至少要和债权债务人核对一至二次。(二)按财产清查的时间不同,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1.定期清查。是指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或事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所进行的清查。一般是在年末、季末或月末结账时进行。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2.不定期清查。是事先并无计划安排,而是根据偶发事件或实际需要临时进行的财产清查,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进行:(1)更换财产物资保管人员和现金出纳人员时进行,以分清经济责任;(2)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损失时进行,以查明损失情况;(3)进行临时性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企业并购、资产重组以及改变隶属关系工作时进行,以摸清家底;(4)上级主管部门、财政、税务、银行以及审计等部门,对本单位进行临时检查时进行,以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不定期清查,一般是局部清查,应依实际需要而定。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1.建立财产清查组织或指定清查人员进行财产清查时,应视财产清查的目的、种类、对象和范围,建立相应的清查组织或指定清查人员,负责财产清查的组织和实施。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4.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和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准备。清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1)账簿记录准备。(2)实物整理准备。(3)计量工具的准备。(4)准备好有关清查的各种表册,记录用具,以便清查登记。5.盘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6.清查人员要作好盘存记录,并由盘点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分别签字盖章。7.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8.编写清查报告。第二节财产的盘存制度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就是确定财产物资账面结存的制度。财产物资盘存制度规定了各种财产物资收入、发出、结存在账簿中的记录和确定方法。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有“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二种。一、永续盘存制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在永续盘存制下,存货明细分类账逐笔或逐日连续登记存货的收入、发出数,并随时计算确定其账面结存数的一种核算方法。采用永续盘存制记录存货,仍需对存货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地盘点,以便核对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永续盘存制的优点是加强了对存货的日常管理,通过存货明细账,可以随时的反映各种存货的收、发、结存情况,并从数量和金额两个方面进行控制和监督。对账存数,可以通过实地盘点与实存数进行核对,当发生存货溢余或短缺时,可以及时查清原因,并及时进行处理。永续盘存制的缺点是存货明细分类核算的工作量较大,需要耗用较多的人力和时间。一般企业都采用永续盘存制核算存货。二、实地盘存制实地盘存制就是在期末通过盘点实物,来确定存货实际库存数量,并据以倒算出存货成本和销售或耗用成本的一种方法。所以用于工业企业时,又称“以存计耗制”或“盘存计耗制”;商业又称“以存计销制”或“盘存计销制”。采用这种方法,存货明细账平时只记购进或收入数额,不记发出数额;期末以实地盘点的数量作为账存数量,以计算结存金额,然后倒挤出本期发出数量和金额,并分别补记入存货明细账的发出栏和结存栏内。即:本期发出数量=期初结存+本期收入-期末结存例如,期初结存500公斤,本期购入材料1000公斤,月末实际盘点300公斤,则【答疑编号11080101:针对该题提问】本期发出数量=500+1000-300=1200(公斤)在实地盘存制下,实际库存数量的确定,一般按照两个步骤进行:一是进行实地盘点,确定盘存数。二是对临近月底几天的购销单据或收发凭证进行调整,以调整盘存数量。即:实际库存数量=盘点数量+已提未销数量-已销未提数量在实地盘存制下,由于平时对发出和结存的存货不作数量记录,可以简化日常核算工作。但其缺点:(1)不能随时反映存货的发出和结存状况。(2)存货成本和销售成本的计算不够准确,不利于对财产物资的实物管理。由于用以存计销或以存计耗的方法来倒算销售成本或耗用成本,这就把非销售或非生产耗用的一些存货损耗、差错损失和短缺等,全部挤入销售或耗用成本之中,从而削弱了对存货的控制和监督作用,影响了成本计算的明晰性和正确性。(3)它只适用于定期结转销售或耗用成本,而不能随时结转销售或耗用成本。由于实地盘存制存在上述缺点,它一般只适用核算那些价值低和数量不稳定、损耗大的鲜活商品。第三节财产清查的方法一、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和各种银行存款。(一)库存现金的清查。库存现金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进行。是通过对库存现金盘点实有数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结存余额进行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现金清查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由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结束时自行清点库存现金实有数,并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相核对。2.由清查小组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现金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除清查现金账存与实存是否相符,还应该注意是否有已将借条、白条抵充现金或超过库存限额等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情况,防止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的发生。现金盘点结束后,应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负责盘点人员和现金出纳员共同签字并盖章以示负责。通过报告表来体现现金的长款或短款的金额,并以此作为原始凭证,调整账簿记录。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单位名称:年月日实存金额账存金额对比结果备注长款短款盘点人(签章):出纳员(签章):(二)银行存款的清查银行存款清查也称银行对账,是采用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将从银行取回的对账单与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逐笔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清查时既要注意核对金额数,又要核对银行结算凭证种类,避免因金额相同结算凭证不同而发生对账上的差错,核对过的金额应在数字旁做出标记(如挑勾),以免漏对或重对。由于银行存款日常收付业务频繁,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往往是不相符的,造成不相符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双方或一方记账出现差错,如漏记、串户、错记等,二是未达账项所造成。所谓未达账项是指企业和银行双方在凭证传递过程中,由于凭证接收时间差造成记账时间不一致,从而发生一方已经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事项。企业与银行之间的未达账项有以下四种情况:1.企业已收款入账,而银行尚未收款入账的款项;2.企业已付款入账,而银行尚未付款入账的款项;3.银行已收款入账,而企业尚未收款入账的款项;4.银行已付款入账,而企业尚未付款入账的款项。1和2是银行的未达账项,3和4是企业的未达账项对于发现的未达账项要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来检验调整后的双方余额是否相等。调节公式为:企业银行存款日记余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的款项-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款项=银行对账单余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的款项-企业已付银行未付的款项。例如:2006年12月31日某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75000元,银行对账单余额为7390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以下几笔未达账项:①12月30日,企业销售产品,收到转账支票2000元,送存银行,银行尚未收到款项;②12月30日,企业开出转账支票支付水费9300元,持票人未到银行办理兑取,银行尚未支付;③12月30日,银行收到企业委托代收的某公司购货款1000元,企业尚未收到收款通知,企业尚未入账;④银行已扣掉企业应付的借款利息9400元,企业尚未收到付息通知,尚未入账。【答疑编号11080201:针对该题提问】根据上述资料,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下: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2006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项目金额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75000银行对账单余额73900加:银行已收,企业未收减:银行已付,企业未付10009400加:企业已收,银行未收减:企业已付,银行未付20009300调节后的存款余额66600调节后的存款余额66600需要指出的是,“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用来对账,企业不能将其作为会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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