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上海市静安区第一次经济普查基本概况
目录上海市静安区第一次经济普查基本概况宏观调控对静安房地产业的影响2004年静安区居民信息化调查报告静安都市型工业园区建设的几点建议和思考私营经济已成为静安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增长极静安区个体经济概况及发展建议实现基本单位名录库适时更新维护的途径探索与研究静安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情况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静安区常住人口25.65万人静安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初步结果宏观调控:来自静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反映我区劳动适龄人口就业、失业状况上海市静安区第一次经济普查基本概况根据国务院、上海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静安区与全国同步开展了本区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普查的对象为本区各类法人单位[注1]、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注2]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金融业、服务业等19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875个行业小类的全部经济活动。截止2005年10月底,本区已顺利完成了这次普查的调查登记和主要数据快速汇总工作,并通过了国家级和市级数据质量检验审核;经普资料的第一阶段分析开发工作也已取得一些成果。现将本区经济普查主要结果报告如下:一、全区基本单位概况(一)全部单位数11783个。普查结果显示,2004年末,本区除个体工商户外,全区拥有单位数11783个,其中法人单位8797个,产业活动单位2986个。在全部法人单位中,共有8235个法人单位是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并只有一个活动地点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产业法人);另有562个法人单位是从事多种社会经济活动,或者具有多个活动地点的单位(以下简称多产业法人)。1、单位数比“二基普”[注3]有所减少[注4]。与2001年本区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以下简称“二基普”)结果相比,全区全部单位数减少3391个,下降22.35%。其中,各类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分别减少2366个和1025个,分别下降21.20%和25.55%。2、企业仍是各类单位的主体。在全区各类法人单位8797个。其中,企业法人7849个,占全部法人比重89.22%;事业法人310个,占3.52%;机关法人119个(国家机关和政党机关),占1.35%;社会团体法人171个,占1.94%;民办非企业128个,占1.46%;其他法人220个,占2.51%(见表一)。(二)三年来全区基本单位的主要变化。从2001年至2004年三年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本区各类单位性质、所有制结构和管理体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1、第二、第三产业单位数比例为1:21,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与“二基普”比较,二、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数比例从1:11变化为1:21。至2004年末,本区从事第三产业的单位数11244个,占普查单位总数的95.43%,与2001年末相比,第三产业单位数比重提高3.49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单位数为539个,占普查单位总数的4.57%。2、从登记注册类型看,所有制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私营经济单位数增幅较快。国有企业改制、转制,企业所有制结构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私营企业发展迅猛,私营企业单位数比重比“二基普”增加17.82个百分点;而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因产业结构调整、所有制改革,单位数比重分别下降2.23个和6.04个百分点。2004年末,本区内资法人单位数7995个,占全部法人单位总数的90.88%,其中,国有单位1017个,占11.56%;集体单位568个,占6.46%;私营单位5084个,占57.7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53个,占2.87%;外商投资企业549个,占6.24%(见表二)。3、从单位隶属关系看,区属单位数下降幅度较大,无主管单位增长较快。中央属、市属、区属单位数比重呈下降趋势,特别是区属单位降幅较大。中央属、市属、区属单位数比重较“二基普“分别下降0.37%、4.62%和15.74%。无主管单位数增长较快,占全部法人单位比重76.90%,增幅21.54%(见表三)。4、从企业营业规模看,本区企业营业规模发生巨大变化。普查结果发现,2004年,全区企业法人年营业收入1593亿元,比“二基普”876亿净增717亿,增幅81.85%。与“二基普”比较,企业营业规模正由小变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从企业数量上看,小规模企业大大减少、大规模企业增幅明显。特别是企业全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企业由“二基普”期间的7924家减至4971家,下降37.27%个百分点;5000万元及以上的大规模企业由“二基普”期间的257个增至433个,增幅68.48%,其中1亿元以上单位由140家增至238家,净增98家,增幅70%;10亿元以上单位由15家增至25家,增幅66.66%(见表四)。二是从企业运行质量上看,营业收入骤增、运行质量大大提高。企业营业收入由“二基普”876亿元增至1593亿元,增长81.85%。特别是第三产业企业法人营业收入1482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营业收入比重的93.03%(见表五)。在第三产业中,按营业收入大小排序的前五个行业分别是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其中,批发零售业846亿元占三产总收入的57.09%,占居半壁江山;房地产业166亿元,占11.20%;金融业154亿元,占10.3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9亿元,占8.02%;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90亿元,占6.07%。(三)三分之二的单位集中于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及商务服务业和房地产业。普查资料显示,本区的单位主要集中于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及商务服务业和房地产业,三个行业拥有的单位数占全区单位数的三分之二。其中,从事批发零售业的单位4434个,占37.63%;租赁及商务服务业2679个,占22.74%;房地产业757个,占6.42%。(四)主要商务楼宇集聚效应明显。2004年末,本区2834家中外企业(单位)分布在90年代新建的107幢商务楼宇内,占全区基本单位近四分之一,其中法人单位1954家,产业活动单位880家;实现营业收入873亿元,占全区全部单位营业收入比重一半以上,主要以批发零售业、租赁及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软件业为主。其中,商贸流通单位862家,营业收入424.86亿元,分别占入驻楼宇企业30.42%和48.67%,现代服务业单位1543家,营业收入282.68亿元,分别占入驻楼宇企业54.45%和32.38%。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2004年末,本区全部单位从业人员为301557人,其中,男性为170550人,女性为131007人,性别比约为4:3。从业人员中,各类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62608人,占全部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87.08%。其中,事业单位26249人,占10.00%;机关12853人,占4.89%;企业222408人,占84.69%;社会团体1868人,占0.71%;民办非企业1580人,占0.60%;其他法人3101人,占1.18%。(一)从业人员按产业分布看,90%以上从业人员从事第三产业。2004年末,本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为28693人,占全部从业人员总数的9.51%,其中,制造业从业人员为12289人,占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总数42.83%,建筑业15788人,占55.02%。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为272864人,占全部从业人员总数的90.49%。按从业人员在各行业分布多少排序前五位的依次为批发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和住宿餐饮业。特别是批发零售业60886人,占第三产业总数的22.3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2310人,占16.29%,其中旅游会展业3438人,占1.32%;金融业25910人,占9.98%;房地产业25513人,占9.82%;住宿、餐饮业21225人,占8.17%(见表六)。(二)从业人员按企业所有制结构分布看,私营企业吸纳从业人员近三分之一。从全区各类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分布状况看,国有单位从业人员67641人,占全区就业人员总数的25.76%,国有单位从业人员一半以上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集体单位从业人员9399人,占3.58%;外商投资单位25530人,占9.72%;港澳台商单位14670人,占5.59%;私营单位63600人,占24.22%;其他内资单位81768人,占31.13%(见表七)。从全区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分布状况看,本区私营经济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近几年本区私营企业发展迅猛,从业人员快速增加,吸纳了三分之一的就业人员,减缓了本区社会就业压力。2004年末,私营经济吸纳企业从业人员61820人,占全部企业从业人员的28.49%。与2001年末相比,新增4655人,增长8.14%(见表八)。三、本区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本次普查结果显示,2004年末,本区共有个体经营户3640个,其中,有证经营户3518个,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96.65%;无证经营户122个,占3.35%。单位数按行业分布依次排序为零售业2856个,占78.46%;居民服务业321个,占8.82%;餐饮业268个,占7.36%。全区个体经营户吸纳从业人员7801人,营业收入4.76亿元。政策注1法人单位:指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注2产业活动单位:指从事多种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注3“二基普”:指2001年开展的“全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注4“二基普”与“经济普查”在调查范围统计口径上有差异。“二基普”期间非正规企业作为法人单位统计,牛奶亭、有固定场所经营摊位均作为调查对象;“经济普查”期间对有证照的单位有了严格规定,非正规企业不作为法人单位统计,市普查中心也未予返回。表一法人单位按单位类别划分单位:个单位数比重%总计8797100.00企业784989.22事业单位3103.52机关1191.35社会团体1711.94民办非企业单位1281.46其他2202.51表二法人单位按注册类型划分单位:个单位数比重%总计8797100.00内资799590.88国有101711.56集体5686.46私营508457.79其他内资132615.07港澳台商投资2532.88外商投资5496.24表三法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划分单位:个法人单位数比重%总计8797100.00中央属600.68市属8549.71区属92010.46县属30.03街道、乡镇属1501.71外省市属450.51无主管676576.90表四企业法人单位数、营业收入按营业收入组距划分单位:个、亿元2004年2001年单位数比重%营业收入比重%单位数比重%营业收入比重%总计7849100.001593100.0010244100.00875100.00200万元以下497163.40221.45792477.35242.74200-499万元108213.80352.309449.22293.31500-999万元5647.19402.634854.73343.891000-4999万元79910.1817111.246346.1913615.545000万元及以上4335.43132582.382572.5165274.51其中:1亿元及以上2382.96118873.441401.3757365.49其中:10亿元及以上250.2958834.65150.1528933.03其中:商业140.1730619.4090.0915918.17表五企业法人营业收入按行业门类划分单位:亿元营业收入比重%总计1593100.00第二产业1116.97采矿业191.19制造业271.7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00.00建筑业654.08第三产业148293.0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05.65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42.14批发和零售业84653.11住宿和餐
本文标题:上海市静安区第一次经济普查基本概况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3052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