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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议案建议提案【4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人大议案建议提案【4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人大议案建议提案【第一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域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19%,养育着全国1/3的人口,工农业总产值约占全国的40%,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长江中下游的洪水灾害历来频繁而严重。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家在长江流域进行了大规模的防洪建设,对保障中下游地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很大作用,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长江资源还没有很好开发利用,水患尚未根治,上游洪水来量大与中下游河道特别是荆江河段过洪能力小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两岸地面高又普遍低于洪水位,一旦发生特大洪水,堤防漫溃,将直接威胁荆江两岸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区的1500万人口和2300万亩良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一些重要的大中城市、工矿企业和设施,将会遭到巨大损失,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全局。这是国家的心腹大患。如何解决长江的防洪问题,更好地开发长江资源,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一直很重视,社会各界也十分关注。经过几十年来的治理实践和对各种意见、方案的拟复研究和论证,解决长江中下游的防洪问题,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兴建xx工程是综合治理的一项关键性措施。xx工程兴建后,可将荆江河段防洪标准由目前的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配合其他设施,可以防止荆江河段发生毁灭性灾害;还可减轻洪水对武汉地区及下游的威胁。同时,xx工程还有发电、航运、灌溉、供水和发展库区经济等巨大的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xx工程建成后年发电量840亿千瓦·时,占目前我国年发电总量的1/8,可为华东、华中和川东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能源;可以大大提高川江航道通过能力,万吨级船队有半年可直达重庆,为发展西南地区的经济和繁荣长江航运事业创造条件。xx工程还有利于长江中下游城镇的供水,有利于南水北调。总之,xx海域广阔,资源丰富,雨量充沛,是一块热带、亚热带宝地。建国三十多年,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海南岛的经济、文化和其他各项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具备了一定基础。但是,受许多条件限制,海南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与全国其他沿海地区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为了加快海南岛的开发建设,建议撤销海南行政区,将海南行政区所辖区域从划出来,单独建立海南省。海南省人民政府驻海口市。鉴于海南建省的各项筹备工作需要早做安排: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以前,授权国务院成立海南建省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请审议决定。国务院xxx年八月二十四日关于人大代表提案范文2提案号:21案由:关于收回公交经营权由政府统一管理的建议提案人:xxx内容:城市公交汽车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交通工具,它是最大民生问题之一。我县现有城市公交车22辆,全由私人出资购买,产权属于车主私人所有,分别挂靠在3家公司管理,其中城市公交公司10辆,茂源公司10辆,泰源公司2辆,挂靠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及其它代收税费。现在县城只有三条公交线路,分别是1路从塔山下——西门大桥——火车站往返;2路从塔山下——新大街——太鹤大桥——火车站往返;3路从平演村——临江东路——湖口头村往返。随着我县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仅此三条公交线路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原定xxx8年8月要开通公交环城路线,但至今仍未能开通。随着塔山大桥桥头、石郭苑、新人民医院等工程的竣工,开通环需公交线路已迫在眉睫。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迟迟不能开通环城路线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开通环城路线必定要增加公交数量,增加公交数量要影响私有化产权车主的利润最大化,他们就要减少利润空间,同时也影响着茂源公司开往油竹山口方向的客源。在现有利益的驱使下,一部分车主坚决反对环城线路的开通,他们到处上访,要求自己成立公交公司,以达到公交完全私有化的目的。我县道路狭窄、县城人口密集,私家车日益增多,县城交通严重堵塞,发展城市公交事业可以缓解交通压力,合理利用资源,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为此,我们建议:一、请县政府利用公共财政,收回公交工具经营权,由政府统一管理。公交应作为政府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真正体现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二、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不能作为一部分人谋取利益的工具,改革现有的体制,由私有化转变为公有化,才能为老百姓谋取利益。借鉴其它城市转变经营模式,如丽水市、江山市等地方的成功经验。人大议案建议提案【第二篇】案由:近年来,在宜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社会经济建设突飞猛进。与此同时,引进了大批外地各类人才,对于企业来说是宝贵的财富和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长此发现,许多企业引进的外地人才因为住房等方面无保障,引进来却留不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案据:无论是宜城招商引资的外地企业还是本土企业,中高层管理与技术人数中外地人口占20%-50%,以宜城市某企业为例,高管中外地人口占40%,高管工资待遇并不差,但许多高管工作不了多久就离开企业,另谋去处,高管更换频率高,企业保证了待遇问题,但无法满足全部的住房保障,从而造成了这一现象。方案:由此,我建议1、对宜城市范围内引进外来人才做一次摸底调查。2、根据调查结果,由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第一是对引进了外来人才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促使企业主体能在引进人才方面工作更加积极;第二是对引进来的外来人才给予住房等相关的保障。3、由住房保障部门出台并执行,拿出市内保障性住房的一定比例户数,分配给企业供引进的外来人才居住,从而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提案人:第2篇:人大代表提案人大代表网络法律秩序和网络道德规范提案http://年03月09日11:35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表评论联系我们(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重庆公司总经理沈长富说,为防止学生沉溺网游,影响休息学习,建议网络游戏分时段开放。沈长富说,目前网络游戏盛行,带来不少社会问题。有的学生沉溺网游无法自拔,甚至逃课、玩“失踪”,网游还引发一些新型网络犯罪。他建议,可考虑对部分网络游戏实行分时段开放,在上课和上班时间限制性开放,尽量少开放;周末或平时休息时间,则延长开放时间。沈长富还建议屏蔽网络不良用语,如“3Q”(ThankYou)、bt(变态),还有“囧”、“槑”等生造字,青少年长期接触这些网络语言,会产生不好影响。特派记者易守华沈代表提案摘录:一、网络发展带来的问题日趋突出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的不良也日益增多。在“黄色网站”、“黑客事件”等传统网络问题尚且没有肃清的情况下,“人肉搜索”、“舆论误导”及“虚拟财产盗窃”等新生问题再次给网络法律秩序和网络道德规范以沉重的撞击。(一)不良信息的传播如蛆附骨一是不健康信息,如涉及黄色、暴力等内容的信息屡禁不止,其表现如“裸聊”是“野火烧不尽”,“黄色网站”是“无风吹也生”。二是信息渠道把控乏力,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通过合法渠道掩盖非法传播。除了专门从事非法目的网站,大量的非法交易、非法信息也可以附着在某些表面合法的网站。三是信息接收终端缺乏应有的分辨能力,无法对各类信息进行有效地区分。(二)滥用舆论监督功能宣泄个人情感误导社会网络作为交流的一大平台,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社会交际和舆论监督功能。然而,由于个人意识的极度膨胀,少数人肆意宣泄个人情感,一些非理性情绪弥漫网络,影响社会民众情绪;而更有部分居心叵测之徒或假借舆论监督之名宣扬极端、负面的不良思想。这类网民混迹网络,利用“微博”、“论坛”等进行网络“表露”,误导民众的思想,并使之在网络迅速弥漫,给网络社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三)网络文化病态化、庸俗化发展扰乱社会秩序网络的急速发展,网络文化发展已呈现出病态化、庸俗化的苗头具体有如以下表现:一是不良网络游戏正毒害着一批又一批网民。网络游戏通过各种途径让无数人沉溺其中而不能自拔:涉黄涉暴游戏让缺乏识别能力的青少年不仅无暇学习,而且形成了负面的心理引导,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一些简单的网络游戏,如“开心农场”,则让无数网民沉迷于“偷菜”来达到积累虚拟财产的目的而无心工作、学习。这些网络游戏无不在挑战我国网民的识别能力以及自控能力。二是网络病态化趋势发展。现如今,出于炒作或其他不良动机(包括反社会、颠覆、分裂等)等,通过“微博”等形式进行对骂、群骂的网络怪象层出不穷,“偷”也成了一种时尚,网络呈现出了一种病态化。网络道德水平越来越低,将逐渐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对现实生活的道德标准产生极大的冲击。三是网络文化庸俗化发展。现如今,一些网络流行语被频繁使用,被日常交流引用,如3Q就是THANKYOU;MLGB是骂人的粗话;一些生僻字也“推陈出新”,如“囧”、“槑”等。然而,这些流行语却是失去了文字、语言本身应具有的意境、更谈不上文学价值,纯属无厘头、矫揉造作。(四)不良网络社会严重“毒害”青少年网民由于网络利用的便利性,网民低龄化趋势严重,更多的“80后”、“90后”、“00后”加入了网民的队伍。而低龄网民虽缺乏足够的鉴别能力,却有良好的模仿能力,在长期的接触中,网络负面效应将对低龄网民的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等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二、问题形成原因剖析网络问题成因众多,概括来说是由于法律、道德层面以及监管方面都出现了漏洞,大致可以分为:(一)针对网络社会的法律规范不力法律保护现实生活中公民的人身财产利益不受侵犯却无法切实有效地延伸至网络社会里。由于规范网络的相关法律有所缺失,因而网络缺少强有力的法律规范,进而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损害后果。比如“人肉搜索”可以集结广大网友的力量进而揭发批判社会中的丑恶现象,却又导致肇事人的姓名、身份、家庭地址等个人资料被广泛公布,侵犯其隐私权。又如,网络虚拟财产诱惑下的犯罪。由于目前网络游戏的盛行,存在于网络游戏空间的虚拟财产(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物拥有的各种装备等),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现实中的财产,因而具有一定经济价值。这种形势下,盗窃虚拟财产已然成为新型网络犯罪,但是我国《刑法》等相关法律对这些方面的规制几乎是一片空白,这无疑给人们的财产安全造成无穷隐患。(二)网络社会里的道德失调当今的网络论坛里风起云涌,网民积极参与讨论,大胆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大胆展开辩论,可谓“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这一方面保证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另一方面,由于网民的文化水平良莠不齐,价值观也存在巨大分歧,有的过于偏激,虽出于捍卫正义却不免走向偏颇,有的则利用网络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刻意掩盖一部分真实信息、恶意煽动广大民众,导致丧失公正判断的舆论误导人们的思想。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网民在网络社会中常不以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网络言行,而网络社会中,也没有形成网络社会自有的道德规范,因而导致整个网络社会的道德失调,网络社会失去了有效的道德规范。(三)网络商业中利益驱使如今的网络,处处充斥着商业味,而商业天然具有的逐利性,使得网络这一法律规范缺乏、道德的触角较难触及的商业空间更是成为了商家角逐的赢利场,各种不受制于法律、不拘束于道德、纯粹追求利益的商业行为在网络空间中肆无忌惮地发展。三、加强网络规范管理,营造健康网络环境由于网络发展存在的种种问题,以及因此可能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网络的全方面建设,促进网络的健康、和谐发展成为当务之急。构建和谐网络、健康网络、法制网络,应从加强网络法制建设、道德建设以及加强网络监管着手,强化网络的法律规范、道德规范。(一)网络法制建设亟需完善首先,应完善相关网络立法,扩大侵权责任法与刑法的调整范围。在民事立法领域,侵权责任法应该对网络侵权作出特别的规定,如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合法虚拟财产、禁止人肉搜索保护公民隐私权等。刑事立法领域,应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新型的网络犯罪予以惩处,如网络诈骗、网络盗窃、黑客事件、网络黄色交易等,并对《刑法》关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情节严重加以界定,严格规范黑客问题。其次,应加强网络执法力度。严格执行《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到有法
本文标题:人大议案建议提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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