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500字]非法集资观后感范例(最新4篇)
[500字]非法集资观后感范例(最新4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500字]非法集资观后感范例(最新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非法集资观后感500字【第一篇】6月19日,我行组织员工集中学习了法律合规部的远离非法集资,珍惜职业生涯的业务培训,使我对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以及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下面就我这次的学习谈谈几点体会和心得。一、什么是非法集资,所谓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非法集资涉及面广,对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危害极大其主要表现在:1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2风险。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活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极易引发社会风险。3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臵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极易引发群体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4家林业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三、1、高息“诱饵”不动心。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许诺高额回报。每当遇上诸如此类“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千万得悠着点儿,也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进而跌入欺骗者设下的陷阱。2、老板“实力”不崇拜。不能为某些企业天花乱坠的自吹自擂所迷惑,即使有的企业当时确实很红火,但由于市场、经营等方面的变数很多,“投资”风险无是不在,血本无归都可能。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而不是单纯相信老板“实力”。3、“官方”背景不迷信。在非法集资活动中,政府官员的参与或者假借官员名义、编造官方背景往往更容易蛊惑群众。既让人误以为是官方行为,又给人以稳赚不赔的假象。人们要切记“官员”未必就代表“官方”有官员参与并不等于就是正规融资活动。4、“合法”吸储不大意。银行、邮政工作人员的“合法”身份往往让人深信不疑,极有可能给个别心术不正者假借代存、理财之名行骗的可乘之机。存款应该到银行、邮政窗口取得合法的存取凭证,而不要轻易交给个人。5碍于面子也不便推辞,因此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其危害面也更广。因此面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销,得多长个心眼儿。6、违规吸储不参与。面对非法集资,我们既要不信更要不参。我们不但要自己远离非法集资,而且要以一个公民的良心和责任、自觉抵制、积极举报这一祸国殃民的非法行。资敬而远之,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标准,当发现有群众上当受骗时,应当做到及时提醒和告诫,以免遭到不必要的损失。非法集资观后感500字【第二篇】近年来,随着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案件屡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名义,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为会员卡充值等;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三是以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四是以养生讲座、免费旅游、赠送实物等欺骗、诱导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资。由于老年群体对金融知识的缺乏,防范金融风险能力较弱,导致大量老年人群体遭受经济损失,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扰乱金融管理秩序。为此,2018年8月20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工作的通知》。2019年12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民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编写的《金融犯罪疑难案件认定实务》,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有以下特点:(一)利用国家政策、政府信用进行背书,将项目包装成具有国家“重大民生工程”背景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中央作出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策部署,各方面资源逐步倾斜。与此同时,一些犯罪分子也利用国家相关政策、发展战略对项目进行包装宣传。例如,陆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被告人陆某某宣传其实际控制下的世纪爱晚(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国家“爱晚工程”的企业运作平台,怡养爱晚(北京)养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全国老龄办信息中心(中国老龄协会老年人才信息中心)全国老年人才专家委员会的企业平台,并利用自身全国老龄办信息中心“老年人才专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的身份进行宣传,使投资人对项目所谓的“国家背景”深信不疑。(二)标榜养老模式创新,以“合法”运营养老机构、提供养服务之名掩非法集资之实涉案公司往往宣称自己系合法养老机构,大打创新牌,大肆宣传“投资养老”“金融养老”“消费养老”“候鸟式养老”等新兴概念。但该类公司并未获得审批许可,不提供实质养老服务内容,却仍以该名义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以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例如,陆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涉案公司以“创新投资养老和消费模式”“零风险投资+零费用消费”“全国‘候鸟式’养生、养老、旅游、休闲、度假、投资一体化模式”等“创新”概念,向社会公开宣传自身的养老服务产品,与投资人签订《养老服务协议》,收取5万-100万元不等的保证金,承诺一定期限内可免费在其自有或租赁的全国各地养老基地吃住游玩若干天,到期退还本金,并给予年化8%—15%的消费补贴。又如,李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被告人通过实际控制的北京轩辕阁商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宣传投资养老项目,承诺每月返还投资款3%-10%不等的利息且到期返本并且投资人年老之后可以免费入住其修建的养老院,共计吸收资金人民币13亿余元。经审查,涉案公司仅在本市通州区、朝阳区建立了两处养老院,均未取得民政部门批准,经营场所亦属租赁,投资成本均仅两三千万元左右。(三)借“以房养老”为名,通过为投资人包办房产抵押借款等形式成吸储此类非法集资案件中,行为人以可以实现“以房养老”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名义进行宣传,实质上将投资人房屋进行抵押借款,资金链断裂后房产被行使抵押权,投资人损失惨重。例如,李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案北京泰合连城投资有限公司专门成立“以房养老办”,专门宣传“以房养”项目,宣称投资人可以用自己的房子投资获取高息收益。投资人高某某用自家房产参与了投资,全程有公司人员指引和陪同办理相关手续,高某某需准备好房产证、户口簿等证件。高某某在收到300万元抵押款项后按公司人员要求全部转入指定账户,后公司与高某某签订了相关投资协议,约定高某某每月将有12万元收益。3个月后,高某某便被他人告知房屋已过户要求高某某及家人立即搬离。(四)以“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形式,虚假投资养老产业行为人往往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基地、地产建设项目等幌子,承诺给付高额回报,采用“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或骗取公众资金例如,姚某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被告人入股星湖绿色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并持有51%股份后,对外宣传称“星湖园养老基金”项目是以实体产业为基础、国家政策大力扶持且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包装推出“星湖园养老产业基金”,并以“有限合伙”形式进行销售,年化收益率一般在12%—60%,部分可以达到72%—120%,个别甚至达到132%,共计通过该项目骗取资金30余亿元。又如,任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以投资北京市房山区北白村养老公寓项目可获得每月2%的高息返利为由,共计向100名投资人非法吸收资金1400余万元。(五)受害群体特殊、财产损失惨重,极易引发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上述案件,涉案金额巨大,人数众多。且受害群体多为离退休或即将离退休的中老年人,养老需求较为强烈。部分人员将自己多年积攒的储蓄甚至房产全部投入,而案发后大部分资金难以追回,给投资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极易引发集体上访。例如,姚某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涉案投资人涉及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先后到各级检察机关集体上访40余次,部分来访人事众多、持续多日,且有时伴闹访现象。再如,陆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某次投资人来访300余人,在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门前拉横幅、喊口号,事后借助网络公知将相关图文上传网络。非法集资观后感500字【第三篇】为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和“下乡进村进校园”趋势,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我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召开会议,制定专题宣传工作计划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明确分管领导,制定工作方案,6月12日召开学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上分享了去年12月份以来我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验,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问题,查漏补缺,研究解决对策,制定2020年6月防范工作开展计划,同时也部署宣传月活动,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年级组、各班级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有的放矢,加强宣传针对性按照贴近师生、贴近家长、贴近生活的要求,我校精心组织,积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针对目前非法集资形式多样及受害人特点,采用不同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1.针对重点范围加强宣传。着重关注我校学生所属居住地较为偏远、思想意识相对落后情况,针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以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名义开展非法集资宣传的行为。2.针对重点人群加强宣传。加强对学生家中留守的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群体的宣传,采用多种形式,提高他们“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法律意识,避免产生“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道德风险。以法律政策、金融知识、投资风险警示等内容为重点,普及金融理财知识和金融新业务知识,强化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3.针对重点地段集中加强宣传。6月15日在学校门口、人群密集处展示宣传板横幅、张贴标语,同时发放宣传单,普及防范非法集资金融知识,开展现场宣传活动,设立咨询点,为社区居民讲解非法集资知识,普及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教育。三、形式多样,取得良好成效1.宣传中共在led屏幕滚动播放标语5条、张贴小漫画12张、发放宣传单50余张、非法集资法制讲座1场、校园广播2次、班队会1次。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及其危害,提高居民和师生的防范意识。对师生群众的理财活动进行正面引导,收到良好效果。2.向外界公布举报联系电话0734-89310132,鼓励师生、家长积极提供非法集资线索。月15日,我校在3个年部每个班级举办主题为“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班队会活动。同学们表示自己会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也会将自己在活动中了解到的防范非法集资金融知识传递给身边人。此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使师生、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非法集资观后感500字【第四篇】通过学习了法律合规部的《如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使我对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以及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同时,通过自己深入学习研究,对于非法集资的金融治理对策,我也有一些自己的思考,分述如下:(一)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优化金融结构,提升金融机构的素质要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和城乡、地区金融
本文标题:[500字]非法集资观后感范例(最新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36288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