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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郭守前博士、教授6公共收入理论本章将介绍:公共收入的概念与原则公共收入的主要形式公共收入的效应公共收入规模的确定6.1公共收入的概念与原则6.1.1公共收入的定义6.1.2公共收入的特征6.1.3公共收入的原则6.1公共收入的概念与原则6.1.1公共收入的定义6.1.2公共收入的特征6.1.3公共收入的原则6.1.1公共收入的定义公共收入,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由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组织向私人部门和个人筹集的一种收入。公共收入也称为财政收入,其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税收、公共收费、公债、国有资产收益。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方法,财政收入可以分为两大类:经常性收入;资本性收入。6.1公共收入的概念与原则6.1.1公共收入的定义6.1.2公共收入的特征6.1.3公共收入的原则6.1.2公共收入的特征公共性。公共权力产生于社会共同需要,公共收入作为公共权力在经济方面的表现,同样源于社会的共同需要。强制性。公共收入的获得主要以公共权力为依托,而公共权力的一个主要特点即强制性,相应地公共收入也就具有了强制性的特征。规范性。公共收入具有内在的制度含义和外在的制度约束,其获取与使用都是有章可循的。稳定性。由于公共收入的征收与使用具有强制性,而且又有制度化的规定与保证,因此公共收入具有客观的稳定性。6.1公共收入的概念与原则6.1.1公共收入的定义6.1.2公共收入的特征6.1.3公共收入的原则6.1.3公共收入的原则6.1.3.1税收原则税收原则主要归结为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简而言之就是纳税的平等。它包括社会公平与经济公平两个方面的含义。税收的社会公平,最早指税额的绝对公平,即要求每个纳税人都应缴纳相同数额的税。瓦格纳将其从绝对公平发展到相对公平,它又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横向公平: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负担相同的税;纵向公平:纳税能力不同的人负担的税负不应相同。6.1.3.1税收原则衡量公共收入征收公平与否的两种主张:受益原则和能力原则。受益原则:要求纳税人应根据其从公共服务中获得的利益纳税。即政府所提供的物品或劳务的成本费用的分配要与社会成员从中所得收益相联系。能力原则:又称为能力支付原则,是按照每个人的支付能力纳税。实际上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国家税收应以纳税人的支付能力为依据,二是前面所论述的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原则。6.1.3.1税收原则税收的经济公平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要求税收保持中性,即对所有从事经营的纳税人要同等对待,以便为经营者创造一个合理的税收环境,促进经营者进行公平竞争(极端的税收中性原则反对税收对自由经济的任何影响)。对于客观上存在不公平的因素,如资源禀赋差异等,需要通过差别征税实施调节,以创造大体同等或说大体公平的竞争环境。6.1.3.1税收原则税收的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即税收征收的所得和所费的关系,尽可能增大所得和尽可能减少所费。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税收要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率;从经济机制的角度看,税收要有利于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从税务行政的角度看,税收行政要讲究效率,税收制度要简便,征纳双方的费用要节省,使既定条件下的税收收入最大化。6.1.3.1税收原则税收效率可以分为税收的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行政效率,征税过程本身的效率,它要求税收在征收和缴纳过程中耗费成本最小。它可以用税收成本率,即税收的行政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率来反映。税收的行政成本既包括政府课税的执行费用,也包括纳税人为纳税而耗费的缴纳成本。经济效率,就是征税应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至少对经济效率的不利影响最小。税收的经济效率是税收效率原则的更高层次。它反映了税收对社会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机制的影响情况。有两个层次的要求:6.1.3.1税收原则要求税收的“额外负担”最小。所谓额外负担,一是指资源配置方面的额外负担;二是由于征税可能对市场经济运行机制造成的不良影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额外负担,政府应选择合理的征税方式。通常认为根本途径在于保持税收中性。税收中性一方面是指政府征税使社会付出的代价应以征税额为限;另一方面是指政府征税不应超越市场而成为影响资源配置和经济决策的力量,尽可能地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要求保持税本。税本,税收的本源。通常认为,国民生产是税本,国民收入是税源,原则上税收只能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而不能伤及国民生产。6.1.3公共收入的原则6.1.3.2收费原则公共收费主要是和可售性公共产品相联系的,也就是说纳入公共收费范畴的是具有部分私人性质的准公共产品。税与费的根本差异在于收入原则的不同。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其职能而强制地、无偿地和规范地征收的收入。而公共收费则体现了公共部门和消费者的交易关系。公共收费并不是无偿的,而是依据受益原则和受益与付费相对称的原则而有偿收取的收入。因此,公共收费明显地体现出社会公众的自主自愿原则,采取“谁使用,谁付费”的办法来征收。6.1.3公共收入的原则6.1.3.3公债原则公债是以公共部门作为债务人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债收入的形成是基于信用原则,即公共部门在利用公债筹资的同时也承担了未来还本付息的义务。在公共收入中,公债的信用原则是其区别于其他公共收入的根本性特征。与税收相比较,公债的信用原则使得公债不仅要有偿而且要体现自愿原则。而与公共收费相比较,二者都具有有偿性,但是公共收费的有偿性主要是一种收益即期兑现的收入,而公债的有偿性则构成了公共部门的负担,其现期获取收入是以将来还本付息为代价的。6.2公共收入的主要形式6.2.1税收收入6.2.2公债收入6.2.3公共收费收入6.2.4国有资产收入6.2公共收入的主要形式6.2.1税收收入6.2.2公债收入6.2.3公共收费收入6.2.4国有资产收入6.2.1税收收入6.2.1.1税收的概念《新大英百科全书》的定义:“税收是强制性的固定征收;……税收是无偿的,它不是通过交换来取得。”。美国《经济学词典》认为,“税收是居民个人、公共机构和团体向政府强制让渡的货币(偶尔也采取实物或劳务的形式),它的征收对象是财产、收入或资本收益,也可以来自附加价格或畅销的大宗货。”日本《现代经济学词典》的定义,“税收是国家或者地方公共团体为筹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资金,而按照法律的规定,以货币形式对私人的一种强制性课征”。6.2.1税收收入6.2.1.1税收的概念《中国大百科全书·光盘版(经济学)》认为,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上的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对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收取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任何税收都是由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三要素组成”。布坎南认为,“税收是政府为公共服务筹集而取得收入的一种正常途径。如果我们考虑一种‘交换’的财政过程,税收便是人们取得公共活动利益而支付的‘价格’”。6.2.1税收收入6.2.1.1税收的概念我们可以对税收做如下定义: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其日常开支和社会公共福利的需要,遵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凭借其政治权力强制、固定、无偿获取财政收入的一种财政分配形式。特征税收的征收主体是国家。税收的征收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力,税收分配的主体是政府。税收的征收具有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税收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日常开支和社会公共福利的需要。6.2.1税收收入6.2.1.2税收的分类按照课税对象,可分为流转课税、所得课税、财产课税、行为课税和资源课税。流转课税,指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课税。其计税依据是商品销售额或者营业收入额,一般采用比例税率。所得课税,指以单位、个人的各项纯所得为课税对象的课税。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类,一般采取累进税率,多得多征、少得少征、不得不征,以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收入弹性较高。财产课税,指对各种动产和不动产为对象的课税。行为课税,指以纳税人的特定行为为对象而征收的税种。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都属于行为课税。6.2.1.2税收的分类按照计税依据,可以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从价税,以课税对象的价值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税种,实行比例课税或者累进课税。从量税,以课税对象的实物量为标准而征收的一种课税。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可以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价内税,税金包含在商品价格内的税种,由此而形成的计税价格被称为含税价格。价外税,税金不包含在商品价格内的税种,它只是价格的一个附加部分。6.2.1.2税收的分类按税负是否能够转嫁,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税款,税收负担不易转嫁的一类税,其纳税人和负税人往往是同一个人。间接税,纳税人能够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的一类税。其纳税人与负税人往往分离。按照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限,可以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中央税,指的是税收立法权、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归中央的税收。地方税,指的是税收立法权或税收管理权、收入支配权归地方的税收。共享税,则是由中央和地方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后支配使用的税种。6.2.1.2税收的分类按税收的形态标准,可以分为实物税和货币税。按税种的独立性标准,可以分为正税和附加税。按征税的着眼点标准,可以分为对人税、对物税和对事税。6.2.1税收收入6.2.1.3税收的负担与转嫁税收负担指纳税人因为国家课税而承受的经济负担。它主要分为宏观税负和微观税负。宏观税负,指一个国家的总体税负水平。一般用一国一年的税收收入总额与该国当年的国内生产总值相比来表示,即T/GDP。微观税负,指微观经济主体的税收负担,具体则是个人负担和企业负担。个人税收负担,一般用个人总收入负担率和个人单项收入税收负担率来表示;企业税收负担,一般以企业赢利综合税收负担率和企业利润负担率等表示。6.2.1.3税收的负担与转嫁税收负担的转嫁指纳税人在市场交易过程中,通过变动价格的方式将其所缴纳的税款,部分或全部转由他人负担的一种经济现象,即纳税人与负税人全部或部分分离。其主要形式有:前转,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沿着商品运动方向,通过提高商品销售价格的方法,向前转嫁给商品购买者的一种税负转嫁形式。后转,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按照商品运动的反方向,通过压低商品价格等方法,将其向后转嫁给商品销售者的一种负担转嫁形式。混转,将前转和后转相结合的一种税负转嫁形式。税收的资本化,指生产要素购买者所购买生产要素将来应交纳的税款,从要素购入价格中预先扣除,然后名义上虽由买主按期纳税,但税负全部由卖方承担的一种税负转嫁形式。6.2公共收入的主要形式6.2.1税收收入6.2.2公债收入6.2.3公共收费收入6.2.4国有资产收入6.2.2公债收入6.2.2.1公债的概念公债:是国家以债务人的身份,凭借国家信用,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通过向企业或者个人有偿借债而形成的一部分收入,它是公共收入的一种主要形式。近代金融机构的产生和发展、全国性的金融市场的形成以及较为发达的信用制度是发行公债所必需的三大技术条件。现代信用经济是公债产生的基础。6.2.2公债收入6.2.2.2公债价格的确定、发行和还本付息公债价格的确定公债价格主要由公债市场的供给和需求情况决定。影响公债价格的主要因素有:市场利率。公债的价格与市场利率呈反方向变动的趋势。市场利率上升时,信贷紧缩,购买公债的资金的机会成本和相对价格随之上升,对公债投资品的需求相应地减少,公债的价格也将随之下跌;反之,当市场利率下降时,信贷放松,对公债市场的资金供给随之增多,对公债投资品的需求也相应地上升,公债的价格也将上升。6.2.2公债收入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为了抑制过热的国民经济,央行采取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在公债市场上抛售公债,回收货币,公债的价格将随之下降;当国民经济处于萧条期时,为了刺激经济的复苏,央行在公债市场上购入公债,相应地增加货币供应量,公债价格也将随之上升。外汇的汇率。当一国货币对外币的汇率上升时,会吸引投资者购买该种货币标价的公债,在公债供给量大体稳定的情况下,公债的需求增加,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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