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票报告 > 关于股票期权费用化的制度缺陷
1关于股票期权费用化的制度缺陷论文关键词股票期权费用化制度障碍修改完善论文摘要股票期权费用化有效防止了企业粉饰财务报告和期权持有人过多攫取期权收益但在会计确认和计量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法律制度障碍从而影响了这一制度效用相关的会计准则、税收制度、《公司法》以及《证券法》都应该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股票期权一般是指经理股票期权(EmployeeStockOwnerESO)起源于美国是指公司内部特定员工(如经理人)享有的一种不可转让的选择权即以某一约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本公司普通股的权利员工在约定的期限内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进企业股票并在他们认为合适的价位上抛出以赚取一定的差价从而构成企业对员工的一种激励由此经营者就可以获得当日股票市场价格和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价收入如果在该奖励规定的期限到期之前管理人员已离开公司或者管理人员不能达到约定的业绩指标那么这些奖励股份将被收回这样就可以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与2企业的经营业绩联系在一起以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积极性推动企业的发展一、股票期权费用化的制度概述在上世纪90年代在股票期权的发源地美国就引发一场关于股票期权是否费用化的激烈争论管理层、投资者和报表使用人都从自身的角度阐述截然不同的观点但最终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123号准则“以股权为基础的雇员薪酬计划的会计处理”(FASB123)为这次争论画上了句号并且推出了一套“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FairValueBasedMethod)”时至今日股票期权作为职工的一种薪酬将其作为一项费用进行会计处理已毫无争议并且名正言顺地进入了企业的财务报表之中(一)股票期权的国际会计处理准则在国际上股票期权费用化的会计处理方法也有相关的准则可循对于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IFRS2)颁布前国际会计准则未要求公司记录授予或执3行期权产生的费用条件是行权价格至少等于期权授予日股票的公允市场价格但折价期权的授予会产生与所属期间利润配比的费用其数额等于行权价格与授予日股票价格的差额因此期权的使用在会计方面不会对公司的税前收益产生影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04年颁布了IFRS2以规范“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share-basedpayment)的会计处理问题该准则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所有公众公司必须将股权激励而产生的费用计入其年度损益报告(二)我国的会计处理准则在我国证监会于2006年1月4日在官方网站公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在新的《公司法》、《证券法》实施之际股权分置改革初见成效之时出台《管理办法》显示了股市监管层推进股市市场化的良苦用心紧随其后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这种政策层、监管层相互和谐的运作与安排说明了会计准则的制定在内容和形式上应适应经济和企业的发展财政部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23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修订)》该准则对于股票期权费用化、直线摊销、4公允价值计量等问题进行了规定比如对于权益结算支付应当按照授予职工和提供类似服务的其他方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权后可立即行权的权益结算支付根据股份支付协议按其授权日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同时按照股份面值总额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并按照实际行权金额与面值总额的差额增加资本公积;对于职工和其他方完成了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能行权的权益结算支付根据股份支付协议按其授权日公允价值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等待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分期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毋庸质疑将股票期权确认为薪酬费用不但能更可靠地衡量酬劳成本和公司利润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真实性使财务报表更具有信息含量改进报告盈余的可信度而且还可以抵销公司为推高股价而有意操纵利润的可能性或减少操纵利润的数值二、股票期权费用化的制度缺陷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激励是有价值的也应在企业授予5时计入费用但期权费用化的顺利实施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予以保障否则就会使这一科学的激励措施产生许多负面影响弱化其激励作用就目前的制度设计而言将股票期权费用化还存在制度方面的缺陷具体体现为以下几方面(一)股票期权价值计量方法评述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新会计准则其中首次以《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了企业以股份为基础进行支付的业务其确认和计量的原则也趋同于国际准则吸收了IFRS2和SFAS123中较为成熟的理念1.我国目前不具备采用公允价值法的假设条件上文已经提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已经明确了股票期权的费用化处理该准则中明确规定股票期权价值的计量方法采用“公允价值法”这种方法同时记录了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然而股票期权不可转让受制于授权条件且存在一个等待期所以要决定股票期权的公平市价是相当困难的所以要决定股票期权的公平市价是相当困难的因此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需要利用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计如常用的Black-Scholes模型7由于该模型设置了多达8项的假设其中该模型假设股票价格服从对数正态分布股票投资回报的波动6性在期权有效期中是固定不变的;在期权有效期内股票无红利或者有已知的红利;存在着一个固定的无风险利率投资者可以按照无风险利率任意地借入或贷出此类假设在我国无一能够满足也缺乏相应的市场参照而我国的资本市场处于非强势市场股票价格并不一定能正确反映股票价值而且非流通股的大量存在因此在实际中是很难满足其假设条件从而无法得到准确的期权价值因此笔者认为在实际操作中股票期权如若按“内在价值法(IntrinsicValueBasedMethod)”计价可以做到客观、真是地反映其内在价值的因为现行股价和行权价格都是可以确定的8相反若按公允价值法计价股票期权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主观估计2.股票期权费用的“直线摊销”法瑕疵从本质上讲企业员工获得期权是因为为企业提供了劳务由此带来的薪酬费用应当分摊至员工提供劳务的各年限里根据配比原则将此项费用在员工服务期间予以摊销但在现实中如果是不确定的股票期权由于授权日的行权价不确定所以授权日不是计量日不必进行会计处理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应以股价为基础估计费用并记录期权以后逐期进行摊销直至计量日才能调整确认预提费用并将余额在剩下的服务期内摊销并在行权后将期权转为股本这种方式比较容易撑握但由于目前股票市场不十分完善且当股价变化较大时会计调整多容易出差错会给操纵利润7者带来方便(二)股票期权费用化的税务制度问题在通常情况下股票期权运作包括三个阶段授予、行权和转让阶段而课税环节一般发生于这两个环节一是在股票转让时征税二是选择授权时或行权时征税;同时企业授予职工股票期权或职工行使股票期权时收益视为职工因工作年限和业绩所取得的薪酬所得而在转让股票期权时的收益大都视为资本利得国家税务总局于1998年01月20日发布的《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因按其受雇期间的表现或业绩从其雇主以不同形式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指雇员实际支付的股票等有价证券的认购价格低于当期发行价格或市场价格的数额)属于个人因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在雇员实际认购时按《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当前对个人转让股票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通知》中的“认购股票”并不等同于股票期权前者是一种行为而后者则8是一个行权的过程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选择权其收益具有不确定性由于被授予人在行权和出售股票时都有收益导致其纳税环节和计税所得的确定都很复杂而税法对此未作任何明确规定三、结语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减少了现代企业制度下公司的代理成本股票期权费用化不仅能起到干燥剂的作用挤出报表盈利数字中的水分使不同激励方式的公司之间的财务报表具有可比性而且还能够防止企业高级管理层通过股票期权牟取暴利要使这一激励机制达到预期的制度效用还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的会计准则、税收制度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这将是学术界和实务界研究和探讨的关键参考文献91阿兰斯密德《制度与行为经济学》(刘璨、吴水荣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62刘燕《会计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93孙光国、陈艳利、刘英明《会计制度设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94孟晶张杰《试述股权激励及其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影响》载《经济师》2006年5期5刘丽平《探析激励型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载《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5月6刘丽平乔军文《股权激励新会计准则造就利润操纵空间》载《CPA视野》20066287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OptionPricingModel)即布莱克-肖尔斯期权定价模型是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商品在内的新兴衍生10金融市场的各种以市价价格变动定价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价模型该模型简称为(B-S)模型C=SN(D1)-LE-γTN(D2)其中D1=1NSL+(γ+σ22)TσTD2=D1-σTC期权初始合理价格L期权交割价格S所交易金融资产现价T期权有效期r连续复利计无风险利率Hσ2年度化方差N()正态分布变量的累积概率分布函数8但是内在价值法的缺陷也不容忽视比如内在价值法的计算过于简单不仅没有考虑期权的时间价值也没有考虑期权授予日前一段时期的股价波动无风险利率股利等与股票期权密切联系的因素在实际处理中内在价值法也留下了利润操纵的空间首先内在价值法本身已经低估了期权价值从而高估了企业利润其次一些企业为了不计期权费用将期权行权价定为该股票的现行价格使得会计上确认的期权费用为零从而提高公司的赢利指标推动股价的上涨达到股票期权收益的目的
本文标题:关于股票期权费用化的制度缺陷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3670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