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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报告通用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报告通用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报告1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六安市气象局自20-年起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六安市气象局及下属县、区气象局法律事务,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根据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因此六安市气象局聘请的法律顾问也就是XX县气象县局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范围包括:1、对聘请方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包含重大决策)进行解释,提供法律意见;2、协助审查聘请方涉及法律事务的文书;3、协助审查聘请方与其他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4、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草拟、谈判、签约工作;5、代理参加诉讼及仲裁;6、为聘请方提供法律宣传服务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自聘请法律顾问以来,受聘律师任认真履行职责,为我局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协助建立健全依法管理的规章制度,梳理行业法律法规;审阅经济合同;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等,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促进了气象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为我局构筑起一道坚实的法律风险;防火墙;。提高了我局的依法行政水平。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报告2为加强干部法制化建设,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和谐发展和社会持续稳定。根据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安排,我委聘请了县法制局局长为我委法律顾问。此举为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及时处理机关发生的种类纠纷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先将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一)建立法律顾问定期联系制度为加强与单位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解决单位遇到的法律问题,我们建立了法律顾问定期联系制度。我委在涉法问题上,积极和法律顾问沟通,共同商讨如何开展法律顾问工作。(二)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指导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价格涉法纠纷时有发生,并有增加趋势。基于上述因素,我委组织干部和法律顾问召开座谈会,就事件的特点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意见和措施,对群众的来访,及时解答,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今年,组织召开了县第一幼儿园的价格收费和自来水公司水费收取价格听证会。(三)及时处理价格纠纷及时介入处理价格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法律顾问具体工作的一方面。因此我们注重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以便在发生问题需要法律顾问帮助时能及时到场处理。例如我们今年接到学生家长反应县一中多收取了四名学生的费用问题,因为里面的情况比较复杂。我们及时咨询了法律顾问,在处理事件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好法律顾问调解矛盾,使事情得到了很好解决。(四)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法律顾问工作除了定期的联系,我们还通过电话随时法律咨询。请法律顾问为干部讲课,进行案例讲解。通过多种形势,增强了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的水平。二、存在的问题一年来工作的实践,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具体反映在以下几方面:(一)干部的法律知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二)个别事件的处理比较被动。(三)缺少必要的经费。三、今后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几点建议(一)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因各单位在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不同,遇到的.问题不尽相同,因此,建立法律顾问工作通报制度很有必要的,一方面可以互通情况,及时了解法律顾问工作的总体情况;另一方面可以相互交流、研究个案的处理对策,促进工作的开展。(二)加强法律顾问对干部的指导和业务培训。(三)建议划拨一定的经费。召开定期的会议、购置必要的书籍心脏翻印有关的材料,必须以经费为前提。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报告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共县委关于全面深化城县管理和社会治理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完善我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推进法治建设,我们于20-年4月开展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情况调研工作。一、我县政府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基本情况(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队伍已形成规模。此次调研共有59个单位反馈问卷,其中42个单位已聘请法律顾问,17个单位尚未聘请法律顾问。未聘请法律顾问的单位中,绝大多数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在已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单位中,23个单位聘请对象为律师事务所,19个单位聘请对象为个人,即律师、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长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其他专业人士。经过多年努力,我县已逐步建立了一支年富力强、综合素质好、专业化程度高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形成了县、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架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政府系统聘请法律顾问达243人,他们正在为保障中心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县历届政府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早在20-年8月,经县政府同意,县政府办公厅就专门印发了《县聘任县政府法律顾问暂行办法》。调研发现,一些单位已出台了规范法律顾问活动的相关制度,如《县地方税务系统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律专家咨询组管理暂行办法》、《未央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周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办法》及《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等。这些制度对法律顾问职责、组成、选聘、解聘、任期、工作程序、工作方式、经费保障、权利义务、日常管理等内容都作了规范,在我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方面发挥着重要效用。为进一步提升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在全社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中发挥示范效应,目前县政府法制办起草了《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正报县政府审议中。(三)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各有特色。已经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县级部门,都由部门法制处室专门负责法律顾问的联络、协调工作;开发区管委会的法律顾问工作主要由办公室或下属局进行日常管理、指导和监督。13个区县中有的区(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由法制办负责,有的区县由司法局牵头负责选聘人员,法制机构主导业务协调。运作模式各有特色,如曲江新区设立律师办公室,由法律顾问单位指派律师参照管委会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确保法律服务及时、全面;国际港务区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设置法律服务团办公室,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与港务区工作人员一致;莲湖区目前建立了三个法律顾问团,分别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区重点项目法律顾问团、区信访案件法律顾问团,提高法律顾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灞桥区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聘请了30名律师组成政府及执法部门顾问团,为全区重点项目、平安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还印发了《灞桥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有效整合资源,科学搭建平台,积极探索;358;工作模式,积极推进规范化、网络化、便捷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不断拓展、职能有效发挥。调研结果显示,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已由原先单一的承办案件,逐步拓展到机关工作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列席政府(机关)办公会议,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政府及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决策的可行性论证;为重大行政复议、涉诉涉访等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或活动;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学基础理论和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等。多年来,政府法律顾问通过参与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及行政法制监督活动,在经济发展、城县建设、改善民生及对外交往与合作等方面发挥了法律;智囊团;作用,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不仅保障了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还增强了行政措施的可操作性,防范了行政风险,节约了行政成本。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二、我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不平衡。我县于20-年出台了《县聘任县政府法律顾问暂行办法》,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法律顾问工作范围的不断拓展,其中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当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需要。从调研结果看,全县部分单位制定有法律顾问管理相关制度,还有的尚未建立此项制度。究其主观原因,一是县级层面缺乏可以作为范本、适应当前实际的制度规范;二是一些单位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防范和化解经济社会矛盾的意识不强,习惯于;事后补救;,往往等到矛盾或者问题产生后才要求政府法制部门参与和法律顾问介入。此外,个别单位虽然聘用了法律顾问,但法律顾问的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二)政府法律顾问协调管理机构不尽统一。仅以区县为例,我县13个区县中,有6个区(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由区(县)法制机构负责,其余7个区(县)中4个由司法局与法制机构共同选聘,3个由司法局负责选聘,但法律顾问业务均由法制机构主导。后者与《陕西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2014年6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政府法制办;三定;方案明确的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推进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工作相悖,也与县政府法制办多年来实际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做法不对应。这不利于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也不利于法律顾问作用的有效发挥。(三)政府法律顾问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是兼具法律素养的综合性业务。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不但要具备较高的法律知识、专业水准和较强的执业能力,还要有社会及行政工作经验。从政府系统法律顾问队伍看,有些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虽然具备基本法律理论知识,但业务仅限于就案论案,与该单位全局工作结合不紧密,提出法律意见的实效性不强。一些法律顾问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知识结构及综合素质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存在差距,特别是体现部门职能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四)政府法律顾问考核机制需要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是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即以追求社会和谐和公共利益为目标,也不以盈利为目的。这不同于服务个人、企业或其他对象。政府法律顾问一般为资深律师、专家学者及长期从事法律实务的其他人士。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自身的特殊性,在很多时候难以确定量化标准,法制机构对他们进行工作评价时也很难量化排序。这些因素造成了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工作评价标准模糊,考核机制尚未形成。(五)政府法律顾问报酬支付标准亟待规范。调研显示,我县给政府法律顾问的报酬标准差异较大,支付形式也不尽一致。还有的单位聘请法律顾问仅仅参与案件办理,由于案件的多少难以确定,导致经费时多时少,财务上无支出科目,也未列入专项财政预算,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三、对我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一)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结合我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际,率先出台《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为全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供范例。要认真总结我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工作实践,学习借鉴兄弟省县的有效做法,进一步完善我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配套制度规范,特别是确定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评价标准,发挥考核机制的引领作用,提高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水平。要细化完善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的提供法律意见书列入考核范围,增强考核评价专业度、准确度及可操作性。要遵守律师法规定,与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协议,协议中还要有保密条款的约定。实行法律顾问任期制,通过制度化、规范化途径,提升法律顾问工作效能。(二)明确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推进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工作。政府法制机构是本级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协调管理政府法律顾问与法制机构的职能相吻合。2-年11月重新的《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中再次明确由省政府法制办负责省政府法律顾问组的日常联络、组织、协调,以及对省政府法律顾问的考核、评价等工作。20-年省政府法制办;三定;方案规定省政府法制办负责;推进全省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工作;。县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县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也要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区县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按照这些要求理顺职责,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运转的组织网络,推进我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发展。(三)完善政府系统法律顾问考核机制。参与政府法律事务,推进依法行政是政府系统法律顾问的职责所在。为有效促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当前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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