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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供借鉴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转作风、重实干、强基层、抓落实,围绕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持续推进法治安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规划方案贯彻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引领更高水平法治*建设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研究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方式新举措,推动建立落实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深化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2.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学习宣传工作,综合使用传统方式和新型融媒手段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扩大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3.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教育。开展“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巩固拓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宣讲活动成效,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推动在淮高等学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门课程,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4.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整合法学法律界理论和实践研究力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研究阐释。二、全面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5.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季报机制,加强委员会协调小组本领域法治工作具体实施。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健全完善党内法规配套制度,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督促检查、巡察重要内容。6.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举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贯彻落实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强化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7.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建设。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规划(20xx-2025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25年)》《*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xx-2025年)》,出台“一规划两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领域改革成效进行评估。8.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完善党领导依法治理市县(区)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市、县(区)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切实打通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9.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推进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实现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尊法学法表率。加大政绩(绩效)考核中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力度,完善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实施法治督察标准化、领导干部述法标准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标准化“三项建设”。贯彻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意见,强化督察结果运用。三、围绕具有影响力“五个*”建设,强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10.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紧盯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研究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指导意见,持续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劳动保障、生物安全、教育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年活动。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依法维护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驻点督导。11.持续打造一流法治环境。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研究梳理营商环境中的法治服务保障短板与不足,着力解决各方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法治领域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依法保障和规范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出台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推进营商环境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作为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落实情况,推动整改提升。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债务融资等领域的失信行为,强化行政机关履行给付义务情况清查,深入开展全市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广芜湖试点工作经验,在我市开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等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12.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健全涉产权错案甄别纠正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研究制定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体系13.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立法工作请示报告,协调决策等制度机制,协调解决重大立法争议,健全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机制。注重发挥政府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做好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加强政协立法协商制度化建设。14.聚焦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大局,推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旅游促进等领域立法工作,为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更优法治保障。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线,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立法进程,着力通过立法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15.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切实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有效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性法规规章协调机制建设。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咨询和立法专家顾问制度。落实应用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加强与沪苏浙立法协同。五、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16.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督察。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推动落实*省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积极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组织开展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点推进各县区各部门会议审议事项和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村(社区)法律顾问聘请率实现常态化100%。指导各县(区)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积极申报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发挥“府检”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7.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机制,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不得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工作,推进“一屏通办”改革。18.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制度。深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19.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巩固深化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队伍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人员、经费、技术配套保障。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探索开展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开展执法人员身份、职业保障等方面政策调研,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装备政策和完善执法执勤车(船艇)政策。20.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健全完善重点执法领域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重点执法部门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21.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市县(区)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应用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数量比例不应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造“智慧监管”综合平台。22.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推动落实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23.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意见及我省落实举措,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进行。完善执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运行机制,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24.深化司法领域改革。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推动法院编制、员额向人均办案量较大的地区和单位倾斜,对人案矛盾突出地区实行定向增编。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制度,畅通三类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有关繁简分流制度。健全行政审判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案件管辖机制,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完善诉讼收费制度,深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2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制度机制。贯彻实施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立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完善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26.加强纪法协同衔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机制的意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27.深化司法行政制度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完善监狱、看守所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之间的工作对接机制。完善律师行业评级评价体系。规范法律咨询公司管理,维护正常法律服务秩序。完善仲裁机构内部治理机制。深化公证、司法鉴定改革,规范行业发展。七、深入推进全民守法,提高法治社会建设水平28.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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