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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简述个人经营贷款是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发放的用于客户合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周转的人民币担保贷款。☆产品特色1.贷款额度高:贷款金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2.贷款期限长:最长可达5年;3.担保方式多:可采用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多种方式;4.具备循环贷款功能:一次申请,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方便快捷,并可通过商户POS和网上银行等渠道实现贷款的自助发放。☆申请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不含)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借款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在工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6.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7.借款人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8.工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资料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经年检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个人在经营实体的分红证明、租金收入、在工行或他行近6个月内的存款、国债、基金等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4.能反映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近期经营状况的银行结算账户明细或完税凭证等证明资料;5.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权处分人(包括房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6.贷款采用保证方式的,须提供保证人相关资料;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个人小额贷款☆产品简介个人小额贷款是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发放的用于合法经营活动所需小额、短期资金周转的人民币贷款。☆产品特色个人小额贷款以信用或保证担保方式发放,无需抵质押,灵活方便。担保方式可采用自然人担保、经营商户联保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贷款金额与期限:单户贷款金额最高50万元,其中以信用方式贷款的单户贷款金额最高2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内。☆申请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不含)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在工商银行获得D级(含)以上信用评价等级;4.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或商户经营证、摊位证、行业经营许可证等)及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承包、租赁证明资料;5.具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在工商银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7.除采用信用担保方式外,能提供工商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8.在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9.工商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申请资料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商户经营证、摊位证、行业经营许可证等)。3.反映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经营状况及还款能力的证明资料。4.贷款采用保证方式的,须按照工商银行相关规定提供资料。5.工商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个人助业贷款基本规定:1.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周岁;。2.贷款额度:最低额度1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500万元。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含),额度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4.贷款利率:按照中国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5.担保方式:担保采取抵押、质押和保证方式,但是不接受单纯以第三方保证形式提供的担保。6.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还息任意还本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法等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具体还款方式由经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7.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明、居住地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2)借款人配偶承诺共同还款的证明;(3)从事生产经营的营业执照,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伙或公司制企业还应出具企业合伙经营协议或章程及验资报告、出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4)贷款用途证明(如购货合同等);(5)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证明;(6)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贷款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凭证、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7)建设银行二级分行(含)以上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8)建设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办理流程: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定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指定个人结算账户发放贷款;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客户申请办理以上产品和服务,以中国建设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建设银行。)个人投资经营贷款产品名称个人投资经营贷款产品说明个人投资经营贷款是指中国银行发放的用于解决借款客户投资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周转的贷款。一、贷款限额个人投资经营贷款的金额起点为3万元人民币,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二、贷款期限个人投资经营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三、应提供以下资料:1、资格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营业执照等;2、贷款用途证明文件,如购销合同等;3、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收入证明)、税单及其他还款能力证明等;4、担保所需的证明文件。抵(质)押担保须提供抵(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价值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证明;信用担保须提供保证人同意履行连带责任保证的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5、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6、借款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借款人简历、工作业绩、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还款来源、担保情况、申请借款的金额和期限);7、不低于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的30%的自有资金或付款证明;8、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借款客户所提供文件资料应真实、合法。四、贷款的担保您应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提供中国银行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必须签订书面担保合同。(一)以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抵押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以房地产进行抵押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借款人必须将房产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其抵押率一般不得超过50%,同时,借款人在获得贷款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二)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质物仅限于商业银行开立的储蓄存单、国债等价值稳定、且易于变现的有价证券。银行存单和国债质押率不超过90%,其它有价证券质押率须视其价值分别确定。借款客户借款人提供的质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需要公证的,借款客户(或质押人)应当办理公证手续。(三)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您应提供中国银行可接受的第三方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全额有效担保。适用对象借款客户指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即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办理流程办理贷款业务所需资料较多,如有更多疑问,可向当地挂有“理想之家”品牌标识的中国银行网点进行咨询或者拨打95566。个体工商户贷款Nongxinshe发布时间:2008-09-09◆简要介绍◆贷款期限、利率、金额◆贷款办理程序◆注意事项▲简要介绍个体工商户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服务辖区内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用于流动资金需要的人民币贷款。个体工商户需要申请借款时,必须参加农村信用社组织的信用等级评定,被评为信用户的方能取得贷款资格,由信用社发给贷款证。目前,全省农村信用社各综合营业网点都设立了贷款专柜,负责办理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体工商户用款时,可持“两证一折/卡”(身份证、贷款证、存折/卡)直接到信用社柜台办理相关手续。▲贷款期限、利率、金额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三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农村信用社利率浮动幅度以及有关利率定价管理制度要求合理确定。,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信用户和信用社社员实行利率优惠。贷款额度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分别确定,抵、质押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基本制度》的规定比例,保证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信用贷款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贷款办理程序个体工商户贷款基本业务流程:信用等级评定、核定授信额度(受理申请→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签订合同、核发贷款证→贷款上柜台。▲注意事项贷款属一次性资金需求(即贷款结清后三个月内不再发生贷款业务)的,可不使用贷款证发放贷款。借款人本人凭“一证一折/卡”(身份证、存折/卡)及有关材料到信用社(支行)柜台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证贷款不得展期。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履约还款的非贷款证贷款业务,借款人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信用社(支行)提出展期申请,贷款展期的调查、审查与审批视同新增贷款办理。经审批同意后可以办理展期手续。
本文标题:各行个人经营性贷款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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