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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令(督促程序用)××××人民法院支付令(××××)……民督……号申请人:×××,……。……被申请人:×××,……。……(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支付令。申请人×××称,……(概述申请人提供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证据)。要求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写明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名称和数量)。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特发出如下支付令: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写明应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名称和数量)。申请费……元,由被申请人×××负担。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年××月××日(院印)书记员×××【说明】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一十六条制定,供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在受理支付令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用。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本文标题:支付令(督促程序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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