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法律文书 > 通知书(法院依当事人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用)(1)
通知书(法院依当事人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用)××××人民法院通知书(法院依当事人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用)(××××)×行×字第××号×××:×××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一案,×××(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向本院申请你(单位作为证人的,可填写“你单位”)出庭作证,并已经本院准许。你(单位作为证人的,可填写“你单位”)应于××××年××月××日××时××分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证人作证的地点)出席法庭审理(证人出席证据交换陈述证言的,可表述为“证据交换”),陈述证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二、证人应当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证人不得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证言。三、证人应当诚实作证,并如实回答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作伪证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不得与当事人和其他证人交换意见。五、证人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年××月××日(院印)【说明】一、本通知书适用于法院依当事人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情形。二、本通知书送达证人。
本文标题:通知书(法院依当事人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用)(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40188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