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法律文书 > 不准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通知书(通知当事人用)
不准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通知书(通知当事人用)××××人民法院不准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通知书(××××)……号×××:……(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你向本院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元的申请,并提交了……(写明证据名称)证明材料。本院认为,……(写明不准予申请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不准予你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特此通知。××××年××月××日(院印)【说明】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以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制定,供人民法院对于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当事人,通知不准予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用。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本文标题:不准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通知书(通知当事人用)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40584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