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票报告 > 我国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结构研究
我国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结构研究作者:邓欧学位授予单位:贵州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宋丹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2002投资基金管理人义务法律制度是基金投资者权益保障制度的根本所在,故世界各国均将基金管理人义务法律制度作为投资基金立法的重中之重。本文就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义务法律制度对中外投资基金立法进行了系统的比较分析,其内容涵盖了基金管理人义务的内容、基金管理人义务的监控和基金管理人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这三个方面。本文在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现行立法中的种种不足,提出了构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义务法律制度的初步设想。我国投资基金法已列入九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目前正在紧张的酝酿之中。祈愿本文能对我国投资基金法的制定有所启示。2.期刊论文吴亮.WuLiang论中国投资基金的改革与发展-漳州职业大学学报2002,4(2)投资基金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发展到一个相当成熟的阶段,而在中国却还处于刚起步的时期.本文通过对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存在问题和发展展望的论述,简要介绍了中国投资基金发展的历史,论证其发展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以及解决方法,探讨了投资基金蕴藏的巨大潜力,得出中国投资基金必须会有一个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的结论.指出投资基金必然会对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中国经济的腾飞做出应有的贡献.3.学位论文刘颖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显性激励机制研究2005证券投资基金在走过130多年的发展历程后依然显示出势不可挡的发展态势,近十年来增长了近百倍,全球的投资基金资产已从最初的50多万美元增加到目前的11万亿美元。自从1997年10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后,标志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成为中国基金业的主导方向,从此走上了规范化发展道路。作为一种集合投资、专业理财的工具,证券投资基金本质上体现的是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投资者)与代理人(基金管理人)追求的目标并不一致,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委托人处于相对弱势。为了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的激励约束机制就自然成为了投资基金制度安排的重要方面。但就目前来看,我国基金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基金管理的实际运作过程中,我国基金业还远未建立起完善的、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激励约束机制。因此建立能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金管理人显性激励机制在我国基金业发展的初期更显重要。本文试图优化适用于中国基金管理人显性激励方案。通过回顾中美基金管理人激励制度的发展,对比分析两国在激励制度上的差异;掌握中国基金管理人激励状况,观察和分析基金管理人的异质性及其显性需求、基金管理费与投资组合业绩及其风险选择的关系、显性激励制度的安排等方面的现状与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展开一系列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探索适合于中国基金管理人的显性激励方案,规范基金管理人的治理行为,保护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实现良好的基金业绩。首先,充分了解中美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并对其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的基础之上,对投资基金管理人显性激励机制的形式进行了界定,并从政策选择、报酬计量方式和管理费用结构三方面横向分析比较了两国不同经济制度和经济环境下各具特色的基金管理人显性激励机制。其次,分析基金管理人显性激励问题的提出有它一定的逻辑必然性。利益冲突是基金运作中的现实,这一现实在非对称信息下演变为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它不仅损害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而且扭曲投资基金的市场功能和经济功能,导致资源配置错位。因此,作为高风险行业的证券投资基金,是基金管理人的人力资本与基金投资者的货币资本之间的特别合约,而人力资本只能激励,不能压榨。由此,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为了保证基金管理人避免道德风险,希望他们积极承担剩余风险,创造最大的剩余收益,根本的办法就是赋予基金管理人风险报酬,以鼓励其承担风险。由此,投资者提出基金管理人激励问题,就成了一种逻辑必然。基金管理人作为资本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人力资本,同样具有追逐“物质报酬”的显性需求——获得一份与自己贡献相称的报酬,并能够分享到自己所创造的财富,仍是基金管理人考虑的一项重要因素。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只有能够获得“足够的报酬”,满足自己的需求,才能够发挥出最大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最大的剩余收益。由此,他们提出基金管理人激励问题,也是一种逻辑必然。再次,对基金管理人显性激励效应的概念进行了科学的界定之后,详细分析业绩型显性激励方案的若干效应,并运用波特.劳勒模型了解了基金管理人显性激励——基金管理人满意度——基金绩效的关系。然后通过对基金管理人显性激励与基金绩效关系的理论基础与实证研究进行整合,推出基本假设:基金管理费与投资组合业绩及其风险选择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最后通过实证验证其假设,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4.期刊论文刘金章关于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的思考-开发研究2001,(1)允许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普遍做法,而我国当前还是空白.本文就此问题进行了较深入地分析和探讨.5.学位论文张庆证券投资基金制度分析2004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深刻变革,居民成为最大储蓄主体,金融体系在资金融通和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日益重要.但当前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将企业和个人的经营及道德风险高度集中于国家,不利于资金融通及资源的优化配置.随着藏富于民格局及资本市场的深入发展,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专业化分工的产物,能更好的满足居民个人的投资需求,并有效克服银行信用所引发风险高度集中于国家的弊端,具有更高的资源配置效率.证券投资基金体现了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问题表明,没有健全的制度约束,代理人必然会通过损害委托人的权益即基金投资者权益为自己谋取私利.因此,只有从保护投资者权益角度健全基金管理制度,才能保证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基于投资者权益保护对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发展的重要性以及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存在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对投资者权益损害的事实,如何以全新的思维和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基金投资人权益保护问题显得非常迫切与必要.因此,作者试图在研究方法、研究视角上进行有益尝试,力争达到如下目标:通过研究,深刻揭示基金持有人保护对基金市场发展的意义,探求基金持有人保护的规律和完善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构建,为充分激发投资者的积极性树立其对市场信心提供指导与支持,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以投资者权益保护为主线,从制度的角度搭建一个理论平台,为证券投资基金的研究拓展一种全新的、更富有现实意义的探索路径与框架.该论文的研究思路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通过基金内部治理不能完全解决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持有人之间因两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因此需要通过完善基金业的市场结构、加强市场竞争来约束基金管理人的行为;但如果考虑到基金业的外部性和基金市场上相关利益者的动态博弈,单纯依靠市场约束并不能达到最优;因此,应加强对基金业进行监管;基于监管者有可能被俘获,还需要加强对监管者的监管;当然,再完善的监管制度也难以彻底根除基金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基金投资者受到不法行为的侵害致损害发生后,作为救济手段的损害赔偿制度必不可少,它是维持投资者信心,促进投资基金市场规范发展的最后保障.依此思路论文以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为核心,安排了具有内在逻辑的8章内容,各章内容概括如下:第1章为导论.通过选题背景、文献综述、研究意义及研究方法等,对该文写作主题思想进行了整体的概括阐述.在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发生深刻变化背景下,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已将企业和个人的经营和道德风险高度集中于国家,因此发展直接融资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但是,个人投资者直接参与市场带来很大的不便:个人投资管理能力的不足,规模效应的不经济,以及搭便车等因素导致对证券投资基金这种专家理财或专业化投资管理服务的需求.投资基金的发展需要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实施有效保护,通过培育基金持有人的信心,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而这需要健全的制度约束.以保护投资者权益为中心的制度研究,主要围绕着基金关系人和政府两个层面展开.第2章对相关基础问题进行了研究.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阐述了证券投资基金的本质是一种制度安排,同时,依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对中国投资基金制度的演进过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发挥投资基金效能的制度背景在于保护私人财产权、健全的会计审计制度和有效的的信息披露制度、有效的立法和司法制度等;并对当前两大融资模式下,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有效性进行了对比分析,不仅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制度发展以有益的借鉴和启示,也从更为广阔的视角展示了投资基金发展的思路;除此之外,还对投资者权益保护与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第3章主要研究证券投资基金内部治理制度.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有关基金关系人之间的治衡机制;二是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治理.通过建立共同受托人的治理模式,形成投资基金三方关系人,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人之间的有效制衡,是从根本上扭转当前契约型基金中基金持有人利益代表缺位的关键.在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治理中,除了研究基金管理公司法人治理,提出立足目前中国公司结构现状,优化监事会职能,设立独立监事观点外,还对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治理、基金管理公司内控制度提出了建议.除此之外,对公司型投资基金在中国的发展也进行了一定的分析.第4章研究的是基金的市场准入、信息披露,以及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基金进行评级等市场约束的制度内容.在该章通过竞争垄断理论分析了竞争优于垄断,进而运用于投资基金市场,即引入市场竞争制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有利于提高投资基金的运作效率,是有效约束基金管理人行为,提升管理水平的市场手段,而在降低门槛的同时,需要建立完善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保障投资人的知情权,并通过客观公正的基金评级体系,来引导资源向管理优良的基金转移,发挥资源配置的最大效用.同时,开放式基金凭借其制度优势,在降低基金管理人道德风险方面体现了一定的功效,因此,大力发展开放式基金,对改变目前中国以封闭式基金为主的市场格局具有积极意义.第5章对投资基金的监管制度进行了研究.首先从监管的一般理论入手,对投资基金实施监管的必要性进行了深入阐述,并通过数理模型推导出监管者存在过度监管的倾向,从而分析了在不同监管水平下的监管均衡轨迹,以及监管适度性问题.同时,利用信息经济学理论对监管者与投资基金契约主体之间的博弈进行了分析.在对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三个国家基金监管模式比较借鉴基础上,对重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制提出了建议.第6章对监管者行为的规制和约束进行了探讨.监管者作为政府代理人,具有法律等制度的制订权,同时,又具有经济人的一般特征.因此,对监管者实施约束,营造有限政府,是营造好的市场经济,保护投资人利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规范有序发展的最根本保障.第7章是救济制度,主要研究了证券投资基金损害赔偿制度.该部分从分析证券投资基金损害赔制度的功能入手,揭示了建立证券投资基金损害赔偿制度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价值与意义;从国际比较法的角度,阐述了完善的证券投资基金损害赔偿制度的要素,即对基金投资者损害的救济既应有实体法上的规定,程序法上的设计,同时也须有保障赔偿实现的制度安排,三者共同构成了整个证券投资基金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最后结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损害赔偿制度现状,指出了中国证券投资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的解决提出了改进建议.第8章为全文总结.主要对以保护投资者权益为核心各章内容的内在关系进行归纳总结.6.期刊论文胡秋解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写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通过之际-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3,13(12)旨在通过阐述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立法历程以及证券投资法中市场争议的热点问题,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市场影响、重大意义以及现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探析.7.学位论文杨振利开放式电力投资基金及其风险管理2001该论文介绍了世界投资基金业发展历程和中国投资基金的产生与发展历史,分析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趋势,结合开放式投资基金的概念特征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本文标题:我国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结构研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4331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