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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收-1导论如来纳税人俱乐部蔡桂如蔡桂如•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13901502228•QQ870067213•蔡桂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师资•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师资•复旦大学总裁班特聘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总裁班特聘教授•中国财税教育网特聘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常州市国税局、地税局师资蔡桂如•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组成员•江苏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常州市地税局稽查顾问•常州市浙商研究会副会长•常州市长三角经济研究会副会长蔡桂如•江苏嘉和利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永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首席会计师•常州如来纳税人俱乐部有限公司总裁•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公司董事长•常州泰瑞税务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蔡桂如•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002550)独立董事•江苏一汽铸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丰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如来纳税人俱乐部会员服务及收费•1、一年内一次交纳会员费3800元,会员可选择参加1人次12天免中餐免会务费现场公开课培训;•2、一年内交纳会员费5800元,会员可选择参加2人次12天免中餐免会务费现场公开课培训。•3、一年内会员可免费通过电话、网络方式请如来纳税人俱乐部专家解答学习和实务工作中的财税疑难问题。•4、一年内会员可通过网络平台及时了解国家新出台的财税政策法规。•5、一年内会员可凭网络账号登陆会员区,浏览下载最新财税政策法规信息和每月现场公开课,培训讲义等资料。•6、为会员提供同行业会员交流4次(每季一次)•汇款方式:请将银行汇款凭证传真至:0519-86652552收件人鲁奕静•户名:常州如来纳税人俱乐部有限公司账号32001621536052502190•建行常州分行兰陵分理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2004-04-27•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2013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2007版2011版•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财会[2011]20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重要意义•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的重要举措,•在我国所有法人经营单位中小企业•数量占97.1I%,•从业人员占52.95%,•主营业务收入占39.34%,•资产总额占41.97%。重要意义•有利于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加强小企业税收征管,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有利于加强小企业贷款管理,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对小企业要求•小企业应当以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契机,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第一,认真组织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深入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小企业负责人依法管理会计工作的自觉性。对小企业要求•第二,做好会计科目的新旧转换、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确保新旧会计准则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对小企业要求•第三,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提升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依法纳税,不断提高企业的对外融资资质和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对小企业要求•第四,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的,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与财政部门的关系•各地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管理,主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指导、监督本地区小企业执行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一,抓好宣传培训。各地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制定具体细致的培训方案,省里要采用“一竿子到底”的方式尽快组织对地、市、县财政部门进行师资培训,县里要采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组织对小企业负责人、小企业会计人员、银行贷款业务人员和风险管控人员以及财政、中小企业管理、税务、银行业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与财政部门的关系•第二,做好实施部署。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当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银监局等成立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组,对本地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随时掌握本地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加以解决和协调。与财政部门的关系•第三,使用财务报表。积极引导小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积极探索建立小企业财务报表报备系统和小企业会计数据库,为财政支持小企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与财政部门的关系•第四,强化会计服务。积极发挥代理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化的小企业服务机构的优势,帮助小企业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与财政部门的关系•第五,加强监督检查。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地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机构要对小企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调研,重点关注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与税务关系•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积极推进、引导小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建账建制与税务关系•第一,各地税收征管人员要重视和加强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努力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恰当地处理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等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关系,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与税务关系•第二,鼓励小企业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有条件的小企业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小企业要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对其实行查账征收。与税务关系•第三,对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要在其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纳税调整,计征企业所得税。与税务关系•第四,积极引导小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建账核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低税率等优惠政策。与金融机构关系•各地银监局应当督促并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和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切实缓解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第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人员和风险管控人员重视和加强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全面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理解和使用小企业财务报表,进一步提升贷款业务人员和风险管控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与金融机构关系•第二,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小企业的信贷风险管控,对会计核算健全、具有良好会计信用的小企业,应优先提供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单户授信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企业信贷业务时,在综合考量其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可要求企业提供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在贷款存续期间,可要求企业定期提供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对于单户授信金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审批其贷款申请时,应当注重财务报表和非财务因素的结合,全面考量企业经营状况,逐步引导该类企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与金融机构关系•第三,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及时调整和完善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体系,根据小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其偿债能力进行动态监控,切实缓解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与工商局的关系•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了解、掌握本辖区中小企业数量、行业分布等基本情况,认真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工作。要抓好小企业年度检验工作,逐步推进、积极引导小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提供管理所需的财务报表。在小企业进行年度检验时,企业法人要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工商总局令第23号)的规定,依法提交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依法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与中小企业局的关系•各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当切实促进中小企业加强管理,积极引导、帮助本地区小企业执行好《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中小企业局的关系•第一,将贯彻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各地实施的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的重要内容和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要把宣传培训《小企业会计准则》纳入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的重点,加大对小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普及型培训。与中小企业局的关系•第二,鼓励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和创新小企业财务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机制,帮助小企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总则•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适用范围•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农、林、牧、渔业50-500工业300-2000且20-300批发业1000-5000且5-20•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行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零售业100-500且10-50交通运输业200-3000且20-300仓储业100-1000且20-100•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行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邮政业100-2000且20-300住宿业100-2000且10-100餐饮业100-2000且10-100行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信息传输业100-1000且10-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0-1000且10-100物业管理500-1000且100-300•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行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5000且100-1000建筑业300-5000300-6000行业资产总额从业人员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8000且10-100其他未列明行业10-100•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工业300人+2000收中•400人+1999收小•299人+3000收小•工业20人+300收小•26人+299收微•19人+410收微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与统计的衔接•从业人数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末从业人员数代替•工业企业的营业收入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代替;•建筑业企业的营业收入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工程结算收入代替;•批发和零售企业的营业收入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销售额代替;•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营业收入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营业收入代替;•资产总额以现行统计制
本文标题: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收-1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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