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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保安服务合同【精编4篇】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网友给大家分享的“保安服务合同【精编4篇】”,希望能够帮到你哟!保安服务合同免费【第一篇】甲方:有限公司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职务: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1、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2、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2/19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3、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员超时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支付加班补助费。4、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1、乙方指派6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2、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3、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派出所,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派出所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4、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5、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6、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7、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甲乙双方就保安服务费计算约定为两部分:1、甲方需在每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金额给保安服务公司。3/192、保安服务费由保安服务公司支付给保安员。本合同自20xx年01月01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20xx年01月01日止。1、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2、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代表人:代表人:日期:日期:保安服务合同免费【第二篇】甲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为共同发展遵义业务,依照《公司法》《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全体出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4/19第二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的,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第三条出资目的: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由甲方在遵义成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分公司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出资各50%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第四条经营范围及方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所有业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承担风险、共负盈亏。第五条甲方负责出具成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各项手续,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被核准的营业范围应与甲方核准营业范围一致。第六条甲方责任:1、甲方保证其营业范围及相应资质合法有效且保证在甲、乙双方经营期间保持合法有效;2、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原因撤销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或不得单方5/19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进行任何变更;3、甲方任命乙方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负责人;4、甲方负责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接洽的业务进行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施工;同时甲方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及全程技术支持;5、甲方对其采购的设备及技术负责,若因设备质量及技术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6、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需要技术支持或者设备时,甲方必须及时提供;第七条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业务联系;2、乙方负责业务费用的`收取及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独立处理公司事务;3、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业务发展情况,以便甲方根据需要及时准备设备、安排技术人员。第八条享有份额:甲、乙双方各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50%的份额,该份额不因任何一方出资额的变化而变化。并按50%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利益和承担风险。第九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6/19经甲乙双方约定或者经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但不改变双方各自享有的份额,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和所有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并由全体出资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第十一条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请求分割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二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第十三条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第十四条经营期间,第三人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出资人所享有的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份额时,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成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股东,但应与全体出资人另行签定协议,并依照另行签定的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第十五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7/19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由乙方负责;但以下事项应经双方共同研究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后方可执行:1、业务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2、新项目的开展及投资;3、与客户合同的签订;4、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对外担保或者对外负担债务;5、确定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聘请人员(包括甲方及乙方)的工资;6、合作章程、协议约定的其他应经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第十七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关事项的表决方式如下:对需要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应当经双方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方能进行,未能共同作出决定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决定,如一方自行决定造成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损失的,自行决定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责任。第十八条双方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成本,支付方应在支付前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并于支付后的一个月内凭有效票据申请对方认可。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8/19自负盈亏,并按照国家规定独立建立帐簿并申报纳税。双方每月召开一次双方共同参加的公司会议,审核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及收支情况,评议运作状况,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损害赔偿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出资人协商确定并记录在案。第十九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日常运作管理情况,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第二十条出资人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公司帐薄。第二十一条出资人可以对其他出资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出资人共同决定。被委托执行公司事务的出资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出资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出资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第二十二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全体出资人共同享有和负责。第二十三条出资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事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第二十四条公司经营期间,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先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全部财产进行清偿。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剩余债务应由出资人各承担50%。如一方承担的债务超出应承担部分时,对超出部分可向另9/19一方追偿。第二十五条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或债权用于偿还或抵销其对第三人的债务。第二十六条经全体出资人同意,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有偿接纳第三人参加公司经营,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出资人应当向新出资人告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二十七条新加入的出资人与原出资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出资人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退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下时,出资人可以退股:(一)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出资人同意退股;(三)发生出资人难于继续参加公司经营的事由;(四)其他出资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第二十九条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在不给公司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出资人,并经其他出资人同意时可以退股。10/19甲方不得单方提出退出合作,甲方退出的,乙方仍可继续使用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甲方不得申请注销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第三十条出资人退股的,其他出资人应当与该退股人按照退股时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按出资比例退还退股人的财产份额。退股时有未了结的公司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第三十一条退股人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出资人约定或者由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第三十二条退股人对其退股前已发生的公司债务,按出资比例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第三十三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出资人不愿继续经营;(二)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出资人决定解散;(四)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六)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散的其他原因。第三十四条公司解散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出资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公司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1/19第三十五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产生利润后,在提取利润20%作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运作资金后,其余利润按照双方各自享有份额分配。第三十六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由出资人外第三人挂靠经营,但每一挂靠经营项目必须经双方共同同意。收取的管理费用双方按各自享有份额分配。第三十七条公司经营期间,因甲方的单方债务、单方行为或者履行合伙事务过程中的
本文标题:保安服务合同【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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